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出家后:初中学历的她,发财了_第214章 妍妍真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那你搁这吃点,我也吃不完。”李爷爷看着那鸡骨架,对女儿说。
  “就这点玩意也没别的菜怎么吃不完?我爸你就是总挂着这个那个,你吃好了活长命百岁比啥都强,知不知道?”李庆香加快手上动作。
  她不喜欢她爸这份过分谦让的劲头,买给你就吃!
  你看看嫂子她爸妈,买回去什么就跟恶狼似的,连骨头都不剩,做人就得那样。
  “要不给小芳带点?”
  李庆香没好气说:“小芳要吃让她自己去买,你吃你的,赶紧吃。”
  这头李爷爷吃过饭,李庆香就连热水都替父亲准备好了,这才骑车往市内回。一路骑到家也把自己饿够呛,她担心小芳没有吃的,这不赶回来要给女儿做饭吃嘛。
  谁能想到人张小芳自己买了吃的,和对象在家正啃鸡骨架呢。
  李庆香自嘲,你说她这一路累的和狗似的,就怕女儿吃不上饭,结果人家……还吃挺好。
  “阿姨。”张小芳对象见未来岳母进门,立即起身迎了上来帮忙接布口袋。
  “哎,来啦。”
  客气两句,她看桌上的饭菜还挺丰盛,一脸诧异看向女儿,问道:“你做的?”
  心中有点不是滋味。
  觉得小芳的傻劲又上来了!
  带对象第一次回家,就给人做饭?她把孩子养这么多年,轻易都不让张小芳进厨房,难不成是为了叫女儿伺候女婿的?
  “他做的,我哪会做啊。”张小芳果然一脸傻气。
  她是压根就没想到这个问题,原本就不会做饭,也没想着表现。但张小芳的对象脑子转得很快,一瞬间就明白了李庆香在纠结什么,客客气气带笑解释说:“我平时也倒班,吃饭时间不固定所以都是自己做。”
  “那可挺好。”李庆香听了,一脸喜气。
  一个男人会做饭说明什么?说明这个男人好啊,不用你将来伺候!
  天知道自己身边的男人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物,以她哥她爸为代表。就像是张彦平这样能下厨房能收拾屋子的男人实属少见,没想到……
  “阿姨,一起吃一口吧。”
  李庆香肚子适时叫了两声,她说:“我还真饿了,下班骑车就往郊外跑,去给你姥爷安排饭菜。”
  张小芳嘟囔:“我姥爷还能一点饭不会做啊。”
  “你姥走之前特意交代,就怕他饿着自己,我能怎么办啊?只能执行命令呗,你说他孙女说带着他去看北京天安门这老头儿就是死犟。”李庆香半真半假和女儿抱怨。
  抱怨同时还给未来女婿各种夹菜,一脸如沐春风。对张小芳的这个对象,她是一千个满意,怎么看怎么觉得好。
  这将来要是嫁了,哪怕不天天做饭给小芳吃,偶尔搭把手小芳就能轻松不少。将来生了小孩儿,对方父母肯定指望不上,不过她和张彦平能给带啊,家里还有公婆,六个人怎么样也能把孩子拉扯大了,小芳呢就让她好好上班什么都不用管。
  张小芳吐骨头到桌上,对对象道:“我姥爷怕花钱,谁的钱他都舍不得花,我妹生意做得可好了,有钱!”
  李庆香啧了一声:“她哪有钱,就是卖点货赚点生活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李庆香可不认为李妍有钱。
  小芳对象笑:“我见过李妍好几面,她挺会说话也会办事。我叔叔家也做生意,冰箱彩电早就都买齐全了,比我们当工人还是赚得要多。”
  张小芳梗着脖子看向她妈,一脸得意。
  她就说妍妍有钱。
  别小瞧了妍妍!
  李庆香叨叨:“她一个人白手起家挺不容易,买摊位当时就花了不少钱,后头又买了现在农村这个房子,就算赚的钱也都折腾进去了。手上有点上货钱,那不叫有钱。”
  张小芳吐槽母亲:“妈,你看不看外面的社会?现在做生意的比我们当工人牛逼!”
  早两年卖货还容易被人看不起,现在世道不同啦。
  卖货的地位升上来了,因为赚钱因为有钱。
  李庆香去看未来女婿的脸,问:“你叔叔家很赚钱?”
  “具体赚多少我不清楚,他们家全家五口人都是农业户口,现在都是工业户,我妹妹也是!”
  李庆香:“……”
  谁家花钱给儿子转户口这不算是个什么,但谁家如果肯花钱给闺女转户口,那说明肯定手里是有不少的钱。
  嘴里叨叨:“没听她说赚钱啊,应该人家生意大,我侄女的生意小。”
  张小芳翻白眼,她就不理解她妈为什么认为李妍没钱呢?
  她表妹可聪明了好吗?
  两年前去广州,就几千几千的拿钱,现在只会比以前更加有钱!
  “钢城现在流行卖的男鞋女鞋都是我妹玩剩下的,什么老人头女人王我妹都卖!”
  小芳对象看了一眼未来岳母,他现在倒是看明白了未来岳母是个什么样的人,有点……天真。
  别的不敢说,生意场上的事儿他也不懂,但老人头和女人王现在都什么价格?能卖得起这个鞋的,应该都是暴发户了!
  普通人手里想拿出来几万估计全城找一找,勉强能找到点,人数肯定不多,李妍这个表妹,他觉得应该拿出来得轻轻松松。就几次短暂的接触当中,他就觉得李妍挺聪明挺圆滑,身上的那个劲儿根本不像是个农村走出来的孩子,比他都像市内人。
  说到女人王这些,李庆香脸上倒是闪过几分自豪。
  那小芳没有审美眼光但妍妍很有!上什么货都能卖掉,都能卖好,这也是本领呢。
  “我晚上去你姥爷家,遇上有人给家里送煤,说是给妍妍的,也不知道她哪认识的人。那一车煤块可好了,又大又好得不少钱呢。”李庆香和女儿形容那煤有多好多好,一个劲说。
  老李家从没出过这样的人才,还能叫人把礼物送上门,从没有过!
  她侄女现在把老张家都给秒了!当然可能比不上老张家那些一表三千里的亲戚们,那些人实在混得太好,有大本事。那她侄女现在也有小本事呀,妍妍真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6_166254/72175803.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