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96章 郑雨的机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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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你要是让我做,我行,你让我教你,这我可不行。”
  马彩霞倒没有因为李弘文一个男人要学女红有什么觉得不好,但是这个事,她做行,教,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教。
  “再说,你这想学做衣服,得先有布,没有布你也做不了。”
  “布我还有一些,之前在城里遇到个外地的贩子,从他那买了一些,不过好像不太适合做衣服。”
  李弘文说到一半,突然想到,布他确实有,但那布做床单被罩行,做衣服好像只能做女的衣服,做男的衣服就有些太花了。
  白天去县城的时候,没想起这个茬,要是想起了,他怎么着也得去卖布柜台跟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老嫂子小婶子们挤挤去。
  “你真想学?你一个大男人学这个干什么?”
  马彩霞见李弘文好像不是开玩笑,而是真想学这个,就再次确认道。
  “嗯,真的想学。”
  点点头,李弘文没有犹豫。
  “你要是真的想学,村里倒是有个人做衣服做的特别好,而且很会教人,不过就是这嘴有些厉害,而且你想过没有,你一个大男人跟女人去学做衣服,村里人怎么看你?你今天敢去,都不用到明天,今天晚上全村都知道你跟女人学这个了。”
  马彩霞在村里待了有三年了,对于村里的情况了解的最多,村里谁会什么,谁什么做的好,她都门清。
  做衣服好的,当属桃花婶,就是之前想介绍侄女给李弘文的那个大婶。
  虽然这人在村子里的名声不好,欺负婆婆欺负弟媳欺负小姑子,但是那手裁缝手艺却是真的好。
  整个靠山屯里有一个算一个,没有哪个女的敢说自己做衣服比得过桃桃花婶。
  “....”
  马彩霞这话,让李弘文确实打起了退堂鼓。
  他最初想的是跟知青点马彩霞王招娣学一学就行,学的时候就拉着王爱国过来,这样外人也不知道他学这个。
  现在要让他去村里跟村里的大婶们学,他还真有点怵。
  人言可畏在这个时代是一个非常直观的词。
  “你再想想吧,这事不是说说而已的。”
  见李弘文犹豫了,马彩霞就不再说下去了。
  这个事确实是个挺麻烦的事,李弘文真要学,立马就能成为全村所有人都谈论的焦点。
  离开李弘文的小院,回到知青的屋里,王招娣正好在做饭,马彩霞看了看四下无人,就小声对王招娣说起这个事。
  她倒不是为了八卦,她只是想问问王招娣能不能教。
  王招娣虽然不爱说话,人也内向,但是做衣服什么的可比她做的好,刚才她是没想到,现在看到王招娣她就想起来了。
  不过正所谓隔墙有耳,她们在说这个的时候,屋里的郑雨把这个事听个一清二楚。
  李弘文想学做衣服?
  这个我会呀!
  郑雨立马意识到这是个机会,一个真正接近李弘文的机会。
  想学这个总不能在这边学吧?那肯定是要在李弘文的院子里学,到时候孤男寡女的独处一个院子,只要自己在从李弘文院子里出来的时候,让别人看到,到时候村里必然会....
  不行,这个办法不行,这样有损名誉。
  摇摇头,郑雨把这个让村民看到的想法给抹掉了,她虽然想要跟李弘文处对象,但是并不代表她愿意损自己的名誉。
  不过,只要有单独跟李弘文相处的机会,那凭自己的手段,想要让李弘文喜欢上自己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想到这里,郑雨心就动了起来。
  这样难得的机会,必须行动起来。
  想到这里,郑雨就从屋里出来了。
  “我不行!”
  王招娣平时说话都很少,让她教那不是难为她么,她一听就立马摇头摆手,表示自己不行。
  “什么不行?彩霞姐,谁要学做衣服?”
  郑雨这会正好假装自己出来拿东西,听到王招娣的话,就凑过来问道。
  “没谁。”
  马彩霞并不想说具体是谁,跟王招娣说是因为知道王招娣不会到处说,跟别人说,她怕这个事传出去弄的全村人都知道。
  “哦,好吧,我还说要是有人学,我可以教,我姑姑是服装厂的,我以前放假的时候都是在我姑姑她们厂子里帮忙,什么样的衣服我都会做。”
  郑雨也没追问,而是有些遗憾的道。
  这话倒真不假,她真的有姑姑在服装厂上班,也真去帮过忙,下乡前她还想进服装厂呢,但是机缘巧合最终没能进去,只能报名下乡。
  她这话,让马彩霞眼睛一亮,不过还是没有说什么,等郑雨走了,马彩霞让王招娣自己做饭,她则出门去了李弘文的小院。
  坐在屋里,听着马彩霞离开的声音,郑雨嘴角一翘。
  这不就有机会了么?还不用自己上赶着去自荐。
  “郑雨在服装帮过忙?”
  李弘文没想到转机来的这么快,他刚还准备要不要不管那些流言,就去找村里大婶去学的时候,马彩霞居然给自己找到了更好的选择。
  “嗯,她是这么说的,我也不知道真假,不过这个郑雨我总觉得心机重,真要跟她学,你也得小心她。”
  周成都能查觉出郑雨对李弘文有不太一样的态度,马彩霞当然也有查觉出郑雨有些心计,特别是刚才,自己刚在外面跟王招娣说李弘文想学做衣服的事,她就恰好出现,并不经意的说自己在服装厂帮过忙的事。
  这要不是有意的,她马字倒着写!
  不过从始至终郑雨几次挑事,都没人让查觉,所以她也只是觉得这个人心计重,并没有觉得有太大的问题。
  “行,我知道,你帮我问问她,看她愿意不愿意教我,我可以出点粮食。”
  能不被全村人指指点点,李弘文当然是选择跟郑雨学,所以就直接让马彩霞过去帮着问问。
  “行,那我去帮你问问。”
  马彩霞见李弘文拿定了主意,就起身去找郑雨去了。
  结果当然是同意了,所以马彩霞没两分钟就回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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