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快洗洗回房间睡吧,多睡才能长得高念书才能更加集中精神。” 面对着隋竟波和风细雨一般的关心,李景辉表示满意。 他就说嘛,这个家交给隋竟波,他特别放心! 妻子是个有大格局又有高情商的人。 隋竟波唇角带笑,把李景辉哄得高高兴兴。 李妍这头……回了房间,她幽幽叹了口气。 自己明天的日子,恐怕是不好过了。 * 隔天一早,李景辉就连早饭都没有吃,接了电话马上就离开了家。 李妍早起准备好饭菜,中途和李元度没有一个眼神的接触,更加没有交流。 李元度去上学,她就开始洗衣服。 隋竟波换了一身衣服,她每天都要换套不同的衣服,不同衣服不同气象嘛。 看着李妍很上道的卖力工作,隋竟波心笑,多干点活就能找平? “李妍啊,昨天晚上说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太安全,你李叔叔和我商量好要车去接你,可这车都是国家的财产,你说我们个人也不好占用对不对?你看就连元度,你李叔叔的亲儿子都没这个待遇,每天上学放学都得走路回来……” 前些日子是她脑子生了锈,专门做一些李景辉不高兴的事情,现在不会了。 收拾个没什么生活阅历的小姑娘,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李妍只觉得小腿肚子一紧。 “阿姨,我自己就能回来!九点多天还没黑也有公交车……” 天黑了她也得说没有黑。 自己就是这家的小保姆,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及地位,就算隋阿姨不讲,她也不会再坐李叔叔的车了! 在这里安身立命的关键,李妍搞得清楚,只有隋阿姨看她顺眼,她才能继续干下去! 她需要这份工作。 “你李叔叔这人,总是同情弱者,见到小孩子就恨不得都当成自己的子侄一样照顾,他那车多惹眼啊,你说外面的人见到他的车来来去去接人,背后怎么说他?要是自己的孩子我也就不说什么,可我的孩子都没有这种待遇,你李叔叔对你好啊……” 李妍举起手保证,连连保证:“阿姨,我一定不坐那车不给李叔叔找麻烦!昨天是我不应该,我不应该上车!” “没什么应不应该,阿姨对你说这些是把你当成家里的一份子,外人我能说心里话?这就对了。”隋竟波一脸温柔:“你李叔叔心情热,你也得为李叔叔着想,回头和他说清楚,知道怎么说吗?” 李妍点头如捣蒜:“我怕扎眼,也怕在同学里搞特殊化而且那么巧我还有一条路的同伴……” 对李妍的识时务,隋竟波表示满意。 现在她相信,这姑娘是真的有股机灵劲了。 聪明好。 和聪明人打交道不累。 “还有平时啊你离元度远点,他这个青春期的孩子说话不着四六,说发脾气就发脾气,发起火来没有分寸,你做姐姐的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不理他就是了。” 瞧瞧人隋竟波说话这艺术。 明着是说李元度的狗脾气,实则是提醒李妍不要打李元度的主意。 “阿姨,我不会惹他的,我一定离他远远的。” “那就好,也谢谢你帮他讲题,这两天我就给他找个老师来家里教,省得你不好意思拒绝他。” 这两孩子的接触,她必须断得干干净净,一丝机会不留。 隋竟波准备离开厨房,抬腿之前掀起眼皮看了一眼厨房地面,说道:“家里做菜最近用的油多,地面上都是油,你好好收拾收拾卫生。” 其实地面已经很干净了,估计大院里都找不到如此干净的厨房,可隋竟波依旧觉得李妍偷懒。 晚上你要上课,那白天的时间得补回来吧? 从早上五点钟,李妍就不停手的干活,一直到下午一点,她还在干活儿。 能洗的衣服马上去洗,能擦的玻璃马上去擦。 明明干净的玻璃,为什么还一天一擦? 不擦行吗? 只要她不停干活,隋阿姨就没时间找她麻烦,李妍觉得累点也比闲着被人找错来得好,勤快点总是没错。 隔壁张萍过来串门,一进门就大声嚷嚷:“你家这玻璃擦得太干净了,我差点就一头撞上去了。” 隋竟波迎了上去:“哪就这么夸张了?” 张萍心道,她就真的特别喜欢隋竟波家的这个小保姆,干活麻利,人还不懒。 瞧瞧人家这卫生做的! 自己家的那个她也算是满意,可这人啊就怕作比较,一比较,自己家的那个就不够看了! “李妍,给张阿姨倒杯茶。”隋竟波喊李妍。 “哎,阿姨我这就去倒茶。” 李妍从梯子上下来,洗了手后又擦干净进了厨房去倒茶。 “出去玩吧。”隋竟波嫌她待在家里碍事。 自己要和张萍说些悄悄话,不太适合被外人听到。biqubao.com 李妍倒好了茶,转身就出了家门。 “怎么调教的?不行你也帮帮我,我家那个瞧着就不太机灵。”张萍一脸感慨。 就算是个小保姆,那也是天天接触天天见啊,你看人家这种敞敞亮亮又机灵又勤快的孩子多招人喜欢。 隋竟波随口道:“她也不行,整天就想着偷懒想着玩,到底年纪小就得盯住,该说就说,不然哪里是请保姆这是请祖宗呢。” “可不是。” …… 张小芳闲来无事在外面转转,她舅姥今天不在家,家里也没人吃饭。 没啥事儿她就出来透风。 “妍妍。” 看到李妍,她三步并成两步跑了过来。 抱怨说道:“不是说好陪我去买毛线吗?也见不到你影子。” 李妍道:“最近可能不行,我晚上上课,白天得把家务补回来。” 张小芳张嘴。 指指李家的方向,小声说:“我早上想去找你,就看你一直干活,她是不是使劲让你干活呀?” “没。”李妍笑笑。 万事万物都得讲个公平,她既然享受到了李家特殊待遇,也得付出一些代价。 不是进了这个大院,她怎么可能因为李响一句,就去读了夜大? 不是因为李叔叔的关照,她怎么可能顺利被推荐读书? 这些和隋阿姨的难为比较起来,不算是个事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254/72174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