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以为来这里是过家家吗?这里是军队,这里是讲纪律的地方,你以为想来就来想回就能回?” 新兵连的连长指着王爱国的鼻子大骂道,这个士兵他本来是挺欣赏的,能吃苦,能上进也聪明,但是没想到因为一个女人居然告诉自己他要回去。 这太让他失望了。 “那我请几天假行不行?就几天,办完事我就回来。” 王爱国硬着头皮道。 接到李宏文的电话的时候他都傻了,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怎么就突然到这种地步了呢? 他给马彩霞写过三封信,可是马彩霞一封信都没有回,反倒是李弘文和那个郑雨第一时间都会给他回信。 他以为马彩霞就是心里跟他赌气,李弘文也是这么说的,包括那个郑雨,郑雨在信里还说了她很多好话,可是她怎么就能突然不跟自己说一声就嫁人了呢? 而且到现在,他都没明白马彩霞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愿意理他。 “你给我去,不然我就关你禁闭,明白吗?” 新兵连长听到他的话,火更大了。 “关了禁闭就能给假吗?” “来两个人,把他给我关起来。” 就这样,在部队的王爱国被关了禁闭。 因为在禁闭室里也没有醒悟,所以连长关了他好几天。 等到禁闭室出来,还没等他闹着要回去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信,是郑雨写给他的。 信里郑雨分析了马彩霞为什么会那么对他的原因。 “就因为那双我没有收的鞋垫,这也太可笑了吧。” 看到信里头郑雨写的马彩霞应该是因为当初她送了王爱国鞋垫的事,所以才跟王爱国生气,王爱国都有些傻了,就因为这么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做到这个地步。 至于吗? 直接跟自己说不好吗? 合着自己后来三封信里头写的那些东西,她是一句都没有听得进去啊,就因为那么点鸡毛蒜皮的事儿,就去嫁人? 一时间,王爱国对马彩霞真的是失望透顶,他想不明白马彩霞为什么会这么小心眼,这么的不可理喻。 看看人家郑雨几次在信里都替她说好话,替她打圆场,可是她呢,什么也不说,就是因为那么一点都算不上是事儿的事儿,就把自己嫁了出去,真可笑,真可悲。 王爱国再也没有了要回去见见马彩霞的心思,也没有了给她写信去问问她为什么会这么做的心思,他觉得不需要了。 提起笔,王爱国给郑雨写起了回信,在信里头,他安慰了郑雨,说这个事情并不怪她,一切都是因为马彩霞心眼太小,让她不要有心理负担,而且还感谢了她这段时间以来对他的事情的关心。 李弘文他也回了一封信,信里也对李弘文帮忙的事儿做了感谢,毕竟这个事情谁也想不到。 马彩霞自己一门心思往牛角尖钻,谁也没有办法。 从这之后,王爱国的信除了家里就只有李宏文和郑雨的。 是的,他与郑雨一直保持了联系,信里头郑雨对他各种的夸赞,各种的崇拜,让他心里还是很享受的。 ............ 马彩霞的事李弘文郁闷了很久。 回头想想,他觉得当初不应该劝王爱国缓一缓的,像马彩霞这种人就应该当时的事情当时解决,不然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 对于马彩霞的选择,他也不能说什么,只能说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吧。 马彩霞离开后,这边又下雪了,没有上一次大,下了两天就停了,温度再次下降,正式的寒冬来临了。 靠山屯并没有达到之前他网上听的那种北三省温度可以达到零下四五十度的程度,但是零下二十多度,这是一个正常温度。 这让以前最多也就零下十多度地方待的李弘文,还是有些不太能适应。 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李弘文的手上脚上出现了冻伤,好在徐婉晴提前给他寄来了冻伤药。 徐婉清给寄的带毛的皮靴子,手套,围巾,还有雷锋帽以及厚厚的军大衣,他现在出门是必备的。 当然通常情况下他是不出门的,太冷了,能在屋里呆着,他绝不会去外面。 火炕现在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烧着,这样他才觉得屋里能够保持温暖。 而据村民说,这个温度还不是这里最冷的,这就让李弘文觉得恐怖了。 也让李弘文觉得有些后悔,因为他觉得给老爸老妈准备的东西有点少了。 农场那个地方比他这里的温度要更低一点,他这里每天烧着火炕,都觉得这么冷了,那里没有火炕,该怎么过呀? 幸亏在天凉之前,他把带着兔皮的厚被子给送过去了,不然他真怕这老两口在那边扛不过去。 可惜的是大雪封山,就算想再给他们送东西也没有办法了。 可惜小白大黑不认识他们,也没去过那里,再加上那边农场都有猎枪,不然想送些东西,也可以让小白大黑它们给送。 明年吧,明年赶入冬前要多给他们送些东西,也带着小白大黑去认认路,万一有什么大雪封山的时候想临时送点东西,可以提前约好让他们在僻静的地方等着,然后让小白打黑给送过去。 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猫冬中李弘文迎来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元旦。 这个元旦很冷清,没有朋友,王爱国去当兵了,赵二狗去了市里,徐婉晴回了京城,所以只有李弘文一个人。 徐婉晴,王爱国给李弘文提前寄了贺卡,这是这个时代特有祝贺方式,李弘文也给他们寄了贺卡,不过他是在收到贺卡后才给他们寄的,所以很有可能元旦前他们收不到李弘文的贺卡。 李弘文去叫了王招娣,王招娣没有过来。 之前王招娣是跟王爱国马彩霞三个人一起搭伙吃饭,王爱国走了之后,剩下她跟马彩霞,现在马彩霞也走了,只剩下王招娣一个人吃饭了,所以有时候李弘文会过去叫王招娣,但是王招娣都没有答应过。 没有了马彩霞后,王招娣的话更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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