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274章 除夕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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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丰盛的一顿饭。”
  王招娣的话让三个人都有一些触动。
  这样的一顿饭对于三人来说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王招娣来说却是她的人生第一次。
  “没事,以后像这样的饭你会吃很多次,吃到你不想吃。”
  白玫瑰安慰道。
  这样的饭在二十多年以后是每家每户都能够吃上的,很多人过年的时候都会嫌这些饭菜太过油腻,不太想吃。
  在自己家做年夜饭的还好,那些出去去饭店吃年夜饭的,好多人都因为觉得过年吃不下,剩下的菜都有人愿意打包带走。
  最后一桌桌的各种肉各种虾鱼都被扔进了垃圾桶。
  可是那样的饭,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那就是天堂一样的日子。
  “真的吗?我肯定不会吃腻的,这么好吃的饭怎么可能吃腻呢?”
  王招娣一脸不可相信的看着白玫瑰,这样好的饭怎么可能会吃腻呢?
  不可能的!别说吃腻了,就是能每年吃一回,她都觉得满足了。
  要知道这十多年来,可是头一次见到这么丰盛的饭。
  “会的,招娣,你要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总有一天这样的菜可能就是你每天都能吃到的东西。到时候你可能会发愁每天要吃什么,觉得好像什么都不想吃,或者说会觉得吃的太多,有些胖,为了减肥会不吃肉不吃油大的。”
  白玫瑰安慰着王招娣,这些话她觉得说出来也没有什么关系,未来畅想嘛,再说这里面是穿越者的王爱国都已经走了,林惜君也不在,没人会听出这话里有什么问题。
  “要是真有这么一天就好了,到时候我觉得我肯定不会像你说的吃腻,我要顿顿吃红烧肉,就着白米饭。”
  王招娣也是这么想的,她认为这些话是白玫瑰想出来的,所以没有当真。
  她也畅想着未来真的有一天自己可以顿顿都吃到这样的,她觉得红烧肉应该是最好吃的了,她在县城看见别人吃过一次,那红彤彤的颤巍巍的肉,至今都是她梦里最香的东西。
  要是能够顿顿都吃上红烧肉,吃上白米饭,她觉得那就是最美好的日子了。
  因为这些年里头她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偶尔才能梦到这样的场景。
  “放心吧,一定会的,就怕到时候你连红烧肉都不想吃了。”
  拍拍王招娣瘦弱的肩膀,白玫瑰回道。
  说实话,整个知青点里,她觉得王招娣最让人心疼,岁数跟他们一样,但是那身体瘦弱的,感觉比他们小好几岁。
  “来,不说这些了,我们都把手里的酒端起来干一杯,祝我们在新的一年里都能够一帆风顺,能够多挣工分能够越来越漂亮。”
  李弘文端起了面前的碗,站了起来。
  这个时候县城也没有啤酒,所以他买的是白酒,每个人面前的碗里都倒了一些。
  几人也都在他说话的时候,端起碗站了起来。
  “一帆风顺!多挣工分!越来越漂亮!”
  三人也跟着大声喊了起来,然后四个碗相碰发出清脆的瓷器碰撞声,每个人都端起碗喝了一大口,酒的辛辣让他们都忍不住哈了一口,然后赶紧坐下,夹了一筷子菜在嘴里。
  除夕夜不能没有饺子,四人也在开饭前已经包好了饺子,吃了一会后,王招娣就起身去下饺子了,白玫瑰跟着一起过去帮忙。
  白玫瑰最近跟王招娣的关系非常的好。
  王招娣在开始有意识去改变后,经常去找白玫瑰,白玫瑰也没事会叫王招娣去她那里玩。
  白玫瑰为什么会对王招娣这样,除了她确实心疼王招娣之外,她还有另一层的想法。
  那就是她想改变王招娣的命运。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白玫瑰想的只是苟着,一直苟到高考以后。
  她不想参与到知青点里的任何事情来,那些鸡毛蒜皮互相扯皮的事,她一点都不想参与,所以她才会在建了房子以后,尽可能让自己变得透明,让自己天天在屋子里不跟外人接触。
  但是说实话,这样的日子确实很无聊,要不是她的空间可以进去,那里有不一样的风景,有不一样的事儿干,她可能早就憋疯了。
  有这个想法是来源于李弘文和赵二狗的变化。
  她心里认定了王爱国就是一个穿越人士,认定了李弘文和赵二狗都是受王爱国的影响,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李宏文还好,因为他毕竟是个知青,而且家里条件还不错应该,还会很多东西,他的命运即使没有王爱国可能也不会差。
  但是赵二狗就不一样了,这个人物在白玫瑰原生的记忆当中是有着清楚的记忆的。
  如今赵二狗变成这样,她觉得那她是不是也可以改变别人的命运?
  比如王招娣。
  在原剧情中,王招娣在知青点很多人都不把她当回事,后来好像嫁了人以后,黑化变得不可理喻,变得完全与现在看到的内向王招娣不一样。
  可以说是由一个极端变到了另一个极端。
  她很清楚的记得,原身在很多年以后,再次见到王招娣的时候,王招娣的样子,完全就是一个尖酸刻薄的泼妇,夫家也被弄的鸡飞狗跳的。
  所以她想改变一下,同时也改变一下王招娣的命运。
  反正剧情已经变得与原来完全不同了。
  王爱国去当兵了,马彩霞嫁人了,李弘文与以前不一样了,赵二狗也与以前不一样了,那么王招娣变得不同,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其实本来王招娣就受李弘文影响,在马彩霞嫁人后就开始看书了,这已经是一种改变命运的迹象了,她再加一把劲,完全是有可能改变王招娣命运的。
  经过一段时间,王招娣现在变得愿意跟很多人聊天了,不再像以前只是低头,现在也把头抬起来了,看向别人的时候,虽然看起来很紧张,但是她会努力的让自己直视别人跟别人交流。
  这就是一个好的现象,一个命运要被改变的现象。
  “饺子来啦,吃饺子啦!吃饺子喽!”
  很快热气腾腾的饺子就被王招娣和白玫瑰端了上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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