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也是气! 今天他一路跟着两人到了县城,刚开始是来回找白玫瑰没来的及吃,后来是想着等找到白玫瑰一起吃,可等找到白玫瑰,发现人家两人吃上了,生气的就没想着吃东西的事。 后来等两人从国营饭店出来,他又赶紧跟了上去,又忘了吃饭的事。 等到路上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这滴水未沾粒米未进了,可是这一路上一个多小时根本不会有卖吃的和有喝水的地方,他也没有带,就只能忍着饿和渴走回来。 等回到知青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都要饿死了,再远一点可能到不了就得倒下了。 在看到吃的后,他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多想别的,只剩下吃的,只剩下吃。 饿过很久的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吃东西是停不下来的,而且还会越吃越饿。 所以他根本没觉得三个窝头就下去了。 这个窝头可不是后世那种小窝头,那一个个都比后世卖的馒头大不少。 等吃到第四个的时候,马爱民出现了,看到他的行为,立马就嚷起来,但是周成这时候脑子里还只想着吃,所以在马爱民抢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点要放手的意思。 “周成,你这次确实有些过份了,平时干活不积极爱偷懒我们就不说你了,今天你去县里没干活,我们一个个干了一天的活,结果你回来就把菜都吃了,还吃了别人的窝头,今天你必须得给个说法。” 王爱国听完马爱民的话,一脸严肃的对着周成道。 这个事很严重! 知青点虽然种了一些菜,但是以前就三个人,种的也不算多,现在供十个人吃,多少有点不太够。 特别是这个时节有一些菜还没长出来,能够吃的本来就不多,每回吃菜都是算着吃的,现在这一碗的菜被周成一个人吃了,这让他非常的生气。 “不就是吃你们点菜么?再做点不就完了么!” 周成也知道这事不对,不过爱面子的他还是嘴硬的不承认自己做的有问题。 只是他一张嘴,那嘶哑的声音别说别人,就是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我这嗓子怎么成这样了?” 他有些不敢相信的道,他知道今天因为没喝水嗓子干的有些疼,但是没想到会成这样。 都是那对狗男女! 很快他就找到了原因,这一切都是他们害的,要不是他们自己能这样么?不是他们,自己能饿成这样,然后把菜都吃了么? 都是他们! “我们怎么知道你怎么弄成这样的?别想转移话题,你说的轻巧,再做一顿,凭什么我们干一天活回来饿着,要重新做菜?” 马爱民虽然也被他的嗓子吓到了,但立马觉得他就是故意想把这事糊弄过去,所以直接开口质问起来。 “那怎么着,我吃都已经吃了。” 周成一脸不在意的道,他是觉得吃了东西不对,但是吃都吃了还能让他吐出来? “你这什么态度?” “我就这个态度!” 周成的态度不仅惹恼了马爱民,更是让其他人看向他的目光也变得不善。 把大家的晚饭吃了,还这个态度,搁谁谁能不生气? “周成,你要是这样,那我们就好好说道说道了,首先你吃的菜是我们几个老知青自己种的,因为想着大家都是知青,能从天南海北来到这靠山屯下乡是缘份,所以我们也没想着种的菜收你们钱,觉得大家平时帮着浇个水收拾收拾菜园也就抵了。 但你这个态度,让我觉得好心都白费了! 所以以前的我就不说了,吃都吃了,以后菜我们也不白出了,要么你们几个新来的拿钱出来买或粮食抵,要么自己去开片菜地自己种。” 马彩霞一脸生气的对着周成道,她早就有些受不了这些新来的知青天天吃着自己种的菜,还不愿意干活,整天事事的了。 只是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把事挑出来,今天正好碰上这个事,她就把事挑明了。 凭什么我种的菜免费给你们吃?凭什么你们吃了我种的菜还不感恩,觉得我们该你们的? 马彩霞的话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菜是她和王招娣还有王爱国三人的,其他知青都是后来的。 但是说实话,包括李弘文在内的来了两个多月的几个知青,来了后都没去自己开菜园,吃的都是三个老知青种的。 菜地里的活,其他人也不是说一点没干过,但干的很少是真的,基本还都是三人在打理。 现在她提出不让众人吃,众人还真没有什么可说的。 对马彩霞众人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对周成,那话就多了。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 “真的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要不让周成自己分出去做饭吧,我不想跟这样的人一起搭伙吃饭!” 史爱党马爱民两人的话最多,特别是马爱民,对他来说,本来免费的菜以后要用钱或者粮食来换,就跟拿刀子在他身上挖肉一样的疼,说话也最不客气。 魏丽丽本身也不爱说话,对于这个事也看的开,觉得本来就免费吃别人的,现在人家不让免费吃了也没什么可说的。 白玫瑰与李弘文心态就更平了,本来他们俩就是过几天要搬出去住的人,以后也不会跟众人一起吃饭,菜肯定也不可能免费吃了的,所以他们最无所谓。 纠结的是孙小凤,她虽然心里也对周成造成这个结果有些不太开心,但是觉得或许这个时候自己替他说点好话,就相当于雪中送炭,他一定会对自己更有好感。 只是她话还没说,周成就炸了。 “你特玛的说谁老鼠屎呢?” “就说你呢!怎么着!” “你再说一个试试,信不信我抽死你丫挺的!” “来!你抽!不抽你就是孙子!” 对于说话最难听的马爱民,周成恨意暂时压过了对白玫瑰与李弘文的恨意,要不是这个家伙过来闹,然后添油加醋,事情怎么会闹到这个地步? 马爱民也不怂他,他爱财扣门,不代表他不打架,见周成骂他,他也是直接就对着就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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