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34章 拆伙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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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彩霞的话,王爱国和王招娣都没有反对。
  王招娣是本来就不爱说话,而王爱国则是觉得马彩霞说出了他的心里话,他也早就不想跟这些家伙一起搭伙吃饭了。
  “彩霞...”
  孙小凤哭丧着脸哀求着,见马彩霞不理,又看向王招娣,结果王招娣根本连头都没有抬,就低头坐在那里一副马彩霞说啥是啥的态度。
  剩下其他人白玫瑰和李弘文两人是过两天就准备搬出去的,所以这事跟他们没有关系,两人一个个吃瓜吃的正嗨。
  而三个男知青里,心里最不爽的就是史爱党了,因为他没有得罪任何一个人,但是他也被踢了出来。
  “爱国,我跟你们一起行不行?我可以多出粮食或者多去菜地里干活,去山上摘野菜。”
  不过这个时候不是问为什么的时候,他没找马彩霞而是找上了王爱国。
  “这事马彩霞说了算,不过你这个问题我也可以回答你,不行,我们就准备三个人搭伙了,不准备再加任何一个人,不管是谁说都一样,所以你还是想想跟谁搭伙吧!”
  王爱国也不是没有担当的人,虽然话开头说了一句这事马彩霞说了算,但是后面没等史爱党问马彩霞,就直接给出了更加肯定的回答。
  这话一出,马爱民周成两个本来就不受人待见的人更不好意思开口了。
  孙小凤和史爱党两人都不行,他们俩更不行了。
  四人互相看了看,都没有说话,心里开始盘算该跟谁搭伙。
  这波瓜吃的白玫瑰和李弘文是极为的爽,两人正好坐的位置也挨在一起,两人吃瓜的样子,就差手里有个爆米花或者一把瓜子花生之类的了。
  马爱民与周成肯定不可能在一起搭伙,那也就是说四个人最少要分成两伙。
  孙小凤倒是谁都可以搭,剩下的三个男人也都愿意跟孙小凤搭,但是就这几天的情况来看,孙小凤应该首选是跟周成搭,而跟周成搭了,那马爱民肯定是被排在外的,史爱党跟马爱民关系好,但是这个时候也不敢保证就不会为了孙小凤过去跟周成一起搭伙,把马爱民扔下不管。
  至于马爱民,好像除了史爱党外,可能不太会有机会跟另外两个人搭伙。
  “弘文,你过两天就要搬出去了,要不我跟你一起搭个伙?加上爱党,我们三个人轮流做饭,怎么样?”
  只是让李弘文没想到的是,马爱民在想了想没有直接跟其他三人寻找搭伙,反而是找上了他。
  这话一出,其他三人眼睛也不由一亮。
  对呀,这屋里还有两个人呢,而且这两个人还是自己出去住,自己弄灶的主,跟他们搭伙的话,就不用再看马彩霞他们的脸色,也不用想做饭还得等他们三人做完了。
  “玫瑰....”
  周成在第一时间就开口了。
  “别!不要想,我不想跟任何人一起搭伙,你们想都不要想,我就自己吃,活我自己也都能干的了!”
  没等他说完,白玫瑰直接就打断了他后面的话,让同样准备开口的孙小凤张开的嘴又默默的合了起来。
  “我也一样,我这人喜欢安静,不喜欢跟别人一起吃饭,也不会跟任何人搭伙!”
  看几人眼神瞄向自己,李弘文也第一时间给出了自己的态度。
  开玩笑,跟你们一起搭伙了,以后想自己吃点好吃的难道还得带你们一份?
  可以说白玫瑰与李弘文基本上在拒绝的时候,脑海里的想法是一模一样的。
  他们搬出去就是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让别人发现,才不会还没搬出去就把别人又带到自己的房子里,那样还有什么必要搬?
  得,两人的态度同样的决绝,这让周成马爱民四人此时都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他们四个人除非自己也出去住,否则只能他们四人互相搭伙了。
  自己盖房搬出去,四人谁都没有这么多的钱!
  那么只剩下一个选择,那就是互相搭伙,借用老知青的灶和水缸,在别人吃完饭后,自己做饭吃。
  “周知青,我能跟你一起搭个伙么?”
  孙小凤第一个做出选择。
  在她看来,这样也未必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她跟周成两个人的关系变得更紧密了。
  就他们两个人一起搭伙做饭,这跟两口子不就差睡在一个炕上了么?
  想到这些,她没有犹豫,直接率先跟周成发起了邀请。
  “可以。”
  周成没有拒绝,因为四个人里,他觉得最能接受的就是孙小凤了,毕竟是女同志,做饭什么的肯定比男的有天赋。
  “我能跟你们一起搭伙么?”
  让所有人出乎意料,又觉得合乎情理的是,史爱党抛弃了马爱民,主动要求跟周成孙小凤两人搭伙。
  因为原因不难猜,那就是史爱党看孙小凤的眼神。
  “可以!”
  孙小凤刚准备说不可以,周成就先一步同意了,这让孙小凤气的咬住嘴唇暗自跺了跺脚。
  她可不想跟史爱党一起搭伙。
  做为一起到这边的知青,两个多月的相处,她已经看清了史爱党的为人。
  那就是好色,非常的好色!
  他看向女人,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岁数大的,眼神里都带着一丝毫不掩饰的猥亵。
  而且不止一次他在女知青上厕所的时候,假装不知道有人闯了进去。
  这也是为什么女知青们现在上厕所都要让别人帮忙看着的原因。
  而且听说最近两天,他还帮着村东头的孙寡妇干活了。
  她只想跟周成两人搭伙,现在加进了这么一个货色,还怎么过二人世界?
  可是周成并不这么想,他愿意让史爱党加进来,为的就是进一步孤立马爱民。
  既然已经结仇了,而且他还打不过对方,那就找个帮手!
  把史爱党加进来,既分化了两人的关系,又孤立了马爱民,他想用不了多久就能把史爱党收入麾下,到时候,想要对付马爱民就让史爱党上。
  “好!真好!史爱党你真好!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
  马爱民显然也没想到史爱党抛弃他抛弃的这么干脆,有些气极而笑的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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