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香一大早骑车上班,路上遇到了老家的人,对方停下车和她闲聊几句。 “你们家李妍可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听我妈说她给她爷奶买了好多罐麦乳精。” 李庆香哪里能知道这些,虽说市内距离父母那边也不算太远,但这不是成了家就顾不上了嘛。 任何女人都是一样。 有了自己的小家,有了丈夫还有孩子,每天还要忙着上班,谁能天天回去陪伴父母? “她是个好孩子。”关于这点,李庆香一直都觉得自己欠李妍一句道歉。 就是吧…… 说不出口。 到底她是做姑姑的长辈,长辈和晚辈低声下气认错,这过去也没有过呀。 怪来怪去,她还是怪到了张兰的头上。 到单位也没什么事,秋衣厂每天做的活都是差不多,等到午间休息这不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嘛,李庆香赶紧买了只鸡骑车直接往郊外奔。 微风轻起,吹在脸上有些凉爽,早上刚刚下了一场的雨,空气潮湿度较好。 李娟在菜园子里弄菜,她姐对这些毫无兴趣,只能她来。 李妍坐在炕上算着这些天买卖的进账,这批货比她想象中更加好卖,现在竟然卖得七七八八。 塑料凉鞋都没抖光,新进的编织凉鞋竟然快卖没了,这让她有点吃惊。 算算算。 这批货也就剩了最后五十多双的样子,这五十多双卖出去以后,她这手头上就能有五千块钱左右的预算。 五千! 这钱拿出去立马能买个农转非的户口指标。 做梦都不敢想自己还能赚到这些钱。 李妍算好账目,将钱整理好收到盒子里藏起来。 其实就是住在农村,小偷也很少见。钢城虽然不是一线城市,可全钢城的人都不缺钱花。只要你能吃得辛苦,谁都能找到一份工作体体面面做人,有份固定工作在钢城可是非常露脸的事情,谁稀得小偷小摸。 但为了以防万一,李妍还是将钱藏了。 五千块钱呀,她竟然也成了小富婆! 李妍想起曾经表姐说过的那句话,表姐说广州遍地是钱,李妍很是赞同这话。 自己现在所赚到的钱,远比工人发的工资还要可观! “等什么时候能把爷爷奶奶接过来就好了。”想到这里,她幽幽叹了口气。 爷爷奶奶有那么多的儿子,如果跟着她走,那村里的人恐怕会用唾沫淹死她那些叔叔大爷。 有儿有女却投奔孙女,那那些儿女全部都是不孝! 正想着呢,听到院外有人喊她名字,听声音李妍愣了一下。 开门出来,果然瞧见了她亲姑姑李庆香的脸。 李妍:“……” 她和她姑的关系,不算好吧? “姑,你们怎么来了,快请进。”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李妍勉强挤了笑容。 李庆香不是没看见孩子脸上的尴尬以及不欢迎,就当做没瞧见。 想要修复好关系,就得她来低头,她发现了这个小妍妍啊,脾气犟着呢。 李庆香将车子推进院里停好,把买来绑着腿的肉食鸡递过来。 “鸡肉自己会做吧?记得炖了吃。” 李妍一脸受惊:“买给我的?姑姑你确定不是走错了地方?” 李庆香没好气喷:“怎么你姑是得了老年痴呆了?我都拎来了还能是买给别人的?” 说完这句,李庆香暗暗骂了自己一句,来的时候想好要好好沟通,一个没忍住又粗声粗气了。 该打! 但面子悬挂在半空,她实在拉不下脸,转移话题问:“我听说你给你爷爷奶奶买了不少好东西?” “和我爷爷奶奶给我的,比不了。”李妍淡笑。 她只是拿自己少少的一部分钱给爷爷奶奶买点吃的,爷爷奶奶却是在用全部的爱,爱她。 “你有份这份心就行,不用总买东西,只要你过得好比给他们买什么都能叫他们开心。”李庆香多了解自己父母。 对于长辈来说,晚辈过得好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 李庆香想道歉,可是那话就卡在嗓子眼发不出声。 试了几次,姑姑对不住你这种话就是讲不出口,干脆头一扭:“我得回去上班了。” “我送送你,姑。” 李妍从大门出来,李庆香推着车子故意放慢脚步,而李妍就一步一步跟在她的身后。 她说:“生意做得怎么样啊?如果遇到事情解决不了就来找你姑父,自己亲姑父就跟爸爸似的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讲这话是她知道哥嫂偏心,也指望不上。 妍妍这孩子再能干那也是个小孩儿。 可不就是小孩儿嘛,小芳都那么大了她还每天担心三担心四的。 李妍突然之间就明白了姑姑是干什么来了。 心上感觉到一阵暖意。 “姑,谢谢你和姑父。” 李庆香摆摆手,推着车子连忙蹬上去,她就不习惯别人和她煽情,一边蹬一边回头说:“赶紧回去吧,有事不爱找我就去找你姑父,回吧。” 这心里吧,酸酸涩涩的。 那毕竟是亲侄女,是她李家人,身上流着一样的血。 李庆香以前没觉得和李妍有多亲,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和这孩子的距离好像一下子拉近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孩子懂事,懂得知恩,那谁会不喜欢,还有可能也是张彦平总在她耳边叨叨李妍是个好孩子。 “晚是晚了,要是做生意做出来也行。”李庆香一边骑车,一边嘟囔。 心疼侄女高中就差一年读完,明年毕了业了学历怎么说也叫高中,现在只能叫初中文化水平。 原本来之前想问问李妍生意做得怎么样,问这个并不是想占任何便宜,就是想做到心中有数,你说万一孩子缺了钱亏了钱她做姑姑的不能多补,几百块钱还是拿得出来。 她倒不认为李妍能有多出息,想也知道嫂子那家更有出息的人一定是京京。 京京哪怕就是考个大专,将来也是吊打妍妍。 想到这里,李庆香决定不再胡思乱想。 顶着小风卖力蹬车,得赶紧回厂子上班呢,不然回去晚了还得扣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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