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能不感慨嘛。 多子女家庭,不和的也挺多,关系好成这样的估计是父母本事会教。 她坐在床上都看着呢,那亲弟弟一进门,眼睛就围着亲姐姐打转! 她猜着这女孩儿肯定是家中最受宠的那个,她母亲也一定是特别会教育子女,不然弟弟怎么会对姐姐如此的尊敬和呵护。 命好啊。 搞了个好对象,也有个好家庭。 李妍说:“是我对象弟弟,不是我亲弟弟。” 大姐一怔。 不是亲弟弟? 那看着可不像啊。 “那你这对象不用挑了,就是他了!” 李妍想逗逗大姐,说:“刚刚你不都听见了他训我来着。” 大姐笑:“姑娘啊,等你结了婚就知道了,男人训你常见,训的时候还带着心疼那就少见了!你这还没过门,未来小叔子都对你这样,可见他哥哥是把你看得很重。” 亲哥哥看重了自己的女朋友,他全家才会跟着看重! “这样啊。” “当然!” 李妍坐了一上午,到了下午电话就多了起来,全都是事。 奈何人被李响压在医院,她也不敢离开啊,只能尽量不打扰别人的情况下去走廊解决问题。 一会端着笑脸跟电话里的人客气来客气去,一会黑着脸什么黑脸都敢扮,对床的大姐出去上卫生间,听见李妍放狠话阶段,吓了一跳。 这姑娘面上瞧着跟一团软泥似的,黑着脸说话还挺吓人。 还有啊,这是干什么工作,好像表演变脸杂技似的? 上午还挺热情的大姐,到了下午愣是一句话都没跟李妍聊。 自动疏远。 晚上六点钟,天还没怎么黑呢,蔡娟着急忙慌进了病房。 进门一看见李妍,她这提着的心,落地了。 “怎么弄的呀,我去你家敲半天门没人开,楼下邻居说看着你被搀走了。”蔡娟一脸是汗。 把她吓够呛! 李妍刚想事情呢,压根没注意到小娟进门,这还是小娟抱怨她才回过神。 “你怎么过来了?” “我去了……大哥公司,正好遇上他了。”蔡娟说的是李响。 她姐邻居那样一说,她就赶紧找李响单位去了。 “哪里难受?怎么个难受法?阵阵痛?针扎似的痛?”蔡娟连续问出口。 “就好几天没正经吃饭,然后吃了两顿高粱米……” 蔡娟:“姐,你这样可不行啊,胃病就得按时吃饭,高粱米哪能吃,那是粗粮!你现在得吃小米或者大米,要是难受今天就吃粥,粥这个东西也不能一直吃,好一好就吃米饭然后吃带营养的东西……” 李妍拉着蔡娟坐下来:“一脸汗。” “小毛病得趁早治,越拖越严重,将来麻烦的事儿多着呢。别不重视,哪怕真的顾不上吃饭,手边也得有点东西,到时间就送嘴里……”蔡娟一脸操心。 什么病一开始,都是小病。 小病慢慢发展也会变成大病。 “知道啦蔡医生,我下次不敢了!”李妍举手。 “真的不能不重视,你平时忙起来就这样……”蔡娟吐槽李妍。 她姐这种女强人,外表瞧着这样那样风光,其实正常生活还比不上工人呢。 人家到点上班,到点吃饭,哪像她姐,也就赚的钱比普通人多点。 “是是是。” 早知道一个胃病搞出来这么多事,她当时没时间挤时间也得吃! 蔡娟打算帮忙收拾收拾病房,结果发现病房干干净净,没有可下手的地方。 “姐,我先回家一趟,一会我在过来啊。”蔡娟扫视一眼。 病房里什么都不缺,肯定不用她。 现在也到了晚饭时间,她打算回母亲那去给李妍做点什么吃。 胃病,按时吃饭很重要。 “回去吧,不用过来了!我这里什么都有不用担心,娟儿啊,姐真的没事。”李妍说得也是一脸无力。 真的就连个小病都算不上,闹成现在这样! “行。” 蔡娟出医院,就撞上了继母。 刘晓薇带着儿子来医院看病,孩子有点淌鼻涕,见到蔡娟着急忙慌往外跑,刘晓薇叫住继女。 “小娟儿……” “哎,阿姨,他怎么了?”蔡娟看见亲弟弟,下意识就关心问了一句。 “天热有点淌鼻涕,你怎么来医院了?你身体哪里不舒服,还是你妈生病了?”刘晓薇一脸关心。 蔡娟解释:“……我姐胃病进了医院,我打算回家给她煮点吃的……” “你妈上一天班也挺累,你跟我回去吧,我给你做!”刘晓薇说着话,硬拉着蔡娟回家。 她原本就没有那么多计较,对蔡娟也是拿着当自己亲生女儿看,亲儿子出生以后对蔡娟的关心依旧没减少。 刘晓薇认为,就一个孩子,能抢去什么? 抢去蔡田那点关心? 亲爸爸关心女儿,爱关心就关心去呗,管这些干啥。 抢去蔡田的钱? 抢就抢呗,家里也没有金山银山,每个月就这些钱,够生活就得。 再说,她觉得周晓光这人吧,不至于教孩子那些不着调的东西,钱啊房啊东西,人周晓光都有! * 齐文华是过来李妍这想打听打听那衣服卖怎么样,心里没底啊。 也是听邻居说得吓人吧啦,立即去了李妍那厂。 这才知道李妍住院了! 跟曾琪打听半天,这才知道住在哪个医院。 回了家立即叫上李贺,娘俩又返回市内,齐文华合计来合计去,想半天还是决定去告诉李庆香一声。 李妍住的这个病房,晚上就炸了锅了。 一病房都是她的亲戚! 别说坐不下,就连站都站不下。 大家都以为她是生了大病,不然谁会进医院啊,结果闹了个乌龙。 “老婶儿,你不该告诉我姑。”李妍实在没忍住,对着她老婶儿笑了。 这这这…… 阵仗也太大了。 她都害怕了。 李庆香白侄女一眼:“你老婶儿做得对啊,小病咱们也不能忽视,该抓紧治就得治,别让小病变大病。” 她也觉得这胃病不算是个事,可又一想,她哥当时那病不就没当回事,后来说不清道不明人就走了,还不如一开始就好好看看,往严重了看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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