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辉家。 今儿是发工资的日子,李景辉这几天难得没什么事情留在了家里,隋竟波的心情也异常的好。 一大早四点半,李景辉就醒了。 习惯了每天出操,这回了家里还有点不太习惯呢。 坐起穿袜子。 “起这么早?”隋竟波听到声音,坐了起来。 老李也是,都一把年纪,你说还这么折腾。 李景辉说:“嗯,我出去跑两圈。” 平时跟着那些兵总一起出操,这冷丁不跑,他浑身难受。 “对了,今天要给李妍开工资是吧?”李景辉麻利套好军绿色的裤子,单手扣着衬衫纽扣。 穿了一辈子的军绿色衣服,这是他认为最美的颜色! 那些什么时髦好看的衣服,他觉得都不如这一抹绿。 隋竟波单手撑头,一脸狐疑看向丈夫,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想法。 不怪她想得多,实在是这种事情好像也有听说过……见肯定没见过。这年头的人都要脸,别说婚外情就连离婚都觉得丢人。但该防备的也得防备…… “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家里小保姆开不开工资了?” “我关心什么了?”李景辉黑脸,这话他怎么听出来点别的意思呢?说,“这孩子我看她干活挺认真手脚也很麻利,上次叫她帮忙给老家邮寄东西也是让人多辛苦了,工资给她涨二十。” 他们可不搞剥削那一套。 隋竟波听过以后,头又跌回了枕头上。 她还以为是什么呢。 就多干点活,还值得老李牵挂了? 雇保姆不就是为了干活儿的? “这些你都别管,我不会亏待她的。” 开多少工资,都是固定的数目。一个院里住着,你给多开,那别人家怎么办?这不是叫人难为,打人家的脸吗。 “昨天晚上回来,我看着李妍还给元度讲题呢?她为什么不念书的?现在国家给他们这么好的机会,还不知道把握住?”李景辉就见不得人不努力。 过去那是没条件人人读书,现在国家收这么少的学费不就是为了让孩子们都有个书可读,你说这些孩子们怎么就不知道珍惜机会呢? 李妍能给元度讲题,那说明她成绩不差。 成绩好还不读书? 隋竟波脸上闪过一抹可有可无的笑。 老李就是这个脾气! 恨不得把大家都照顾到。 一个小保姆也值得他费心思。 随口说道:“她能给元度讲什么题,也就是装出来的,想让我们高看她一眼呗……” 这种孩子,她见得多了,惯会装腔作势。 傻子都知道,如果成绩真的很好,一定会念下去。 李景辉就烦隋竟波这个轻狂的劲头,以前隋竟波可不是这样的人,她积极上进还热情,就婚后吧…… 得了,不去想了。 李景辉出门跑步,半小时后准备往回跑,看到了一路小跑的李妍。 李妍溜溜沿着墙根跑,她也没料到能遇上李景辉啊。 读书的时候每天雷打不动四点半起床,就为了能多看会书,其实她挺喜欢学习和看书,书里面吧什么都有,比较好玩。 从小玩的这方面物资就很匮乏,要么山上去研究山上的花花草草,要么跟着爷爷奶奶喂牛喂猪,进了城以后玩的东西更少,李妍就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到了课本上,爱学也是因为把学习当成一种好玩的事情。 过去家里呢,她爸妈重体力劳动者,能多睡一会自然要多睡一会,她姐她弟没有一个喜欢早起,那李妍也不能留在家里看书,她只能出门下楼. 夏天的时候,她可以找个地方一坐不动,冬天可就不行了,冬天冷啊,只能一边跑跑步一边背背书。 来到大院后,这里的氛围非同凡响,可这种新鲜李妍并不感兴趣。 晚上早早上了床,早上就会早早醒。 虽然不用背书不用做题,看似轻松了许多,可精神上不晓得为什么就是有点空虚。 “我长得吓人?”李景辉停下脚步,没有好气对着后面的女孩儿说道。 一开始李妍跑在他的前面,跑着跑着她好像就发现了自己,再然后就越跑越慢,现在更像是乌龟一样的恨不得在地上爬了。 李景辉看不惯她这个样子。 跑步就跑步,堂堂正正的跑,谁挡你路了? 这么宽的马路,我影响你跑步了? 怕他什么? 跑步面前,人人平等! 李妍脚下一顿。 她都尽量避让,结果还没躲过去? 现在也没到做饭时间,她出来跑跑步…… “对不起。” 李景辉见李妍垂头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 “你说说你哪里对不起我?” 李妍:“……” 这老头儿怎么还没完没了呢? 她对李景辉的印象……不是很好。 那天看见他挥巴掌,问都不问原因也没搞清楚直接动手,李妍也有听人讲过,一些当兵的脾气不好诸如此类的话,她有点怕李景辉。 也因为是陌生的男性,她尽量避着。 李景辉指着前面的路:“跑步就大大方方去跑,这条路很宽也撞不到人。” “哦哦。”李妍一脸懵。 然后开腿,跑! “姿势不对……” 李景辉强忍了一会,实在没有忍住,停下脚步出声指导李妍的跑步姿势。 这小姑娘长了一张聪明的脸蛋,怎么学东西这么慢掌握不到精髓呢? 看李妍姿势不对,他特意放缓脚步就是为了叫她看清楚自己的跑步姿势,结果她还是我行我素。 李妍:“……” 天晓得她就是因为心口有点闷,所以才跑出来散散心。 结果…… 两人一前一后回了家里,李景辉人在院子里拉腿。 李妍:“……” 就…… 很神奇的一早。 李叔叔比她想的……热心。 管得也宽。 隋竟波刚刚起床,李景辉顶着一头汗和她来了个对头碰。 “你看这么好的天气,元度呢?叫他起来跑跑步醒醒脑子。”李景辉忍不住道。 一个大男孩儿成天就晓得睡睡睡,像谁了? 他记得李响那小子可是从小养成了晨跑的好习惯。 隋竟波嘴角抽抽,解释说:“他昨天学习到挺晚,现在天还有点冷不适合运动。” 吹了风就容易感冒,也不是谁都像丈夫似的,铁打的身体。 “一个男孩子还不如一个女孩子自律。”李景辉嫌弃地看了一眼小儿子卧室的方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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