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了吗?”李奶奶看着小儿子问了一句。 老李家这几兄弟,就没一个胖人。 李大强跟李大刚模样有相似的地方,黑瘦黑瘦的那个身材也像。 特别李大强最近可能是吸收还是消化不好,只见人吃饭不见人长肉,不长肉就算了,他还掉秤。 你看着他背影,那就真的是骨头架子一把,这种瘦弱之相在李奶奶来看,就是短命的征兆。 为什么全钢城的人都喜欢稍微胖点的身材,心宽体胖心宽体胖,你胖才能证明日子过得好,证明你营养好。 灰头土脸,又瘦又黑谁会觉得你身体好没有毛病? 一个儿子已经没了,她可不想再看见第二个儿子没。 “吃过了。” 母子俩全程也就这一句对话。 李大强埋头就是干,干完拿好工具就走了,招呼都没打一声。 李奶奶从屋子里拿出来两盒果子,这都李妍给买的,你说她和老头也吃不完,结果! 人没影子了。 “这孩子!” 老李家怎么都是这种闷人呢? 给母亲家干完活,李大强把昨天晚上拆下来的东西送到村里一家,人家提前和他打过招呼。 这不后院起了个小房,又要用砖又要用门窗啥的,反正买二手的就是便宜。 卖完这些,李大强拿着钱去了银行存钱。 强制储蓄。 有钱舍不得花,都存起来,一点一滴慢慢就多了。 今天难得歇半天,去市场买了点肉,用肉沫蒸的鸡蛋,然后骑车给齐文华送到了时尚。 你说他木讷,说他没有本事,可结婚的时候齐文华就不是冲那些去的,她就图李大强对她好。 李大强的兜里如果有两毛钱,那他一定会全部都给齐文华花,这就是齐文华所求。 等吃好饭,李大强带着饭盒又接着去拆房子,旁边卖鞋的人调侃齐文华:“你丈夫对你挺好。” 齐文华一脸笑容:“他人挺好。” 就是话少,长得也不英俊不突出,可自己也没什么模样,大家门当户对,挺好对吧。 一个月,李大强扒房扒出来六百块钱,钱是不少,人也累得不像样。 到了周末人张彦平带着女婿过来帮忙嘛,李大强两口子就买了菜,在李奶奶家里张罗准备请大家伙吃上一顿。 亲戚就是见面才亲,走动起来才亲。 李庆香最近也没上班,自己愁够呛,叫李妍那么一说她就有点担心。 嘴上说不可能,但害怕有万一! 上半辈子的班了,将来就没班上了?有点提心吊胆。 麻利将菜从锅里盛出来,和齐文华闲聊。 齐文华说:“姐,不行你就去替妍妍卖货,我和大强去拆房。” 李庆香摆手:“伺候人活,我可干不了。” 她会的都是缝纫的活,卖鞋她哪会? 再说她也不得意这个,这个来讲价那个来讲价,她嫌絮叨。 “妍妍说想把鞋摊外兑,不行你兑下来?”齐文华觉得这也算是个好门路。 李妍的鞋摊别人不知道,她可知道,贼赚钱。 但是吧……她自己是认为,李妍招财。 这做生意的人千千万,可不是每个人都赚到钱了,有些人身上有财运就能发,有些人身上没财运,比如说就像她和李大强这种,他们就得脚踏实地。 卖的那些鞋,她都不觉得好看,但架不住有人买啊。 那什么女人王啊,不就是一双女士高跟鞋,卖那么贵跟抢钱似的,要是她,她才不买! 钢城的女人吧……挺败家。 什么贵买什么,什么时髦穿什么,齐文华可不敢跟那些女人学。 有一说一,挺羡慕。 一个城市里,女人们都有工作,赚多赚少都能赚钱,不靠爷们也能自给自足,这挺了不起。 李庆香将菜盘子递给弟妹,拿着水瓢往大锅里那么一扬,刷锅刷子飞起来。别看她平时不经常做饭,可真的做起来,动作也很麻利迅速。 “鞋卖我还行,我卖鞋可不行。我们家小芳之前给人做保姆嘛,张彦平就想让她做生意,跟着妍妍去了广州进货,结果都赔进去一半子!这生意不是谁都能做,你会卖货还得会进货,会进货还得脑子转得快,转得快还得能吃苦,我除了能吃苦别的都不行。”说眼光的话,她好像没有多少。 衣服都不经常买一件呢,能有啥眼光。 李庆香认为自己就是个土老帽。 他们全家都是长年穿劳动服,工厂里发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轻易不会花钱买外头那些东西,就这样还指望着赚别人兜里的钱呢? 异想天开! “她鞋摊为什么不干了?”李庆香后知后觉问了一句。 这小妍妍,成天折腾啊! 也不知道身上哪来的那么多力气和精力。 “干得好好的,这都是赚钱买卖,这时候放手不是傻吗。”自己不卖,请人卖的情况下都能赚钱,为什么要不干了呢? 齐文华笑笑:“我也不知道。” 外头李大强和张彦平站在一起,两人还算是有话说。 张彦平说李大强:“你一会骑车去李妍单位叫她一声,孩子回来吃就吃,不回来吃也算是尽到心意了。” 上次就差提醒一句,这不让叔叔和侄子之间都生分了,这次张彦平高低想着这事。 妍妍倒是不能挑,就是吧……你受人孩子恩情,就得把事情想到。 李大强点头:“我这就去。” 说着话站起身去推自行车,然后就直接去了李妍单位。 大中午时间,何建军要带着李妍去下馆子,眼看着要过年了,过年前那就是财务的一劫啊,好在李妍这孩子那是真懂事,不用何建军喊,自动自觉过来帮忙。 人家现在是副经理了,其实这摊子事情也不太归她管,架不住师徒情摆在这里嘛。 刚出公司大门,李大强车子骑到门口,看见外人顿时有点紧张,眼睛看也不看何建军,当何建军是透明的。 直视李妍:“妍妍,你老婶今天买了点菜,想叫你回你奶那吃口饭。” 何建军一听,得! “你快回去吧。” 李妍看向何建军,道:“师父,要不一起?” 何建军摆手,推脱两句就离开了。 他可不喜欢去别人家吃饭,再说也不太熟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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