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兰对李妍……谈不上有多喜欢。 李妍作为一个独立体的时候,她是带着点欣赏看眼前的女孩儿。 热情、开朗会办事,有机灵,这种孩子如果是她的助手,怎么可能会不喜欢。 可一旦眼前人的身份快速发生了变化,即将成为她未来的儿媳妇,这种感觉就……挺复杂。 诚然,李响爱谁想娶谁,这不是父母能去伸手拦的,所以她高兴也好不高兴也罢,情绪得自己带着,回去慢慢消化。 这姑娘能让她儿子这么喜欢,那一定会有特别的地方! 陈美兰脸上笑着,心中却想着昨天半夜失眠的自己。 话好说,事难做。 嘴巴上说说我表示同意,这种话谁都会讲。 心里怎么回事,不太重要,收拾好情绪,做个善解人意的母亲。 “我们家李响吧,我觉得除了脾气有点特殊,其余都是优点。他会心疼人也会照顾人,你跟着他,吃不了亏。” 李妍:“……” 这话听起来怎么就好像是搞推销的呢? 她二大爷卖西瓜,说的就都是这些话。 陈美兰这次回来,主要是为了曾琪,有点放心不下曾琪。 曾琪不是李响,脑子里没那么多想法,说是年纪挺大可人还挺单纯,陈美兰希望曾琪早点结婚,这样她也算是忠人之事了。 可曾琪…… 曾琪喜欢漂亮的姑娘。 男人嘛,喜欢长得好看的女人,这好像没什么错。 陈美兰托朋友给曾琪介绍的小姑娘们,多种多样。 相亲就讲究一个对眼,对上了才能结。 曾琪的个性很闷,不会油嘴滑舌,特别漂亮的姑娘人家也有更好的选择,相对来说就对曾琪不太放在心上。 图你条件,可你太不会表现了,不会找话说还不会献殷勤,遇上同等差不多条件的,人家直接选择放弃曾琪。 还有的是,既然能进入陈美兰的选择项中,姑娘的出身一定不错,出身好也就意味着对方更挑! 好人家要挑个门当户对,曾琪现在看着前途不错,但家庭呢? 曾江有小老婆有小儿子的事情,打听打听就能知道,家庭特别优秀的那种,打听到详细信息,人就不干了! 曾琪母亲那样糊涂,将来这婆媳关系就一定容易出问题,其次曾琪还有个弟弟,明显弟弟更吃香的情况下,怎么看老大都吃亏。 选来选去,要么是自身出身差点,要么是容貌上差点。 陈美兰这两天陪着曾琪相亲,见孩子也没个准信,来脾气了。 “你到底要挑个什么样的?”陈美兰问曾琪。 这是挑花眼了? 看多少个了? 一个都没相中? 曾琪也听出来陈美兰有些不高兴,立即回道:“要不您帮我做主!” 陈美兰气得眼前一黑。 要不她干脆替曾琪把婚也结了算了? 气够呛! 她大姨个性齐了咔嚓,这孩子怎么回事? 作为长辈,曾琪不是亲儿子还不能把话说得太直接,正好李妍回厂子里,陈美兰没忍住就跟李妍说了两句。 “你在他旁边时不时提醒他两句,该说就说该骂就骂。这也看不出来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你说我时间就这么些,我亲儿子都没让我这么费力气。”陈美兰说话语速要比平时快。 李妍心细,一听就晓得这是压着火呢。 “曾琪喜欢好看的。” “那些相亲对象哪个长得丑?我都觉得哪个姑娘配他都绰绰有余!”陈美兰心想,也就是人家图个知根知底,不然就以曾琪自己的条件,配得上这么多的好姑娘吗? 配不上! 心中叹气。 “陈总,这就是曾琪的个性嘛。” 李妍和曾琪共事这么久,她不可能不了解曾琪。 放到相亲上来说,曾琪这种个性就叫做优柔寡断,放到交朋友做家人上面来说,曾琪感性也看重感情。 “我是想他找个能管得住他的,可他就挑脸……”陈美兰真实想法,就是想让曾琪找李妍这种。 管得住,老婆厉害的。 将来哪怕曾琪做生意不行,至少还有个可托手的人,奈何曾琪就喜欢柔柔弱弱的那种。 李妍笑道:“他喜欢谁就让他娶谁呗。” 陈美兰拿好自己的包:“是啊,我是跟不上时代潮流了,年轻人的恋爱叫他们自己谈去吧。” 她亲儿子的事她都没管呢。 想起来李响,陈美兰又是一阵头疼。 李响谈恋爱这事,她是跟李景辉招呼一声呢还是不招呼? 招呼了以后,她都可想而知李景辉会怎么样,家都得给掀了! 想来想去,决定先不说了。 和李景辉不说,和隋竟波透透气。 酒店内。 隋竟波听得下巴都要掉了下来,她手里还美滋滋的端着酒店提供的俄皇瓷器杯。 高档酒店都有专属于自己的瓷器提供渠道,钢城的这家五星级酒店选取的就是俄罗斯最著名的瓷器。 样子好看,也很符合所谓五星级酒店的规格。 隋竟波就喜欢这些精致的东西,来到酒店里,端着这种杯子,她整个人心情都能愉悦起来。 可此刻,她脸上的笑容有了裂痕。 隋竟波,不理解啊。 两条眉毛差点勾在一起,她一脸不解看向陈美兰:“这不般配啊。”她说:“李响这条件,放在钢城内绝对就是一等一,什么样的姑娘找不到?找个家世特别好的都是随便抓,就算现在说了最算的那个……” 陈美兰伸出手制止隋竟波。 说话就说话,不要带着外人。 酒店里这种人多眼杂的地方,你说的每句话都很容易被人听去,传出去说不定就传成什么样子。 “找个条件好的,找个脸蛋好的轻而易举,为什么要找她?”隋竟波大为不解。 就李妍好吧,就算她好! 跟出身好长得好的那种比得了吗?你努力半生的东西,人家出生就有,选那种不是更好? “姐,你是不知道她家的事情,都不说好不好,全家都是农村出身……”隋竟波大为震撼。 陈美兰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人成为未来儿媳妇? “他自己选的,我们看人也要看长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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