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雨! 上午徐婉晴过来的时候,是她跟自己说徐婉晴是过来耀武扬威来了,刚才也是她在跟王招娣说白玫瑰拿了麦子回家烤着吃。 但是这些话都是郑雨不经意间说的,让自己对付徐婉晴的是辛美丽,让自己对付白玫瑰的是自己,好像跟人家一点关系都没有呀? 这个白玫瑰不会是想借机故意挑拨自己与郑雨的关系吧? 一边往回走,孙小凤一边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 她真的不觉得自己被谁当枪使了,因为上午的事是辛美丽提的,整徐婉晴的想法是自己想的,而下午的时候,郑雨都不是跟自己说话,是跟王招娣在聊天,不知道自己在被窝里一直没睡,被自己意外听到的,更谈不上把自己当枪了。 “小凤姐,你没事吧,这个白玫瑰太可恶了,上午的时候就看你笑话,这回又这么讹走你五十工分,怎么有这么坏的人呢?” 一出白玫瑰的院门,辛美丽看到孙小凤出来,就迎上来搂着孙小凤安慰道。 她这话一说,孙小凤心里更确定白玫瑰就是想中间使坏,上午还看自己笑话呢,下午就点自己?怎么可能! “没事,总有一天,我会让她把拿我的东西一分不少的吐出来,而且还是加倍的吐出来!” 孙小凤想明白后,回身恶狠狠的看了一眼院里的白玫瑰,回身挺胸抬头的就往知青院走。 想用离间计离间我? 呵呵!做梦! 知青院里的郑雨看到孙小凤这样回来,笑着对她点点头,低头洗起了自己的衣服。 这个傻子! 果然跟郑雨没有关系,没看人看到我一点都没有多说话,或者心虚的表现么? 幸亏我聪明! 郑雨的反应,让孙小凤更觉得自己没有想错,白玫瑰那话就是想离间自己。 她不知道的是,在白玫瑰看向人群中的郑雨后,郑雨就悄悄的移到了辛美丽身边,不经意的提了上午白玫瑰吃麦子看孙小凤和辛美丽笑话的事。 这让本来就对白玫瑰没有好感的辛美丽立马怎么看白玫瑰都不顺眼,然后就有了后面迎孙小凤出来的话。 目的呢,也很简单,就是让孙小凤知道,这事不是她一个人看到的,很多人都看到了,更进一步淡化自己在这事里的作用。 现在看来,是成功了,不过这个白玫瑰到底是怎么让赵大山替她说假话的? 没看到他俩有什么交流呀? 郑雨有些想不明白,她不认为白玫瑰屋里什么都没有,她觉得,一定是赵大山收起了证据,替白玫瑰把这事给挡下来了。 但是为什么呢? 白玫瑰在所有人走了后,把院子大门关上,回到屋时就开始琢磨起来。 这事绝对是郑雨暗中挑拨的。 但是为什么呢? 自己好像跟她一点交集都没有,见面说话都没有超过三句,她因为什么盯上自己了? ...... 这场闹剧,李弘文吃瓜吃的很开心。 真的,他前世的时候,老听媳妇说这此年人文里的勾心斗角,当时他也就是听一耳朵,随意应付两句,满足一下自家媳妇那种分享的快乐,但是对这些具体的情节基本都是一耳进一耳出,根本就没在意过。 但是现在,真的让他进入到这类书里,亲眼看到这些撕逼现场,并且还能近距离前排vip观看,他突然get到了他媳妇的乐趣。 确实挺过瘾的! 这个孙小凤不愧是书里的双花红棍,就是能整事,不管是那本林惜君为主角的书,还是这本白玫瑰为主角的书里,她真的是从头到尾不是在搞事,就是在搞事的路上。 第二天李弘文没有请假,赵大山因为昨天的事,一大早严肃了上工纪律,要求不得无顾请假,必须得有正规理由,没办法,他知道现在赵大山在气头上,不能正面硬刚。 之后的几天,李弘文老实上工,老实下工,也就每天下午去山里转转,打打兔子什么的。 而且这些兔子他也没有在院子里做,想吃直接在山里找地方烤了,家里最近没再做过肉食。 每次下山的时候,他的背篓里都是背的一背篓的干柴或者野菜。 藏拙。 这是李弘文最近的感悟,前段时间他有些太高调了,这样不好。 知青点的人这个时候也察觉出了赵大山的不喜,这几天也格外的和谐,没有再整出什么幺蛾子出来。 就连最能搞事的孙小凤和辛美丽最近也都乖乖的。 时间转眼就到了六月十四号。 这天下工,李弘文找到赵大山跟他请了假,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去探亲,并且还让赵大山给开了介绍信。 赵大山本来是不想批的,不过听到李弘文说探的亲戚是临县武装部的副部长,他的态度就变了。 “弘文呐,你这样可不对,都下乡到这边这么久了,才想起来去走亲戚,这我可得说你两句,亲戚还是要勤走动,以前你在京城因为远,走动少,现在离的近了,没事还是要多去走动走动,这走亲戚走亲戚,不走怎么能亲呢?” “赵队长说的是,这不我这年纪少,不太懂这些么,以后我会多去那边走动的。” 李弘文点点头,顺着赵大山的话说道。 “这就对了,以后要去走亲戚,就跟你叔我说,我给你开介绍信,一天够不?不行我给你开两天的?” 赵大山笑的很慈祥,一脸的长辈样。 “够了,不过,我想明天一大早就走,那边您也知道有点远,所以,就想借您的车使使,你看行不行?” 本来,李弘文是准备找赵大山请完假就去县里找高远借车的,但是因为赵大山要问具体探的什么亲,亲戚单位地址,他就把钟庆志给说了出来。 然后就发现赵大山原来还会川蜀绝活,所以就想干脆不去县里找高远借车了,直接找赵大山借得了。 “没问题,没问题,你过会就把车推走,还有什么需要的没?” “那个,我听别人说,您家还有手电筒,我这准备早早走,那时候天还没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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