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出家后:初中学历的她,发财了_第54章 做生意的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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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啧了一声。
  “你凑个整给我拿一万。”
  隋竟波瞪大眼珠子。
  一万块钱,她有,可她不愿意拿!
  生意做成功了还行,万一要失败了……
  虽说她这攒钱也容易,可攒起来也挺辛苦呀。
  李景辉每月的工资就是固定的那些,除非他疯了敢大捞特捞,不然你说哪里生钱?
  就这时不时还得背着自己偷偷去搭李响,你看李响开的那两辆车就知道了。
  “我没有。”隋竟波拒绝。
  大哥劝说:“……我知道你一直生气景辉总偏心他那个老大,说到底不就是人家做出来名堂瞧着好看,咱们也做,做出来名堂你面儿上也说得过去,我这也算给元度撑场面了,也让他李景辉好好看看,咱们家智商也没比谁差什么。”
  “你这才刚去就要一万……”隋竟波还是有点不放心。
  路子还没蹚出来,将来是赚是亏都不确定。
  大哥一脸肯定:“我以前没能干好那是因为我不喜欢那份工作,现在赚钱是给我自己赚,你觉得大哥是傻还是缺心眼还会糊弄?小棠他们都说广州随随便便就能捡到钱……”
  亲戚都在国外,人家都知道广东这样好那样好,他们为什么不能把握好机会?
  “哥,这是一万块钱可不能乱花啊。”隋竟波反复交代。
  她总觉得她哥有些……不把握。
  “放心吧!”
  兄妹俩这头商量好,隋竟波就带着兄长去银行取钱,路上她妈有些不太放心,小声和女儿嘀咕。
  “你哥这人做事不太把握,要我说就别给太多的钱。”
  这年头出门身上带着大量的现金,如果被人盯上,那就完了!
  你想她从老家坐个火车揣个几块钱都能丢,何况这种大钱呢。
  隋竟波安慰母亲,说:“让我弟也跟着去,他们两个男人作伴应该没事儿。妈,我这也是为了家里,我嫁得再好也没办法处处帮扶家里,李景辉他看着好像什么都听我的话,可家里的钱我能不让他知道?我就这么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他们好起来我才能在老李面前挺直腰板。”
  省得搞得就好像她娘家多喜欢贪便宜一样。
  自己的脸,得自己去争!
  “你说真的没事儿?可他们俩也没做过生意,从没接触过直接去了就能做?”老母亲一脸担忧。
  有这份钱,她觉得攒起来放银行多好。
  一万块钱的存款,一年就有一千块钱的利息!
  做什么生意,还不如干吃利息!
  “妈,你得相信他们。”
  隋母心想,相信什么?
  是龙是凤,她早就瞧清楚了,不过就是因为是自己生的,她没办法说些别的。你说之前小波给老大老二找的工作多好?结果老大自己本事不够叫人把位置订了,老二因为偷东西……
  提起来这个她就上火。
  隋竟波的弟弟,眼皮子太浅,瞧见别人偷拉钢材他就动了活心,开始是赚了点好钱,很快就被人抓住。
  按道理就这罪根本没法轻判,还不是隋竟波在里面活动,她哥最后以丢了饭碗结束。
  为人母亲,能不想盼着孩子好?
  做生意,确实是个机会。
  “但愿吧。”
  ……
  因为李景辉住院的关系,李妍突然轻松了起来。
  隋竟波不在家里,自然就没人盯她,每天除了定时送饭其他的时间只要做好固定的家务她就能休息。夜大那边她暂时请了假,要等李景辉出院,反正只是个高血压的事情,估计再有两三天就能出院。
  中午送过午饭,李妍就用塑料布铺在客厅的地上,开始絮棉花。
  一针一线,她缝得针脚密密实实,一床五斤重的棉花被子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做好。
  伸了伸腰,她收了阵线,直起身将棉被叠好。
  这新棉花,絮好以后特别的蓬松,要么怎么人人都喜欢新的东西呢,新的就是好嘛。
  外头周晓光按时按点登门。
  “阿姨,我这是第一次做棉被,棉花可能絮得不够平整,如果哪里高你就敲敲。”
  这活儿以前经常见奶奶做,稀疏平常的事情,可真的上手一做,难是不难就是费精力和费时间。
  这赚的真是耐心钱。
  周晓光摸着那崭新的缎面棉被,她有些难以置信只会是个孩子做出来的。
  “你这手可真巧。”她由衷夸赞。
  真的是羡慕李妍的巧手。
  别说她手现在不太利索,就算过去没有毛病的时候,她也不会干这些家务。
  过去母亲总说她手比较笨。
  想到这里,周晓光脸上闪过一丝苦涩,想……母亲的话现如今成了真,她这手啊,真是手比较笨了。
  “其实这活儿谁都能做,就是要有耐性。”李妍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做床被子,好像也没什么值得被夸奖的。
  “你这针脚也是真密实。”周晓光一脸感激。
  花钱还有糊弄人的呢,这床被子拿到手就晓得人小姑娘,没糊弄她。
  “阿姨,您住在哪栋楼告诉我,晚上我将那两床做好给您送过去。”李妍客气。
  就凭这个周阿姨让她赚了这么多的钱,她也得送货上门。
  约定好时间,周晓光抱着被子往家里回,路上还撞上了其他的大院家属。
  这年头做新被子呢,倒也不是不常见,但是漂漂亮亮的缎面,大多数都是家里有子女出嫁才会准备喜庆的颜色。钢城的婚嫁风俗,出嫁要陪嫁被子,男方娶老婆也要准备被子,被子自然都是家里人亲手制作。
  “呦,这被做得挺好,没看出来你还有这种手艺呢。”遇上那自来熟的,上手就摸。
  周晓光眉头蹙了起来,她有些反感眼前人的动作。
  向后退了一步。
  说话的人也仿佛没有看懂一般,笑着说:“那个我闺女马上就要出嫁了,能不能麻烦你帮我缝两床被子?”
  缝是能缝,可缝被子就是个细致活,她不愿意干。
  再说她瞧周晓光这针脚特别密室,新娘的陪嫁被子如果是这种,拿出来那多长脸!
  “我不会做。”周晓光理也没理眼前的人,抱被就走。
  她不喜欢和人打交道的另一层原因就是……有些人没有分寸感,她很讨厌。
  刚刚被那人捏过的被角,现在突然多了一块黑,周晓光的脸也跟着黑了起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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