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李景辉喜欢李响,所以他恨不得李响身上一点瑕疵没有。 可李响他是人啊。 不仅是人,李响身上的毛病很多。 这个冷血的瑕疵越放越大,越大就越让李景辉心生愤怒。 过去的老一辈哪怕就是对邻居也会伸出双手,你问问大院里的孩子们,谁如果吃不饱去谁家不能混个饱饭? 这些事情李响能做到吗?他就恨不得把所有人都往外推。 这不就是狂嘛,因为赚了点钱把他狂的! 李妍继续:“李叔叔,我也是到了公司办了些事情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个人公司不比公家,每一分钱都是血汗,这都是起早贪黑摸前路摸出来的,曾总今天能仗着当年的恩情直接在账上取钱,明天他就敢直接掏空公司。叔叔您这一代人是最痛恨贪这个字,我爷爷总说能有现在的好社会都是靠你们纪律严明……” 李景辉拧着眉头。 怎么会不痛恨。 不痛恨,他想贪钱还不简单? 可李景辉过不了心中那关,现在的这些孩子哪里过过他们当年的生活啊? 吃不饱的年代,什么都没有的年代,人们的日子多苦,谁活着都很不容易,老百姓更不容易。 他父亲没死之前总说,过去打仗,那些兵经过家门而不入,就直接睡在大道上,从不打扰百姓,就从那个时候起,李景辉就发誓自己也要成为这样的人! 从过去到现在,他没有乱用过手中的任何权力。 想到李妍说曾江的那些问题,李景辉心中的不悦减轻了一些。 “曾总和李总是亲戚是很亲的亲戚,甚至李总这样打了曾总的脸,可能陈总那头对亲人也不好交代,亲人之间就怕出这种事情。” 李景辉叹气:“你陈阿姨这回算是让她儿子坑了,曾江的母亲对我和你陈阿姨都有恩。” 那种恩,是一辈子都还不清的! 李妍借机又说:“正因为如此,李总这样做才是想将这份亲情长久的保持下去。” 李景辉被李妍给气笑了。 当他是傻子呢? 人都给炒了,还口口声声威胁说要报警,这是打算继续走动下去的表现? 重新打量李妍,李景辉倒是有点明白这丫头现在为什么混得好。 隋竟波有两句话没有说错,李妍确实是个聪明人。 一点就透的那种聪明孩子。 年纪和成熟度完全不匹配。 若说人活到三十八九,能有这种平稳实属正常。三十八九该经历过的都经历了,人生也进入了新的章程,对人对事都会有新的看法,但李妍今年才二十来岁啊。 人和人就没的比。 李妍说:“有了脓包不去捅,这个脓包就会越长越大,将来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那就会要命。现在只是暂时剃掉烂肉,有什么话都是一家人,我想那位长辈拥有这么大格局的人,一定会对这件事能够理解。曾总现在出事,总好过将来出事,公司越来越大,将来会进入到更为正规的管理模式,那个时候就不是陈总李总个人能决定他去留的问题。从公司角度来说,我个人意见,觉得李总做得没错。明知道他有三只手而不去设防,这未免有点……” 李景辉笑了一声。 这丫头倒是提醒他了。 得打一通长途电话了。 祸是李响惹出来的,可自己是他父亲,就得替儿子善后。 陈美兰现在的局面非常被动,由自己出马去道这个歉,可能就是最好的结果。 对大姨,终究是他李景辉亏欠了。 “有点什么?” 李妍讪笑:“未免有点缺心眼,我们李总聪明着呢,自然不肯做二百五。” 李景辉视线在李妍身上扫来扫去。 他没看错人,也看错了人。 李妍这孩子在家里的时候可达不到现在这种高度,还是李响会调教人。 曾江说的那些话,李景辉认为这就属于胡乱攀扯,没有话找话说。这些人啊,找不到道理就会试图往你身上抹黑。 儿子肯用李妍,道理很简单,他都看明白了。 李元度踩着拖鞋来到客厅,叫李景辉:“爸,我妈说腰疼……” 隋竟波百般无聊忍受着疼,就想听听客厅里的人都说了些什么。李妍又回来干什么?她可真是阴魂不散。 现在隋竟波生出来了点警惕,警惕李妍。 李景辉笑呵呵迈着步子回了卧室,看隋竟波问:“还疼呢?” 隋竟波:“……” 之前生那么大的气,这就好了? 好得不快了点吗? “有点,李妍来了?”隋竟波问。 李景辉感慨着:“我们老李家就是出人才,小保姆怎么了?小保姆今天走出去也能做副经理,我看她挺好。” 他通过这话,打算告诉隋竟波,不要以讹传讹。 不要乱说。 人俩是同事关系。 隋竟波的脸都听绿了。 “老李,你说她就连个学历都没有……” “现在有了,去夜大报班正式拿文凭了,和之前上的突击班不一样,这是正规学。还准备考注册会计师,我看李妍这孩子挺好,要不是比元度大,我看撮合撮合成一家人也挺好。” 这么好的姑娘白白放手有点可惜。 好媳妇旺家。 隋竟波的脸此刻除了绿还带了点紫。 她差点忘记自己的腰疼,想要挣扎起来对着李景辉的脸狠狠呸上两口。 讲的是什么狗屁话! 他脑袋是被门框挤了吗? 又一想这话的深层含义,隋竟波郁闷了。 怎么李妍配李响就配不起,配元度就刚刚是吧? 老李未免太偏心了! 因为生气,因为郁闷,眼泪没止住掉了下来。 李景辉一看妻子落泪,还以为她是疼的,拿着手绢笨手笨脚替隋竟波擦着,嘴上还没完没了:“元度配李妍还是我们占便宜,估计李妍也看不上他,小孩子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李景辉可劲的吐槽小儿子。 反正儿子在他心里,都不太可靠的样子。 硬挑一定能挑出来毛病。 隋竟波嘴角抽了两下,眼泪流得更凶了。 她儿子也不是后带来的呀,她儿子也是老李亲生的啊,凭什么她儿子只配配个保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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