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垂眸略略想了两秒,缓缓抬眸,看向李响。 说道:“应该是个大象的象字。” 第一次看到那个画板,她就感觉这好像是个文字,但具体是个什么,那天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给她细看。 尽管她不太懂,为什么要把一个字切成这样,但她敢肯定,那就是个字,是个被打乱笔画的汉字。 李响问:“你说家里不肯供你,所以你没读完高中?” 他记性一贯很好,别人讲过一次的话都能记住。 细细回想,她当初这样讲过。 李妍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点头,脸上带着点自暴自弃:“是,我读到高二了而且成绩很好。” 让她继续念下去,她肯定能考上大学。 李响说:“自认很好的那种成绩很好?” 李妍:“……” 她很快进行反驳:“我考上了重点高中,只是因为我家是农业户口不允许我念。” 这不是她现编出来的故事,两年前她就是做到了一鸣惊人,考到了足以上重点高中的分数,就是因为这个农业户口限制,只能去了农业户口指定的学校。 本市重点高中分为一中、三中、八中。 其次就是钢高以及十三中,钢高也不在农业户报考范围之内,李妍考了高分却依然被分到了十三中。 看看排名就能看出来十三中的地位。 而大姐李京京当时高考的分数,也只是勉勉强强挤进了十三中而已。 “还恨你父母?”他淡淡看向女孩儿。 想她应该会恨。 换成十九岁的自己,也会恨的吧? 谁知道了呢,生活并没有给他出过这样的选择题。 李妍淡道:“一开始恨!恨得睡不着觉,想不明白,现在不太恨了,也没时间去恨。” 这话她没扒瞎。 刚刚来到大院的时候,想起父母她就恨得牙根痒痒,埋怨命运不公,埋怨父母不公。可恨不恨的没什么用,再恨能改变现实?慢慢地就转移了注意力,她开始想办法去踮起脚尖触碰希望,因为想要追逐希望,也就忘了怨恨。 恨就像是一团黑光,将人团团裹住密不透风,那心上被哀怨缠绕密密麻麻,人越来越没精神,人越来越较劲。可希望不同,希望就像是吊在驴眼前的那个苹果,虽然知道或许就是吃不到,可你总想努力试试。 她现在就是,她想读夜大,想要去广州,想要开启新的生活。 她不认命,不想服输! 如果这条断路就是她的命,那她一定要将断路修好,不仅修好还要让路上能跑火车! “你挺聪明的。”李响微眯着眼睛。 他很少夸人。 或者说从不夸人。 …… 李景辉提前回了家里,听到二楼有声音,他脚下加快步子上了二楼。 “怎么想起回家了?” 口中的话没有说完,就看到李妍正蹲在地上擦着地板,李景辉皱眉:“你怎么上来了?” 他记得自己交代过李妍,这二楼绝对不允许任何人随意上来! 这是李响的空间,他最不喜欢别人进入他的私人领域。 李妍从地上站起,做了解释。 然后还将李响给她的二百块钱拿了出来,关于这钱她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去收。 李景辉看着那钱,脚动也没动。 二百块钱是个好钱,你想想本市工作最好的那些工人也不过就开这些,但他晓得儿子不缺钱花。他这个儿子,是真聪明的那种,给人做个咨询,人家就会给他付费。 “既然是他给你的,就拿着吧。”李景辉淡淡道。 刚刚眼中的一抹喜悦快速消失,眼下只剩下平静。 “对了李叔叔,隋阿姨和后面的张萍阿姨一起去了街上。” 关于隋竟波不在家,李妍认为自己有必要帮忙传个话。 李景辉挥挥手。 准备下楼梯,他又站住,站了会儿问:“他那些东西是不要了,还是都搬走了?” 李妍一脸的懵。 这……她不知道啊。 李响没有对她交代这些。 李景辉似乎也发现了李妍一脸的难为,抹了把脸,径直下楼。 那一巴掌,打散了他们的父子之情。 其实他也晓得自己身上暴躁的毛病,可就是改不掉,总是认为父子之间就该如此,别说没错就是错了,儿子也不应该挑他的理。m.biqubao.com 忙完楼上,李妍开始回厨房做饭。 李景辉不知不觉又上了二楼,地板是过去老式装法,下面打了地板架子,只要不是糟践以及保护不当这地板刷了油依旧像是新的一样。许是是李妍手脚太麻利了,这地板不但一尘不染,还在阳光的照射下微微泛着属于木头的光泽。 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一切,李景辉怅然所失。 门外隋竟波从车上下来,笑呵呵对着张萍说着:“今儿真是谢谢萍姐了,借你的光我才能有车接车送。” 张萍说:“跟我俩还客气,你家李景辉就是讲原则,不然你进去就该车接车送。” 隋竟波心里泡了蜜一样的甜。 老陈和她家老李可没办法比,不是一个级别! 嘴里哼着歌曲,高高兴兴进了大门,一进门就瞧见了坐在沙发上的丈夫,她满脸欣喜。 “你怎么没提前和我招呼一声?” 她知道的话,也就不和张萍上街了。 街上卖的那些东西,她都看不上! 照比着广州货,差远了去了。 隋竟波眼界有些高,觉得商场里卖的货品不时髦还土气,尽管此时的钢城已经算得上是全国比较有钱比较时髦的城市。背靠全国最有名的钢铁公司,本市经济腾飞,本市工人更是跟着扬眉吐气。 你见过哪个城市的人就敢不计后果的花钱烧钱?钢城就敢! 全市的人,只要等到工资一发,多钱的东西都敢消费! 一个地方小城,时髦程度却直比上海、广州,经济腾飞程度更是众多南方城市捏在一起都比不上。 即便是这样,隋竟波依旧瞧不上这里,觉得这里同大城市差得远呢。 想当年老李不是没有机会调走,甚至调令都曾经下来过,只是她家老李这人吧就是倔强一根筋,好好的晋升机会不肯把握,偏要留在这个不知名的小城市里,想起这些,她就气得肺子生疼。 “陪萍姐去逛街,这里还是地方小根本没有高级货,我有个堂弟人在国外,人家都穿时装香奈儿什么的……” 隋竟波家里情况比较复杂,过去也算是大户人家,可惜后来……反正走掉的在国外发展很好,像是她家呢,就没什么本事,后期还是靠她嫁了李景辉,身份上这才跟着抖了一抖。 过去堂兄妹也不太联系,后来慢慢就联系上了,现在走动得更频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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