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别说彩霞姐了,我谁都没有说。” 王招娣使劲摇了摇头,这一点她可以非常确定。 这事她真的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王爱国不是太想让李弘文知道郑雨给自己送过鞋垫的事,所以问话的时候,拉着王招娣走到一边说的。 王招娣虽然内向但也明白他这是不想让别人听到,回的时候声音也很小。 李弘文并没有追过去听,他觉得王爱国想问一些自己不方便听的东西,很正常。 但是从王招娣的反应来看,估摸也没有打听到什么。 这就让他好奇起来。 从王爱国的描述来看,马彩霞第一次听到他说喜欢她的时候,是开心的,那这就说明她对他是有感觉的。 可一夜变了态度,那一定是发生了什么。 别人没有说过什么,那就代表是她自己的原因。 因为家里情况么? 李弘文想了想,觉得这个还是有可能的。 毕竟马彩霞的家庭条件不好,王爱国的家庭条件也不好,两人要是在一起,可能只会雪上加霜,把两家情况弄成难上加难。 想到这里,李弘文觉得自己想到了马彩霞什么这么做的原因了。 那就是怕拖累王爱国。 “我不怕她拖累,我跟她说了,我会尽快让自己提干,尽快拿到高工资,到时候养两家人应该不成问题。” 王爱国眼睛有些红,他觉得马彩霞想的太多了,说完他就想去找马彩霞再谈谈。 “爱国,你要明白,你的想法不能强加到别人的身上,给她一点时间,让她缓缓,再说你走了也不是说就断联系,以后你们还可以通过写信来联系,慢慢来,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句话。” 见状李弘文赶紧拉住了他,这时候,马彩霞脑子正在那个牛角尖里出不来,现在去,可能把事情说不清楚,还会弄的更糟。 “呼,好吧,那就听你的,明天我准备回家去了,正好也给她时间冷静冷静,在家待几天后,我会再回来,然后去入伍,到时候她如果还不能解开心结,那就只能通过写信了,到时候你也帮我多劝劝她。” 想想这几次他去找马彩霞时马彩霞的反应,王爱国点点头。 或许是自己之前从来没有表露过心意,现在突然表露,有点吓着马彩霞了。 而且自己马上就要离开知青点,以后可能好几年都见不着,更是让她心里没底。 早知道就早点跟她说了,或许就不会这样。 “那当然,明天我送你去县里吧!”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不用你送我了。” 王爱国摆摆手,这天一天比一天冷了,让李弘文专门送自己一趟他觉得没必要,自己要不是拿不了东西。 “真不用?” “真不用!” “行吧,这样,你走的时候,把我自行车推上,到时候你还给上回让你去县邮电局还车的那个人就行,过两天我去县城的时候,我再骑回来就好了。” 见他确实不要自己送,李弘文也没坚持,而是把自行车借给了王爱国。 “好!谢了弘文!” 这回王爱国没有再拒绝。 又坐了一会,王爱国就离开了。 这次的谈话很正常,最起码在两人看起来很正常,但是多年以后,李弘文很后悔有这次谈话。 或者说不是后悔有这次谈话,而是他没有问清楚问题,没有搞清楚原因就把这事给定了性,导致发生了一些两人都不想看到事。 第二天王爱国推着李弘文的自行车,带着东西离开了知青点。 李经文还有知青点里的所有人都出来送王爱国,除了马彩霞。 她在屋里就没有出来,王爱国在跟众人做最后的告别的时候,看了好几次知青点屋里,但是就是没有看到马彩霞从屋里出来,这让他真的非常的遗憾。 而其实马彩霞在屋里也一直看着外面,她其实也想过去,但是想想王爱国这两天干的这些事,又强行压下心中的想出去的想法,站在窗户边上偷偷的看着王爱国跟人告别。 最终王爱国是一个人离开的。 不过,在他离开不久,郑雨借口去村里找大娘们聊天就出了门,然后中午也没有回来,一直到下午很晚才回来。 对于她中午没回来这事,她的回答是不饿,而且有位大娘分了她一点吃的,所以就没回来。 另一边,经过十多个小时,徐婉晴坐的火车也终于到达了京城。 与她同行的李行等人在中途一个一个的下了,有人是到了,有人是中途倒车,最终只剩下她一个。 有上车那场战斗,一路上也没有谁敢招惹她,就算是沿途好多人换了,但是做为这个车上刚发现的事,做为亲历者,在碰到新上来的旅客时,聊上几句就会聊到她,这让其他后来的旅客也知道了她的丰功伟绩。 那女孩把一大男人打哭了,脸给抽的比馒头发的都高。 这是最常听到话。 那个男人也确实再也没出现过,行李都是他那个叫志国的朋友过来取的。 随着火车缓缓停靠在月台,车里响起提醒终点站到达的广播,徐婉晴第一个在列车员把门打开后,冲了出去。 京城,阔别已久的京城,她徐婉晴又回来啦!!! 毕竟大半年没有回来了,下回后徐婉晴还是很兴奋的。 一路快走,赶在所有人前面她到了出站口。 “晴姐!!这里!这里!!”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还没有出站,就看到出站口有几个人兴奋的跳着冲着她招着手。 “秀雅!晓慧!你们怎么过来了?” 徐婉晴一脸开心的冲着外面的几人挥着手大声问道,她真没有想到会是她们过来接她,她还以为会是自家老哥或者警卫员过来接呢。 “我们知道晴姐你今天回来,当然要过来接你了,晴姐你瘦了,而且也黑了,要我说你去哪儿不好,非要去下乡,你这个样子看得我都心疼。” 徐婉晴检完票出来,立马被几人给围上了,其中一个女孩抱着徐婉晴的胳膊就不撒手,而且说着说着眼泪都下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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