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94章 准备鞣制皮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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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弘文从黑市出来,先是去了邮局,把自己的信和包裹寄出,帮王爱国也寄了信,才往供销社走去。
  做为这个时代唯一可购买各种生活物品的地方,供销社的人永远是不缺的。
  想买任何东西都得排队,一些紧俏物资的话就得靠体力。
  比如之前李弘文一直想买的布,他几次都没能抢过那些为花布疯狂的女人。
  油盐酱醋这边还好,人虽然并不少,也需要排除,但没有那么夸张。
  排队排了十多分钟,就轮到李弘文了,把马爱霞要的东西买了,李弘文自己也买了一些,又到旁边卖针线日杂的柜台排起了队。
  不同的物品是需要排不同的队的。
  手电筒,这个东西这次李弘文自己买了一个,以前是没想到这个东西,上次去临县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东西在这个时代应该是个必备的东西。
  “咱也是有家用电器的人了!”
  买了个那种加长三节的手电筒,又多买了好几节一号电池,李弘文从供销社出来,笑着道。
  有了这个东西,以后晚上出去也方便的多了,再者就是晚上看书什么的,也可以不点油灯用这个,这样也能对眼睛好点,倒是折元宝的时候还可以继续用油灯。
  路过农用机械门市部的时候,李弘文进去买了一把砍刀。
  附近多山林,很多人对这个还是有需要的,所以在农用机械门市部里有这样的东西。
  李弘文买这个倒不是为了防身,他买这个用处是跟买茶叶一样。
  鞣制皮革。
  做为一个猎人,龚二牛自己因为年岁的原因,虽然自己没有鞣制过,但是看别人弄过,知道一个大概。
  在龚二牛的记忆中,鞣制皮革的办法有两种,他见过最多的是用动物脑液鞣制,这是猎人们最常用的办法。
  办法很简单,就是将皮子剥下来后,把猎物的脑子用手揉碎,让它在空气中氧化一会得到脑液,然后就是把皮子上的肉油脂用刀刮干净,用手将脑液在皮子使劲揉搓,让皮子充分吸收脑液后,在火上简单烘烤一下,然后包起来就可以了。
  经过一段时间后,皮子好了,就可以用水清洗掉上面的残留物,然后将皮子撑开晾干就可以。
  这是龚二牛记忆中的皮革鞣制之法,也是他亲眼见过,并且熟悉每个步骤的法子。
  但是这个法子,李弘文觉得自己真的学不来。
  主要是太残忍了,也太恶心了。
  而另一种鞣制办法,在龚二牛的记忆中,是一次去集上跟人交易的时候,听皮毛商人说的一种办法。
  植鞣法。
  当时那个商人并没有细说,只是说用植物汁液可以来进行鞣制,鞣制出来的皮子也更好。
  最近一段时间,李弘文正好看高考丛书的时候,看到一个单宁酸的名词,突然想起前世的一些东西,知道了这个植鞣法是怎么一个原理。
  所谓的植鞣法就是利用植物中的单宁酸来对皮革进行鞣制,很多植物的皮果实树叶都能析出这个物质,而他知道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茶叶了。
  所以他才会在高远那里买了那么多的茶叶。
  为的就是回去试试植鞣法好不好使。
  砍刀也是为了鞣制皮革才买的,当初剥的皮子很多都没有剥那么干净,想要鞣制,必须要先将那些皮子泡的软化,再将皮子放在一个方便刮油脂残渣的东西上,用刀将上面的油脂残渣之类的东西刮干净。
  虽然他家里有菜刀也一样能用,但是想想那些已经放了好多天的皮革上的东西,他觉得刮完,他就不想用那把菜刀了。
  东西买齐,李弘文奔了国营饭店。
  这里已经是他每次进场里必须要到的地方。
  主要是这个大师傅的手艺是真的好,每道菜他都做的格外的好吃。
  县城小有小的好处,也有小的坏处。
  这不,刚在国营饭店坐下,李弘文就看到周成也进来了。
  “惜君,坐,今天我请你吃饭!”
  与周成一起的还有林惜君,李弘文早上走的时候也没注意,并不知道这两人也来县城了,而且还是一起来的。
  两人这是要走到一起了?
  李弘文看到两人并没有主动跟两人打招呼的意思。
  倒是林惜君在看到李弘文的时候,脸上有些意外,然后就走了过来。
  “李知青,你也来这里吃饭呀?”
  “这么巧,你也来县里买东西?”
  人家都主动过来搭话了,李弘文也不好不搭理对方。
  “嗯,来买些东西,你这买的东西不少呀?”
  林惜君侧头看了一眼李弘文的背篓道。
  李弘文之前想的是茶叶这个东西到时候肯定会在人前用,县城里人又多,等过会出了县城再收进空间不迟。
  所以茶叶到现在还在背篓里
  林惜君一眼就看到了背篓里的茶叶,这东西她当然认识,她仓库里就有不少呢。
  这个李弘文买这么多茶叶准备做什么?
  喝茶肯定不可能,没有谁会为了喝茶买这么多的。
  那除了喝茶还能做什么?
  煮茶叶蛋?
  这又不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煮茶叶蛋卖谁?
  “哦,是买的多了一些。”
  李弘文可没有给她解释的欲望,直接点点头,低头就吃起了自己的饭。
  看李弘文的样子,林惜君识趣的走到旁边一桌没人的地方坐下,没再继续问。
  周成这时候也松了一口气。
  刚才林惜君直接找上李弘文的时候,他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因为他怕林惜君对这个李弘文也看上了眼,他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心里知道,这个李弘文好像在吸引女人方面,比他还厉害。
  没见那个只是在牛车上见过一面的隔壁村的知青徐什么晴的,就直接被迷的专门请假过来找李弘文了么?
  还有白玫瑰,他到现在都还觉得白玫瑰对他如今这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李弘文。
  还有那个郑雨,虽然表现的一切都很正常,但是他总觉得那个郑雨对这个李弘文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不由得他不紧张。
  好在这个李弘文对林惜君没兴趣。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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