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华叹气:“还是去一趟比较好是吧。” “我只能说是,但我不能保证去了以后李贺就会一定考得上。”李妍把丑话说在前头。 能不能考上,真的任何人都不能保证。 齐文华转动着心思,要不然就去? 就算是陌生的地方,可自己不是长了嘴吗?活人还能叫尿憋死? 她这头陷入了沉思,公交车开了两站,李鹏飞带着秦兰上车,两人一上车,李鹏飞往后挤的过程就看见了李妍。 “怎么不走?”秦兰推李鹏飞。 人就横在正中间,倒是走啊。 公交车就中间挤,两头比较松快。 李鹏飞小声说:“看见我二姐了。” 秦兰一愣,不过马上反应过来,用手推推李鹏飞:“那就打个招呼。” 她觉得亲人之间实在没有必要闹得多难看。 李鹏飞对她讲过家里的事情,秦兰自己认为都过去的事情了,大面上维持客客气气会比较好,没有必要老死不相往来。 李鹏飞舔了舔后牙,这不有秦兰撺掇嘛,他一鼓作气走了过去。 “老婶儿,二姐。”李鹏飞叫了人。 公交车上的气氛有些微妙。 …… 下了车,李妍跟秦兰并排走在一起,齐文华问了李鹏飞两句工作上的事情,又夸了李鹏飞两句。 “鹏飞也挺优秀,家里除了你两姐姐就是你最本事。”齐文华卖货卖出来的经验。 夸人保证不会得罪人。 逮到谁你就玩命夸,绝对不会犯错。 再说她也是真认为李鹏飞挺出息,大家都是农业户,鹏飞能考上工人真的就是挺了不得。 你看看乡下的那些亲戚们,不都是在土坑里刨钱,当个工人月月有稳定的工资,了不得。 李鹏飞也是个不禁夸的人,老婶一夸他,自己还挺不好意思。 “那是对象啊?姑娘长得挺好。” 说着话,带着人进了院子。 李鹏飞带秦兰来这里,就是为了叫爷爷奶奶掌掌眼。 他妈那头不是不愿意嘛,他就想走爷爷奶奶的路线,求过大姐,可大姐也是站在他妈那头。 李娟还来不及提自己的事情,放好东西就去帮李奶奶干活。 “孩子,别别别。”李奶奶肯定不会让李娟干活。 别说李娟,就家里任何人她都不愿意用! 有活她都能干了! 你说大家上班都挺辛苦,何苦使唤别人,再说她也没老到不能动! 李奶奶要强,但凡自己能干的事情,她保准不求别人,不奢望别人伸手帮忙。 什么辈分不辈分,只要大家能高兴,她干多少活她都乐意付出。 李妍看了一眼秦兰,对李娟小声说:“你去我包里拿点钱,去卖店买瓶香槟回来。” 家里来了客人,没有喝的未免显得不够热情。 李娟连忙回屋,没去拿李妍的钱而是拿了自己零花钱出门就去了前面小卖店。 李妍和李鹏飞的心结,那不是一天两天解得开的,她自然不可能留在屋子里陪李鹏飞说话。 李爷爷坐在炕头上,和孙子半天也是挤不出来两句好聊的,李奶奶要出来烧饭,李妍推了推奶奶。 压低声音:“你进去陪他吧,我不愿意看见他。” 李奶奶一脸无奈。 烧火起灶,秦兰洗了手出来帮着忙活,她在家也是做这些,她一上手李妍就看出来,这是个能干的女人。 闲聊了几句,李妍也是客气不让秦兰上手,没见过谁第一次登家门就进厨房,可秦兰不太介意这些。 屋子里,李奶奶皱眉。 “她妈精神不好啊?” 这问题可大可小。 李鹏飞解释:“奶,她妈是她爸过世受了点刺激才疯,不会遗传……” 李奶奶抿抿嘴,反正这种事情吧,听了就会让人心里不舒服。 还有,张兰家的事情,她是真的不愿意管! 不管那都竟事呢,管了岂不是要打到门上? …… 下屋,墙面上有的地方上了霜,现在外头温度越来越冷,这下屋原本又是个仓房,李大强和齐文华住进来也没大修过。 反正烧烧火,那霜又会下去,也不耽误什么事。 齐文华说:“我听妍妍的意思,还是送李贺去一趟北京学习学习比较好。” 李大强埋头烧火:“谁跟他去?我可不去。” 齐文华:“……” 你是当家的,你都不能去,难不成要我去? 她更没有文化和见识了。 但想到李妍的话,咬了咬牙:“行,我带着他去。” 只要为了她儿子能好,她豁出去了。 李大强见妻子真的起了冲动,泼了一盆冷水:“那城市那么大,骗子也肯定多,你知道哪个是骗子那个是真老师?别回头学了结果啥都没学到,钱还叫人骗了,考试再给耽误了。” 齐文华刚刚燃烧起的雄心壮志,叫丈夫这么一泼,灭了。 原本就害怕,丈夫一加油添醋,她更不敢了。 李大强:“妍妍是本事,可她也不是学美术的,她老板虽然是美院毕业,但也毕业很多年了吧?咱们就信李贺现在的老师不就得了……” 考试就在钢城考,考得上说明你确实有天分。 考不上,那就说明,一切都是闹。 家族里根本没出过这样的人才,怎么就你李贺和别人不一样? 李大强才不信。 当初他说让孩子抓紧学习,学不好就打一打,打了孩子知道疼了就肯努力了。 结果妻子非要说他们俩做父母的都没有学习好的基因,强求孩子没用,硬生生强迫他答应李贺去学画。 女人,就是想一出是一出。 妍妍……那是运气好而已。 做人哪有回回运气好的? 反正他觉得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掉了也不会砸在自己家的头上。 齐文华却不赞同丈夫的话:“妍妍的话我还是信的。不冲别的,就冲人家去外面见了那么多的世面,她知道的肯定就比我们多。” 家里现在还算过得像样子,不都是靠着李妍给她指了条路吗。 要是当初让她重新种地,齐文华可不敢想。 她这身体就是累赘,干不动大地的活,而李大强一个人干的话,估计会累死! 丈夫以前瘦成什么样了?都瘦没人样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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