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婉晴很开心。 回去的路上,走路都是一蹦一跳的,像个可爱的兔子。 背上的背篓也随着她的一蹦一跳甩来甩去,此时路上是没有人,如果有人,看到她蹦跳的样子,也会会心一笑。 徐婉晴觉得自己今天表现还不错。 除了刚到靠山屯大队的时候把那个女人按进牛粪,以及碰到熊被吓哭的时候有些损形象外,其他时候表现都还不错。 最关键的是,她留下了下次送鱼杆以及想吃兔子的时候就去找李弘文这两个钩子。 过段时间,就说鱼杆做好了,给他送鱼杆,再过些日子就说想兔子了,之后就说打到鱼了,给他送鱼.... 她相信像她这么漂亮可爱,能上山能下河的女人,李弘文绝对不会不喜欢的。 只要自己多去几次,让他一点一点的发现自己的好,到时候自然就水到渠成,生米.... 嘻嘻嘻~~~ 怎么这么羞人呢? 不过李弘文身上的味道好好闻,不像自家老哥身上那股臭汗味,反而有点香,但是又说不出是什么味。 反正就是很香,很好闻! 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就一下子抱住他了,他会不会觉得我有些轻浮? 应该不会吧?不然他也不会在我走的时候给我带兔子和山鸡。 我才不要带东西回去呢,带回去我又不会做,让别人给做又得分出一大部分,我才舍不得呢。 ....... 李弘文回到家拿上东西又进山了。 好不容易碰到了野猪和熊瞎子,他可不想放过。 当然,他也知道现在过去两个都不一定能找到,不过他还是想趁着今天有些时间,先去山里追踪一下,最好是能找到这两个家伙的老窝在那里。 进了山,李弘文先追踪的野猪。 相对于熊,他觉得野猪更好出手。 肉可以剁成一块块拿出去卖,内脏也能卖,不管是自己拿出去卖还是给高远,都很好出手。 熊就不一样了,他知道熊掌是山珍之一,但是熊肉他还真不知道,因为很少听过用熊肉做成的什么名菜,只知道有熊掌。 熊皮倒应该能卖,但是这年代,就他所在的这个小县城,就算有人买也卖不出什么价格,有些亏。 所以他觉得先把野猪弄了再说。 很快李弘文再次来到了之前发现野猪粪便的地方,跟上次一样,他先削了几根树枝制作了几根标枪放在背篓里,然后一手提着斧子,一手提着一根棍子沿着野猪留下的痕迹开始追踪。 要说山林这些体型较大的动物的活动范围真的是挺大的,跟一次一样,追了好半天李弘文都没找到野猪,顶多也就是在一些地方发现一些野猪蹭过的树,留下的脚印什么的。 但是天色已经不允许让他再追下去,他只能在最后追踪到的位置留下醒目的标记,然后按原路开始返回。 “李知青,又进山了?今天没打到兔子山鸡什么的?” “没有,哪能天天都能打到?是不是。” 回到前山路上碰到村里的村民,李弘文笑着回应着,如果说刚开始学会打猎的时候,他天天就想让人知道他能吃得起肉,那现在他则是希望别人知道他也不是经常能打到兔子的。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意识到,天天吃肉在这个时代,这个村子里有多招人眼红。 “也是,天天都能吃上肉,那可是以前皇帝老儿才能有的日子,咱们普通人家怎么可能有。” 果然,在知道他没打到,这些村民说话的语气都放松了不少。 回到院子里,把背篓里的柴火倒出来,把前两天弄回来已经晾干的柴火,李弘文正准备去挑些水冲个澡的时候,出门就碰上了郑雨。 “李知青,打水去啊?” “啊,有事?” 李弘文点点头。 “那个今天下午,我也不是故意想说你,就是因为当时觉得辛美丽一个小姑娘,你在那么多人的地方说她土匪恶霸,有些不合适...” 郑雨犹豫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不安与歉意。 “没事,这事都过去了,你也没做错什么,不用过来再跟我说什么。” 李弘文没让她说完就打断了她,当时那个情况他说的话确实有点重,郑雨打断他也算是帮了他,他不觉得郑雨做的有什么不对。 “你明白就好,我也觉得她们做的不太对,怎么能因为人家徐知青是别的村的知青,就使歪门邪道整人家呢,要是真让她们成功了,那以后人徐知青怎么还好意思来咱们村,是不是。” 郑雨脸上的那丝不安随着李弘文的话肉眼可见的消失了。 “嗯,我当时也是气这个,也幸亏徐知青反应快,不然她这辈子都会留下阴影的。” 点点头,李弘文道,他觉得这个郑雨倒是个明白人,不像孙小凤和辛美丽。 李弘文的反应让郑雨觉自己总算有了好的进展了。 不过她也知道过犹不及。 “行,我就是过来跟你说这个事,你明白就好,你忙吧,我回去了。” “好!” 郑雨觉得自己这次表现的还是很好的,但是一回头,发现那边房子门口又蹲着一个人看这边,那点刚觉得有了进展的好心情立马就飞的没影了。 这个白玫瑰,怎么跟阴魂不散一样?每回自己一找李弘文,她就出现,每回一找她就出现,这是真的跟我杠上了? 白玫瑰并不知道郑雨的心理活动,她真的就是来吃瓜的,对于李弘文与郑雨两人的感情她真的很好奇。 特别是今天孙小凤这事,她虽然不知道郑雨跟两人说了什么,但是她觉得孙小凤这事就是郑雨给挑的,结果现在这位居然拿着这事跑到李弘文面前卖好。 果然不愧是茶艺大师呀! 而且近距离吃瓜真的好香,所以她一听到外面这两人的动静,就拿着饭碗又出来了。 今天不错,上午在地里吃麦子的时候,觉得直接吃差点意思,后来看有几个村里的小孩偷偷点火烤麦子吃,她也揪了一点回来烤着吃,确实不错。 特别是看剧的时候吃着,感觉更香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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