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出家后:初中学历的她,发财了_第212章 李妍没有接受道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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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响没道过歉。
  也没和女人道过歉。
  更加没有和自己的员工道过歉。
  冤枉这事儿往大了说,确实他有问题,但他一直都认为李妍是个高情商的女人,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同他……计较。
  相识相处这么久,久到他忽略了她的性别,忽略了她还比自己小的年纪,因为她很可靠,所以他什么都放心交给她。就这种信任,他一直没把一个小误会当回事。当时话说得难听,可随后他马上就认定了她的清白。
  沉吟片刻,他停在原地的脚步,动也没动。
  李响说:“是我把话说重了,这样那房子给你。”
  作为补偿,他出一套房子,依着李响来看,这种补偿绝对就是前所未有。
  意识到错,也肯承认错误,最后对自己的错误买单,够诚意了吧?
  李妍看看脚下的地面,她这个家啊真的就是破破烂烂,你看地面还是土的呢,一倒水就和稀泥。可家再不好也是自己一手一脚赚来的,这不是嗟来之食。
  “给人卖命按道理不应该要自尊,自尊并不值钱这点我也认同,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还是难以接受。哥,我是在你家当过保姆,可我并不认为我当过保姆就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从小保姆我李妍能走到今天,除了你李响的提拔其中超过一半都是因为我自身足够努力。”李妍很狂,这种狂的资本就是,她认同自身能力。
  陪酒的人多了去了,不见得个个都是她。
  那些领导哪一个没有被她安抚?这是小情小义就能办到的?她就敢跺着脚说,在她这个年纪的所有女孩儿……对就是所有女孩儿中,她李妍是一等一的棒。
  同人打交道也是一种能力的表现,李响不太行的事情她行!
  “归根究底,你不信我。现在拿出来一套房给我补偿,你心里一定想着你都退让到这种地步,我不肯接受就是我不识抬举。这种条件放在任何人身上,再硬的膝盖也能弯下来。我的答案依旧是不,我晚上要带我奶去北京看天安门,如果没事的话,您就回去吧。”
  李妍站在门槛儿处,做了个请的手势。
  李响:“……”
  过于注重她身上的能力,却忘记了这个小孩儿她有脾气,瞧起来脾气还挺不善。
  两人僵在原地。
  过了几分钟后,李响再次开口:“我想我欠你句抱歉,当时那些话确实不该轻易出口,我很抱歉。”
  “道歉我接受。”李妍还是那副不肯留人的模样。
  ……
  李元度带着山上的野果回了车上,看到他哥的表情比来的时候松快了些,笑问:“解决了吧?我姐这人其实脾气挺好。”
  他再也没有见过比李妍脾气还好的人。
  甚至偶尔他都怀疑,你说拿着一个锥子对着他姐扎下去,他姐身上会流血吗?
  李响降下车窗吹着外面的风:“她脾气可不好。”
  不但不好,还很犟。
  李元度皱眉:“你什么都不说,我怎么帮你解决?要不你说出来我听听?”
  李响笑着把事情提了,是发自内心想笑。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被人糗了,他非但没生气竟然还笑得出来。
  李元度:“……”
  “你是说家里来的那个亲戚偷你钱了?”他拔高音调。
  那个李娣他见过一次,那天刚好赶上对方提着两个包进了家门,那人看到她爸就跪了下去,当时李元度还挺震惊。没想到他爸老家都流行这些,没看出来。
  “除了她,没别人。”李响淡道。
  家中这些天没有别人出入,除了李娣会两天过来一次。
  “那还不让她走?”李元度一脸气愤。
  是个好亲戚帮就帮了,现在这叫什么?没经过主人的同意就进房间翻抽屉?这事儿只是听,他就觉得特别生气,火直接烧了上来。
  “肯定是要她走。”
  “那钱呢?她拿了多少就叫她吐出来多少!”
  对比李元度的愤怒,李响的情绪一直很稳定。偷钱这事他并没有现场抓住,人肯定不用,但难听的话他也不会讲,换人就是了。大概就是运气不好的关系,每回找到的保姆不是进了房间里东张西望就是眼前这种情况。
  总体来说,李响不太倾向于再找保姆。
  家里的东西太多,就算那些人不懂,他也不愿意让人去乱碰他的东西。
  司机将李元度送回家,隋竟波叫住儿子细细去问。
  “你哥带你出去干什么?去哪里了?”
  李元度:“……”
  将李娣的事情一说,隋竟波脸上浮现一抹讥笑。想当初她就不欢迎这些所谓的穷亲戚到家里,可李景辉怎么说?说她不善良!
  这年头,人善被人欺。
  不过事情并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她自然乐得去看热闹。
  “丢了钱呀,那你哥这也是运气不太好,我们家换了好几个保姆也从没发生过丢钱的事情啊。”
  李响不是这么那么聪明吗?
  这么聪明,怎么没能一眼看透这个李娣能偷钱呢?
  都是假聪明!
  “有些话我哥不方便说,你把她叫家里来和她说清楚,手脚不干净家里不能管她,叫她该哪去就哪去。”李元度端着杯子一口气都喝了,交代自己妈。
  隋竟波一脸不情愿:“干你什么事?你像个欠儿似的什么都替他管,怎么好人就留给他做,坏人就让我来当是吧?”
  心中一万次骂亲儿子,这就是个小白眼狼!
  就知道你哥你哥,你哥给你吃迷魂药了,傻小子!
  “不就是一句话的事,用得着想这么多吗?那我来说。”李元度觉得和他妈沟通,太费劲。
  他妈一个劲的排斥他哥,遇到问题的时候就是两家人,他哥送东西的时候就是一家人呗?
  “我告诉你李元度,你少给我多管闲事,你有时间把自己的前途好好弄弄。瞧瞧人家赚得盆满钵满,你有什么?你爸再有两年也就退下来了,到时候还能有你光儿沾?”
  对于这点,隋竟波一直很急。
  急得就要上房,却苦于没有任何的机会。
  她也想儿子去做大老板,可怎么做呢,这首先就是个问题。
  这些事情她一窍不通,除了唱歌跳舞别的她都不会,叫她兄弟帮忙吧,娘家兄弟又实在过于废物。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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