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李弘文,要不是你说,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怎么回事儿。” 白玫瑰真心感谢道,她确实不知道这件事情。 “你买这些东西,你是会书法吗?能写两个字让我看看吗?我一直很羡慕那些写字写的好的。” 坐着又聊了一会儿天,白玫瑰是指着那些文房四宝道。 前世的她一直是一个文艺青年,对于这种传统的书法,水墨,她都非常喜欢。 只是她是一个手残党,虽然家里买了不少这类东西,但是写出来的字画出来的画,只能说是幼儿园水平。 但这并不妨碍她喜欢。 “会一点,不算精通,只能说会。” 这个李弘文还真会,当然,不是他会,是他的前身会,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特别是他父亲还是教文学的,书法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的。 李弘文穿越过来之后也继承了前身的这些技能,所以书法他确实会,绘画的话也会一点,但相较于书法可能更差一些。 “快,写两个给我看看,我就羡慕那些写字好看的人。” 白玫瑰一听,立马要求李弘文写几个字看看。 李宏文也没有推辞,他自己也确实想试试新上手的这些东西。 从买的生宣中抽出一张宣纸铺开,一头用镇纸压着,其他地方用手抹平。 为什么会选生宣是因为他准备写几个大字,相对于熟宣,生宣更适合去写大字,可以使那种墨迹淋漓、行云流水的韵味得以充分的表现。 往砚台里滴了几滴水,拿出一根墨条,轻轻的在砚台里研磨着。 李洪文买的这个墨条是四大名墨之一的端墨,墨条质地细腻有光泽,墨色乌黑有光,香气浓郁。 这种香与传统的那种墨香不太一样。 说实话,李弘文一直觉得传统的墨香其实是带着一股臭味的,只是文人为了文雅把这种臭形容成香。 但是端墨的这种香气确实是一种不一样的香,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这种香味。 墨研磨好,李弘文去厨房倒了一点水倒到笔洗里头,把要用的毛笔搁笔洗里沾了沾水。 李弘文买的毛笔非常不错,虽然笔尖蓄满了水,但是倒提着的时候并未有一滴水从笔尖滑落。 轻轻把毛笔笔尖在笔洗边缘压了压,使毛笔中的水挤出来,然后蘸上墨轻轻膏了几下笔。 膏笔指把毛笔蘸上墨汁在砚台上顺掭,去掉多余的墨,同时理顺笔锋。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想了想,李弘文在宣纸上写下了这十个大字。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唐代刘长卿的诗,对不对?” 让李弘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写下这两句诗的时候,白玫瑰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两首诗的出处。 “哦,没想到你还知道这首诗。” “那当然,后面两句是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对不对?” 白玫瑰得意的回道。 “没错,确实是这两句。” 点点头李弘文肯定的,白玫瑰说的一点都没错,这首诗的名字确实是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是唐代李长卿的诗,后两句诗词也没有错。 他写这两句正好应景,马上冬天了,天一天比一天冷,他又刚从外面回来,他的小屋虽然不如茅屋那么贫困,但也没好到哪儿去。 后面两句没写,是因为家里确实没狗,而且也没有下雪,天也没有黑。 “这幅字能给我吗?我想留作纪念,最好你能留个名。” 看着桌子上李弘文写的字,白玫瑰开口道。 不得不说,李弘文的字确实写得很漂亮,笔墨运用畅快淋漓,从他的字能感受到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 而且这两句白玫瑰也觉得确实适合他们现在的情况,她想把这两句贴在自己的屋里。 “可以啊,你喜欢就好。” 李弘文不在意的道。 说完他在纸的左下角写上了赠友人白玫瑰,李弘文几个字。 “谢谢,太感谢了。” 在李弘文写完,白玫瑰就有些迫不及待的过去把宣纸拿了起来。 看到上面还有笔迹没干,她赶紧又放下,然后轻轻的吹了起来。 等字迹一干,白玫瑰拿着宣纸又风风火火的跑了出去,好像生怕李弘文会把这个再抢回去。 “对了,这个给你,算是换你的字。” 走了没两分钟,白玫瑰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一个小兔子递给了李弘文。 “我....” 李弘文刚想说我要这个干什么呀?我又不是女孩,结果白玫瑰根本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把兔子塞进他手里,扭身又跑了。biqubao.com 嗯,别说,这个小兔子手感确实挺好的,就跟真的在摸一只兔子一样,毛茸茸的软软乎乎的。 兔子头上还有一根绳子,连接着一个钥匙环,可以挂在衣服上或者包上面。 在手里捏了一会儿,李弘文把它挂在了毛笔架上。 学习! 刚到手四本高考丛书,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没有人打扰,可以好好学习一下。 ............... “这个弘文也不说衣服合不合适,东西好不好吃,光说了一点我走后的事儿,真是的。” 京城,拿到信的许婉晴第一时间就把信打开看了起来,看完李弘文的信,她有些不满的道。 那些东西可是她抢了自家老头还有他哥的东西给李弘文寄回去的,结果李弘文信里一句也没提,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不过转念一想,徐婉晴又觉得应该是李弘文收到自己的信后,迫不及待的就给自己回信,连包裹都没有去拿,所以信里才没有提到包裹里东西的事儿。 这么一想她心里又觉得甜蜜极了。 他果然也跟自己一样,时刻都在想着对方。 嗯,家里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给李弘文寄过去的呢? 回家再去翻腾翻腾,这次再给他寄一点,他收到这些东西一定会很开心。 稻香村的糕点就暂时不寄了,那么多应该也够他吃的了,他跟知青点的其他人关系又不好,也不会给他们分,下次再给他寄吧。 信里他说那边下雪了,下的很大,到处都是一片雪白,雪厚厚的,应该会很美吧。 不过应该也会很冷吧,不知道他过冬的衣服够不够,要不要再给他寄几件过冬的厚棉衣呢? 嗯,老头有一个新到手的厚的军大衣,要不就这次把这个再给他寄过去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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