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李响坐在椅子里没动,叫了外面的人一声。 李妍站在门口,不太愿意推开那门。 喜欢一个并不匹配的人,对她来说就是一种妄念。 人不可以生出这种妄念。 她与李响的关系非常简单明了,她为他提供服务,他也不过是看在服务好的面子上客气一下,仅此而已。 办公室里办公室外,两个人同时较劲。 喊人的那个见人没有进来,没再喊出来第二声,他知道她在。 被喊的那个人,双腿仿佛灌了铅一般死活不肯挪动。 …… 李妍的那个户口,托她老板的福,转了。 农业户口转成了工业户,现在她也成为了拥有农村房子的工业户。 这是大事,李奶奶自然是要庆祝庆祝,加上赶上李爷爷生日,就想一块儿办了。 李庆香来家里,李奶奶就和女儿通了气:“……当天你就早点来,帮着我忙活忙活,也是你爸生日这两年都没好好过过。” 提起来这生日,李奶奶就上火。 今年是说什么都不准备叫李大刚一家来了! 不安生啊! 年年过生日都要短寿,那样过还不如不过。 李庆香皱眉:“你喊我哥过来?” “不喊了,也不是什么大日子。”李奶奶淡淡道。 老人家想阖家团圆,奈何没有这种福分,现在也知道了不该求的别去强求。 李庆香说:“我嫂子知道了肯定要来闹腾。” 以张兰的个性来说,不闹才怪。 这事儿吧,确实不叫那一家子从情理上来说,有点不合适。 身边的儿女都叫上,就故意漏掉一家,你让人怎么想? “我也不怕她闹,她想闹就让她来。” 老太太就想热热闹闹吃上一顿团圆饭,也想给老爷子庆祝生日。 这一年到头对她来说,只有两个日子重要,一个是过年,一个是老爷子生日,李奶奶是个自己生日都不肯过的人。 加上,总觉得小儿子这欠李妍人情,侄女欠叔叔好还,叔叔欠侄女这就不好还了。 “真不叫?”李庆香思来想去,还是重复问了一句:“你就不怕她记恨你?现在都恨成这样,以后还不得更甚。” 瞧见了她妈,才知道这给人当婆婆可难。 婆婆不找事还得遇上个不找事的儿媳,若是遇上个事妈儿媳,你不挑人家,人家还成天在你身上找麻烦呢。 孩子这玩意,还是只生一个的好。 “我讨好她有用吗?我对她再好,有好吃好穿的她还不是拿回去孝敬她妈。”李奶奶摆手。 她从来没将希望放到任何儿女的身上,她和老头儿活着就互相照顾,如果最后剩一个没人管,她自己也能想办法。 求人不如求己。 “我嫂子她就是太喜欢算计了,什么事情都得算一算生怕自己吃亏,那京京就跟她似的,她还好意思抱怨,京京不就是她手把手教出来的!”李庆香吐槽李京京。 都是自己的侄女,她做姑姑也不至于捧着那个踩哪个。 人品有高低,做人也有上下,老二瞧着就方方面面都好过她姐,京京现在和她家走动,但她和张彦平都对李京京喜欢不起来。 那孩子骨子里就好像带着一种……功利。 “那京京在钢城这些年,我也没少为她买吃买喝买衣服,她和我亲了?回过头这是工作知道社会险恶了,加上我这家里过得没有要饭,她开始登门了,她是比妍妍精,可我对她喜欢不起来。” 孩子还是笨点的好,但也别太笨了。 笨过头了,那就是笨蛋了。 李奶奶说:“谁精谁笨以后慢慢就看出来了,妍妍她户口转了。” 老太太一个高兴,就把这事对着女儿说了。 “花钱转的?”李庆香其实没有太过震惊。 现在转户口啊,就是看肯不肯花钱。 钱花到位,分分钟的事情。 这点小钱对李妍来说,不就是小意思嘛。 李奶奶止不住唇角上扬:“还真没花钱。” “没花钱?”李庆香大小声。 没花钱怎么可能转户口?这老太太,是不是喝多了胡说啊。 “她之前不知道干什么工作,反正可能是挺大的事情,那些天啊里外忙活,大半夜开车跑回来求她爷写毛笔字,好像是给大领导们接触,反正吧就办得挺让老板满意,他老板出钱给转的。” “转完了?”李庆香确定一下真假。 嘴上画大饼的老板常见,人家许诺也不见得真办,这样的人也是有,虽然李响长得不像那样的人,但谁知道了呢。 “转了,已经办完了。”李奶奶拍拍自己腿上的裤子。 这刚刚也不知道在哪里蹭到的灰,这么一大块呢。 李庆香从自己妈家回了后裕,回到家里没有忍住,就对张彦平讲了。 “可能就是前几天求我们办的那件事。”她一脸狐疑,问张彦平:“你说就做几个桌子椅子罩子,就能换个市内户口?” 这户口对李妍来说,得的太过轻松。 你说说别人铆足劲,拼了命的攒钱转户口,小妍妍这没费力气,拿下来了? 张彦平猜着这里头的事情没那么简单,肯定不是几个桌罩的事情,但具体孩子没说,他又不会能掐会算自然不知道详情。 “当初如果读了书,还不知道今天会变成什么样呢。”张彦平一脸感慨。 聪明的孩子,走到哪里都是不一样。 就拿李妍来说吧,没办法从几年前想现在。 这孩子让他做姑父的都觉得敬佩。 其实张彦平心中也是有点羡慕以及遗憾,好孩子谁不想要?可惜的就是,他没能生出来这么一个本事的孩子。 不是说小芳不好,就是和人李妍放在一起比较,李妍太耀眼了,你想那个孩子今年才几岁啊?未来这人生,只有你羡慕的份儿。 对比着张彦平的那种既高兴又惆怅的情绪,李庆香心中只有高兴的劲儿。 惋惜自己生不出来好孩子? 那才不呢! 她认为她自己生养的女儿,也是一等一的棒! 张小芳在她心里,能活成这样,她就特别知足,更多的她不奢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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