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乱想下,朱绍琦顺着俩少年走到容湖边,这时只要一抬眼,就知道没有来错地方。 那里果然出现了一片热闹非凡的工地。 朱绍琦感觉有些欢喜地心道:不管如何,能有工作,贫民饥民也就有了活路。 她的开心劲还没过,就见大眼少年和疤脸少年纷纷转过身,往回走。 朱绍琦还以为他们俩没应募过,上前拦住问道:“我刚刚听你们说,要去募工,眼下怎么又回来了呢?难道是因为瘟疫的事情不募工了?” 俩少年脸上并无沮丧之色,本来不想搭理。 只是见朱绍琦身后带着随从,尤其关忠庆衣着体面,身高体壮,满脸胡子很有威慑力。 畏惧之下,疤脸少年回道: “不是没募上,是让俺们带齐衣物铺盖,还有些必备的家什物品,让我们进去住五天咧。 五天后,要是没发病,就算是康健。 这五天里,还管吃管喝,还教俺们做工的本事。 真是菩萨一样的心肠呀。” 一旁的大眼少年指了指一幅告示,说道: “俺识字,那边的人还说我进去了,能优先录用,给我算二级工。 就是得了病也管治。 我签十年的身契,就是直系的爹娘孩子得了病,也能有药治瘟疫挂账,不用出现钱。 你们要是想去,可赶快吧!” 朱绍琦拱手致谢,走到一旁去看,果然见到几幅告示。 这告示比朱绍琦往常见过的还要不一样。 因为,这上面的字贼大个,而且遣词用句,又是特别的简单。 “募瓦工、砖工、各色小工。 人数不限,管吃饭,月例银八钱到一两五,按本事分级,实发无折扣。” “有绝活的,上不封顶!” “进场干活的,人人检疫五天。管吃住!” “愿签十年身契的工人,有医保!” “济世营医保,看病没烦恼。 全家享好处,看病没钱能赊欠!” “给济世营干活,人人管吃管住!” …… 朱绍琦忽而问向身边的两个随从,说道:“如果你们是百姓,看到这些招工,是什么感想?” 关忠庆摸了摸脑袋,憨笑说道: “回禀……郡主……啊不对,回禀少爷,我要是个小老百姓,我也心动想去应募啊。 我们庄子里,好些原本家境殷实的人家,就因为突然得了一场大病,不得不卖田卖房求医问药,一家子也就这么毁了。 小老百姓得了,更是没钱去救。 再好比这次疙瘩瘟来得凶,好些人家男丁没了,全家都没有生计,只能外出乞讨过活……” 樱兰低声说道:“我爹,就是卖了俺,去治哥哥的病。只是哥哥也走了……” 朱绍琦轻叹一声,摸了摸樱兰的脑袋。 几人谈话间,一旁的营门忽而传来一阵惊叫之声。 三个衣着光鲜的壮汉被丢了出来。 三人龇牙咧嘴,显然被揍得不轻,一个被揍得最狠,嘴都有些歪的男子挣扎起身,愤恨喊道: “好狗贼,我高家肯买你们那什么劳什子的土片,那是看得起你们。你……你们竟然如此无礼!” 带头把人扔出来的济世营管事,衣着奇特,带着一个琉璃面甲,蒙着半边脸,闻言朝着在场众人拱手,朗声说道: “乡亲父老们且看,我们济世营,能够治瘟疫的土霉素片,每日所产仅有百片。 须知,此物我家东主卖出时,乃是价比黄金,一两药,那是比一两黄金还要贵的价格啊!” “这个不知是哪家的豪奴,却仗着势力,硬是只肯出一两银子,就要买走百片。让乡亲们没有药可以治疙瘩瘟。” “大家伙评评理,能容这等人放肆吗?” 朱绍琦让关忠庆仔细辨认,也认出了这个被揍得嘴歪的正是高家的三管家,高九福。 高九福挣扎起身后,给身边一个狗腿子一个眼神,随后又是胡搅蛮缠说道: “你们这土霉素片,谁晓得有没有用? 一两黄金一两药,就是百年人参也不过如此。 乡亲们,莫要听信外乡人的迷魂汤,被骗得钱财一空啊! 这叫什么济世营的外乡人,保不齐就是反贼乱党!” 围观群众们议论纷纷,他们大多是来做工的,确实想不到济世营还有神药。 一时间议论纷纷,他们大多是本乡人,对于忽然外来的济世营很陌生,竟是话里话外有点偏向高九福。 朱绍琦一眼就看出高九福自相矛盾之处,他不怕这高家的地头蛇,扑哧一笑,说道: “你既然说人家的东西不好,治不了病,为什么还要巴巴地找上门,偏要人家卖你? 你真要觉得土片不好,直接走不就好了吗?” 济世营那边领头的管事,正是郑一田,他经过这一番提醒,顿时明白关节,朗声说道: “正是如此。我济世营今日来此,就是要在这柘城县外,修建一座格物医院,救治四方百姓。 眼下,就已经收拢得了疙瘩瘟的患者百人,都已经安置在了格物医院内。 你要是觉得土霉素片救不了人,又为何要来此胡搅蛮缠?” 高九福面色赤红,支吾了几句,逃也似的跑了。 百姓们听闻,顿时明白了是非之分,再看向济世营的时候,目光迥然大变。 “老爷,俺要签十年身契!” “俺也是!俺会打铁,刀枪箭头,铁甲也做得,俺愿意签二十年,中不!?” “救救俺儿子啊,俺儿子也得了疙瘩瘟,俺不会什么活,但可以交钱,救救俺的孩子吧!” 郑一田驾轻就熟,招呼着身边穿了防护服的人忙活起,随后走到关忠庆面前,拱手说道: “在下郑一田,谢过这位公子出言相助。” 乔装打扮的朱绍琦,这会儿看不出俊秀柔美之气,只让人觉得是个出身不凡,英俊的大家公子,他拱手笑道: “客气,路见不平而已。不过,在下的确好奇得紧。这……土片,真的能治病?那岂不是随便挖一勺土就行?” 郑一田大笑:“当然不是。此药不叫土片,是叫土霉素片,是我们东主潜心研制的神药,有克制疙瘩瘟之能。 我看公子有些不敢置信,不如随我入营一看如何?” 朱绍琦笑道:“求之不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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