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听说没有,知青点那个李知青,老厉害了,用石头就能打到兔子!” “咋没听说呢,听说那石头扔的那叫一个准,一打一个准!” “我跟你说,知道水壶么?那里面就有个扔石头特别厉害的,好像叫什么没羽箭,这李知青就跟那个差不多!” “是么,李知青师从没羽箭张清呀!” 村里的信息中心的传播速度还是极快的,当天晚上,李弘文拥有一手指那打那的飞石,并且师从话本水壶里没羽箭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至于说那个没羽箭张清为什么在水壶里,这不重要! 好像是一个一百多个人抢一个宝贝水壶的事。 关键是这个李知青飞石打的准,而且还师出名门。 “怪不得我们怎么都抓不到,你进山就能抓到呢,原来你有这么一手绝活呀!” 第二天早上上工的时候,王爱国在一旁道,他也听到了村里人说的关于李弘文会飞石的事,联系李弘文几次都能打到兔子,立马就脑补了李弘文前几次也是用飞石打的兔子。 “小时候没事闹着玩扔的,之前也没想过用这个打兔子,就是上次追兔子追急了,然后随手一扔发现好使,这才知道自己小时候称霸胡同的本事,在这里还能这么用。” 李弘文笑着道,现在他相信就算他天天从山里提着兔子下来,也不会有人觉得有问题了。 当然,做为刚听到的事情,上工中间休息的时候,还是有好多村民要求让李弘文表演一下能上话本的飞石绝技。 李弘文也不推辞,随意从地头捡了几块石头,然后让这些人挑打的地方,然后按照他们指的地方一个一个的打了过去。 “厉害了!你说人李知青怎么玩个石头都能玩这么厉害?” “就是,都是扔石头,咱怎么就扔不到人家这样?” “废话,人这可是话本里英雄传下来,能跟咱那乱扔一样么?” “我小时候扔的也挺准的,你们说现在把这个捡回来还行不行?” 如果说昨天晚上只是道听途说,那么现在就是亲眼所见了,村民这下是完全相信李弘文这石头真的是话本里的那个什么没羽毛箭啥的了。 这石头不仅扔的准,而且那力量,还有距离,还有出手的随意,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李弘文李知青是真有两把刷子的。 也难怪人家进山就能打到兔子山鸡! “那李知青以后是不是就不缺肉吃了?” 这句话一出,很多村民还有知青脸色都有些羡慕。 吃肉,这个时代可是比较奢侈的事,现在有人能天天吃上肉,这在几个月半年才有可能吃上肉的人里,这妥妥的就是人上人了呀! “李知青,你今十六了吧?” 村里有个大婶眼睛一转,上下打量了一下李弘文问道。 “嗯,年底就满十六了,现在还不到!” 李弘文的生日是腊月的,所以虽然说今年是十六了,但是还没满十六周,准确的说应该是十五岁半。 “那也不小了,差不多该到成家的时候了。”桃花婶笑着道。“听说你现在自己出去盖房了,你说你这家也有了,一个人住着也没个说话的体己人,我跟你说,我有个侄女,跟你岁数差不多,今年十五了,人很老实,也能干,要不我那天带过来,你们见见?” 十五? 这年头村里说岁数都说的是虚岁,甚至还有虚两岁的,就桃花婶这语气,李弘文觉得她这侄女也就十三。 还有人老实这个词,他太懂了,这不就是说这人内向不爱说话么? 能干就是在家里受欺负,性子软,什么活也都干。 最关键的是,没有提长相,只说人老实能干,这说明人长的肯定不咋滴。 十三岁,长的丑,内向性子软,这样的人介绍给自己? “不用了,我这个人喜欢一个人住,再说婚姻大事,虽然现在是新社会不讲究包办婚姻了,但是这事也得听家里长辈的,所以还是谢谢桃花婶了。” 李弘文摆摆手拒绝道,他都能猜到这位为什么上赶着给自己介绍,无非就是想着真要成了,以后也能通过拿捏她侄女,给她家捞点什么好处。 “桃花,你人长的不咋滴想的还挺美,就你侄女那长相,还想跟李知青说亲?怎么一天到晚净想这好事呢?” 不等桃花婶回话,田里就有跟她不对付的大婶大声的嘲笑起来。 “你长的好?你长的好,你家老木头天天想着趴人寡妇的墙?” 桃花婶也不是好惹的,一听对方这话,立马张口骂道。 “那也比你家那口子手脚不干净的好,指不定前段时间队上丢的那东西就是你家那口子干的好事!” “你特娘的放屁,我撕了你这张吃了屎的臭嘴!” 两人不对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加上这里这么多人,互相揭了对方的短,两人都有些恼羞成怒,没说两句就撕扯在了一起。 其他一些妇女赶紧上前要拉开两人,而村里的男人,则一个个笑呵呵的蹲在一旁看的那叫一个开心。 这天一天比一天热了,身上衣服都不多,再加上村里老娘们打架不是扯头发就是扯衣服,所以偶尔露出一些春光还是有的。 虽然说两人都上了点岁数,但对村里男人来说,白看到的便宜那不也是便宜么?那还管这便宜老不老。 李弘文可不想在这儿多待,赶紧离这里远远的。 “我之前说什么来着,这李弘文就是不想让我们吃,之前跟我们一起吃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会这一手,现在分开了,立马就会了?骗谁呢?不就是想自己一个人偷摸吃肉么?” 孙小凤撇着嘴对一边的王招娣和白玫瑰还有马彩霞道,她觉得这个李弘文就是小心眼,明明能天天打到兔子,结果跟他们在一起住的时候,就只让他们吃了一回。 “就是,亏我们还天天对他那么好,真的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马爱民也在一旁附合道,想想在一起那么久因为李弘文私心错过了那么顿肉,他心肝都在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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