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11章 不惯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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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不是农忙时节,地里没有多少活,所以赵大山直接就安排人给李弘文和白玫瑰盖起了房。
  农村人,盖房这块基本上都会一些,所以同时盖也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对于盖房直接能拿到钱,还能把自家攒的土坯卖掉换成钱,村里人还是非常愿意的。
  这个时代是不允许做买卖的,农村人除了一些胆大的去县里黑市卖东西的,剩下多数人只能靠每年到年底挣的工分换点钱,所以此时能够直接拿到钱,很多人是愿意干的。
  划完地,几个被赵大山一早就拉过来的人就开始干了起来。
  按照农村的习俗,家里盖房别人来给盖是需要管饭的,不过因为李弘文和白玫瑰一是没地方做饭,二是直接给的钱,所以这一块就省了,不过李弘文觉得自己多少还是得给这些人买点东西,毕竟以后还要在村里生活好几年,处好关系还是有必要的。
  不过他现在手里什么都没有,要买还得去县里一趟才行。
  “弘文,你怎么也要盖房?”
  那些人干着活,李弘文也不用看着,就回到地里干起了活,一到地里,马爱民就凑过来问道。
  “嗯,我听说过段时间还要来知青,到时候屋里就算能住下,那也挤的没法睡,还不如趁现在还没有农忙自己盖一个。”
  点点头,李弘文回道,这是他准备好的说辞,不管之后谁过来问都会这么回答。
  “还来人呀?现在就有点挤了,再来人哪有地方住呀?过两天天气也热了,到时候屋子里不得成蒸笼一样?”
  马爱民对李弘文的说法没有一点怀疑,一听还要来人,他的表情立马变得不太好。
  来靠山屯已经两个来月了,屯子里的情况他也基本了解了,能安排知青的房子除了这个院子,就再也没有地方了。
  指望大队给再盖一个房子,那根本不可能,所以除了搬出去住外,那就只能挤在院子里了。
  想想到时候的场景,马爱民也有搬出去的想法,但是盖房子得多少钱他虽然不知道,但也能猜个大概,他可没有那么多钱。
  “弘文,你看咱们兄弟关系平时处的也不错,你这起了房子搬出去,一个人住着肯定也孤单,这样,兄弟我过去跟你一起住,这样也好有个伴,你看怎么样?”
  别说没那么多钱,就是有,马爱民也不舍得花,所以眼睛一转他想到了个好主意。biqubao.com
  “我看不怎么样!”
  李弘文在他开口说关系不错的时候,就猜到他想说什么了,翻了个白眼回道。
  也真敢想!
  自己花钱盖的房,就是出钱都不可能让他住,更不要说不出钱了。
  “别呀,你看咱俩是一起到这边的,这跟其他人比起来缘分就深的多,是不是,你这房子盖了一个人也是住,两个人也是住,到时候烧的柴火我包了你看行不!”
  马爱民的脸皮可不会因为李弘文一句话就不说了,他嬉笑着继续争取着。
  “不用想,我这个人就喜欢一个人住,你要不想在知青院住就自己出钱盖房,我的房子别想!你就别在这费这个口舌了。”
  李弘文头都没抬直接把话说死,根本不给马爱民一点机会。
  “嘁!不让住就不住,真的是小气!”
  马爱民听到这话,斜眼不忿的说了一句就走开了。
  李弘文对他的反应也没在意,这种人总觉得占别人便宜是应该的,别人不让他占就是有问题。
  “弘文没想到也是个有钱人呀!这居然悄没声的也要盖房了。”
  中午回到知青点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周成意有所指的道。
  “是呀,以前一点都看不出来呢!”
  孙小凤在一旁假惺惺的笑着。
  “怎么?我的钱还需要报给两位?要怎么用还得到你们这儿申请一下?”
  李弘面色一冷,这俩货他虽然不想跟他们沾一点关系,但也不代表就怕他们。
  “哎哟,弘文你这话说的就见外了,我们就是好奇,怎么之前不盖,这早不盖晚不盖的,白玫瑰一盖你也要盖。”
  孙小凤有些责怪的道,好像她只是出于好心,被李弘文错怪了一般。
  “那我能说怎么周成之前不说你也不说,周成一问我你就搭话,你们这是夫唱妇随么?”
  看了一眼虽然没有接话,但眼神明显听到孙小凤这话有些不好的周成,李弘文笑着道。
  “李弘文!!!你这话什么意思?”
  “就是!你这话什么意思?!”
  这话一出周成和孙小凤两人都炸了,周成直接冷着脸站了起来,孙小凤也一脸的气愤。
  “你们什么意思我就什么意思?怎么以为只有你们张嘴了,可以随便说别人,别人就不能说你们?”
  李弘文可不怵他们俩人,嗤笑一声,稳稳坐着不急不慢的道。
  “行了,都少说两句,都在一个院住着,别伤了和气!”
  看三人说了几句就要闹翻,王爱国站起来打圆场道。
  “哼!!”
  周成哼了一声坐了下来,孙小凤也没有再说话,不过两人看向李弘文的眼神都带着刀子。
  李弘文可本不在意两人的眼神,端着碗吃的很是惬意。
  这本年代文他虽然没有看过,但是听他媳妇讲了里面不少狗血的事,同类型的年代文也听了不少。
  知道这类书里,这种勾心斗角暗地里使坏见不得人好的事基本上就是主线,所有主角都要经历这类事情,甚至可以说有的书里除了男女主外,其他人就差全员恶人了。
  所以他对于这种事,早早就定下了心计,不招惹,但有事也不怵,该上就上,该怼就怼,绝不惯着这些人。
  大领导有一句说的好,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
  这些人就得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让他们不敢惹,才能真正清净,不然他们老惦记你。
  就拿这个院里的这些人来说,周成渣男一个,孙小凤嫉妒这个嫉妒那个,马爱民财迷死扣就爱占小便宜,史爱党色鬼一个,王招娣虽然内向不爱说话,但他记得前世她媳妇好像说这姑娘后期黑化的很严重,直接把她家里祸祸的家破人亡。
  好像也就王爱国还有马彩霞这两个人还不错。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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