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爷爷拿起来果酒的瓶子,偷偷往李响的方向……看了看。 “喝……” 老头儿想说,李响那杯子里酒没了,他想给倒点酒。 可惜的是,人老实了一辈子,加上听说李响出身太好他就有点说不好的畏惧感,说话说不利索,一整句话没说完整呛住了。 这种时候肯定是有李元度发挥的机会,小机灵鬼说的就是他嘛! 李响恭恭敬敬将杯子举了过来,高度明显低于李爷爷的手:“谢谢爷。” 李元度:“……” 这么善解人意,是他哥? 李爷爷呛了一声平复平复,拿着酒瓶给李响倒了满满一杯:“这酒还挺好喝。”他说。 老头儿喝过的酒,就都是市面上可以买到的那种,对于酒他不会品,烈酒更是一滴不沾,也就这葡萄酒过年过节的时候能喝上一杯。 家里人走亲戚,谁送了什么酒,他就喝什么酒,并且认为这酒很不错。 好的东西想要分享给晚辈。 这是李妍的对象头一回登门,他也不想人孩子回去说老李家对他不热情,可惜的是自己这张嘴实在跟棉裤腰似的。 “嗯,好喝。”李响附和说了一句。 他喝过的酒,很多。 多贵的都喝过,手里的这杯,绝对不是味道最好的那个,但他真的认为这酒比许许多多贵的酒都美味。 “小李吃菜啊,都是些普通家常菜,我们主要也不会做好看的菜。”齐文华磕磕巴巴负责招待客人。 早知道就该把姑子一家请回来! 有姐夫在,也用不上她充大瓣蒜! 此刻的齐文华,一身的压力。 陪客人,她不太会啊。 “菜很好吃。”李响也是难得,有问有答。 叫他主动找话题,这未免有点强人所难,但是可以做到别人说了什么,他马上会有回复。 李元度把话题抢过来:“哎呦我奶做菜还不好吃?您是我见过那么多人当中最会做菜的那个!顶顶强!”说着还认真比了比大拇指。 味道肯定就是家常味,但不一般。 饭店做菜嘛,讲究油多调味料多,自家做菜拼的全是实力,就李元度吃过那么多家常菜来说,他认为李奶奶的手艺绝对可以排得上前两名! 想到这里,看李妍问:“我姐做菜也好吃,不过和奶奶的手艺比起来,还是差了点火候。” 李妍做菜比他妈强百倍,奶奶做菜比李妍强几十倍吧。 李妍笑:“没办法比。我都十二三才开始学做菜,烧饭好像早一些是吧?” 她问奶奶。 李奶奶闷声笑,道:“做菜是十岁学的,焖饭六岁就会了。” 六岁以前的李妍也只会玩,老家山上河沟到处疯跑,大一大是对灶台感了兴趣,加上老太太认为女孩子还是要学一点傍身技能,这才开始慢慢去教。 李奶奶目光扫过李响的筷子,她在盯李响筷子夹了哪个菜,只要李响一动,老太太马上就会随时调动桌子上的盘子,将李响爱吃的菜送到眼前。 不仅仅是这样对李响,对李妍和李贺也是。 所以桌面上就形成了一种很奇怪的现象,李奶奶饭吃得很少,一直都在忙活。 见李响好像对这些挺感兴趣,李奶奶就挑了李妍小时候的事情来说;“烧火焖饭都没用我教,有一天我和她爷爷上山干活……回到家就见灶坑里点了火,饭都焖好了,你还别说我们妍妍确实有点聪明在身上,那饭焖得挺好。” 对李奶奶来说,孩子就是在跟前一点一滴长大,李妍从会说第一句话,走第一步路都是在她眼里留了画面,记得非常清楚。 饭可能达不到多完美的水平,但人生第一次小孙女会帮着大人分担了,哪怕水放多了她依旧觉得李妍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本事的小孩儿。 齐文华点头:“她小时候个性跟现在很像,别人要走了她就帮忙拿鞋,在炕上睡觉了她就给盖被。”biqubao.com 老李家的这些孩子当中,她算是接触李妍接触得最多。 李妍跟着公公婆婆一起生活,虽说她和李大强不总登门,但住在一个村儿总能遇上,孩子看见她离老远就会老婶老婶喊。 后头…… “上初中以后好像变得不太爱说话了,性格一下子就内向了。”齐文华也觉得奇怪。 你说小孩个性不会变吧,好像也会变。 小时候的李妍和上初中时期的李妍,那就完全是两个孩子。 孩子十五六岁她也接触不多,但每年李大刚和张兰都会带着三个孩子回老家过年,那时候李妍再看见她就不会主动喊人了,看到人会垂下视线立即躲开,反倒是李京京看见人总乐呵呵的叫人。 李奶奶筷子一顿。 这一段,她不爱提。 养得好好的孩子,你说送回父母身边就变得畏畏缩缩,能是什么原因? 李元度来了兴趣,把鸡骨头往桌上一放,换夹另一块不知道鸡身上哪里的肉继续吃,问:“这是女大十八变?我记得我姐来我家的时候个性也不是现在这样,跟我哥差不多,闷葫芦。” 李妍没好气说他:“你好到哪里去了?” 说得好像他天生就热情外向似的! 李元度反驳:“我是天生乐观,你看我话少过吗?我那时候学业压力太大,才不爱说话。” 其实不是学业的压力,是……母亲的问题。 青春期的李元度,一直都很迷惘。他妈总是对着他说李响这个说李响那个,搞得他耳朵里每天听得最多的名字就是李响,一方面他要打败李响成为李家最优秀的存在,一方面他还要学习李响成为李家的门面,这很痛苦。 他的好,没人来肯定,父亲不在意他,母亲说是爱他,好像更加关注大哥。 好在…… 李元度在心中感慨,人还是长大了好。 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就去过什么样的生活,再也不用被父母束缚。 父亲是个好父亲,母亲也是个好母亲,只是不了解他不理解他,搞不清楚那段时间里他需要的是什么,好在他还有个亲大哥! 好在他亲大哥跟他是真亲! “说起来,我就真的特别感谢我哥,来大李,我敬你一杯酒。”李元度双手端酒,恭恭敬敬举到李响的面前。 李响抬手举了杯子。 李元度下意识将酒杯比哥哥的杯子端矮了些,轻轻碰了上去。 “我奶叫我小李,那你只能是大李了!我们家我哥对我没得说,就跟一个爹妈生出来的一样!”李元度喝完酒,伸手去搂李响的肩膀。 什么是兄弟情,这就是! “我哥对我好,比亲爸对我都好,有些时候我就想,你说他要是给我做爸爸,他应该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李妍:“……” 李妍道:“以前人家都说我会拍马屁,我真想叫那些人过来看看,在你面前,我是自愧不如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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