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 张兰见大女儿紧盯着那盘炒肉丝,今儿也没太管。 刚刚女儿说的要带着她到处游玩的话,让张兰通体舒畅。 “……吃完饭我得去趟大院。”张兰说。 李大刚喝了口白酒。 他这人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累了一天之后能坐下来喝口酒缓缓乏。 白酒的辛辣让他咂了一声,伸筷子去夹花生米。 “她别想回这个家。” 心头的这口气,他还没消呢。 不孝女! 谁家女儿敢和父母闹脾气? 反了天了! 就没见过这样没规没矩的孩子,还摔咧子。 张兰见状赶紧出声劝:“你别和她一样的,小孩子嘛啥也不懂。咱们给人当父母就得多些包容,再说鹏飞马上考了,到时候真考不上这还得掏笔钱。” 提起这个,张兰喉咙马上就疼。 本来条件就不好,因为读书拉饥荒,她这已经满头是债了。 多一个人多不少力量呢,这种时候和孩子置什么气。 “她呀,就是嘴上硬,其实心里还是挂着家,这事儿你别管了,交给我。” 李大刚冷哼一声:“要么就说生女儿一点用没有,指望不上。” 幸好他还有儿子,不然当个绝户,都不晓得为谁辛苦为谁奔波。 见丈夫的饭碗还剩一口饭,张兰起身去帮丈夫盛饭:“你还别说,妍妍这丫头还是多读了点书起作用,那大院也不是谁都能进,那天我就站在门口,就有辆车……” 张兰绘声绘色形容着那辆小轿车如何气派。 普通老百姓谁能坐上这车? 再投胎一百回,也不可能呀。 “叫她懂点规矩有点眼力见,多干活少说话。还有啊,别手脚不干净。”李大刚叮嘱。 那干部家庭,好东西肯定多。万一迷了眼了,长出第三只手…… 老二毕竟是个毛孩子,万一看到什么东西定力不够……到时候就坏事了。 他可不想去派出所接孩子。 “嗯,我都叮嘱她了。不过你说那家是干什么的呀?我看那雇主长得可漂亮了,白白净净皮肤可透亮了,就像明星似的……” 对于隋竟波,张兰是羡慕的。 同样都是女人,自己和对方差十万八千里。 瞧瞧人家多会投胎。 住在大院里,就连大门口都有人给她站岗。 “小芳怎么说的?”李大刚又喝了一口。 今儿气比较顺,所以这酒喝着格外顺口。 张兰:“……反正官职我不太懂,但好像挺牛。你说鹏飞真的考不上,能不能去求求人家?哪怕花点钱呢。” 为了儿子的前途,多少钱她都愿意花。 “你叫老二麻利勤快点。”李大刚如此说。 行不行的,那谁知道了呢。 现在靠这家人最近的只有李妍,只有她能攀上关系,老二懂事,他们才有可能求人帮助。 晚上七点,挨家挨户都吃过了饭。 院里大体都是如此,吃饭的时间都很固定,大多数人家都雇了保姆,只有少数小年轻的夫妻,人家想要享受二人世界才不找保姆,但人做饭也不用愁,隔壁食堂打一打端回来就好了。 只有这个时间,各家的小保姆干完了所有的活儿,可以出来吹吹风散散步。 大院里每间隔几米就有一盏路灯,哪怕就是后半夜,这院里也一点不黑不吓人。 寒风瑟瑟,埋在雪下枯黄的树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吹了出来,随风飘走。 张小芳拉着李妍八卦。 “……听我妈讲,那个姨妈赚了好多钱,据说广东遍地都是钱,捡都捡不过来。” 广东啊就只存在于大人的嘴里,那谁去过啊。 那种地方,能去的人一准都发了! 张小芳一脸羡慕。 羡慕人家怎么就那么好运以及好命呢,自己这生活吧……反正也行。 现在外头还有好多人羡慕她呢。 李妍狠拍大腿。 对啊,广州! 既然广州遍地都是钱,那她也想去看看。 别人能行,就算她不行,那去看看也不吃亏! “姐,你想去广州吗?”李妍问张小芳。 给人当一辈子的保姆?她不愿意。 她总觉得一辈子是那样的长,是不是应该胆儿再大些? 张小芳笑:“谁不想去。” 广州啊,传说中的好地方呢。 李妍握住表姐的手:“姐,我们俩去看看吧!” 张小芳傻眼。 彻底傻了。 被表妹搞了个猝不及防。 去广州? “我们俩怎么去?也没熟人带着,再说人生地不熟,万一出事怎么办?就是火车票也买不到啊。” 总之各种各样的担心吧,就注定了没有广东之行。 不可能的! 她爸妈活一辈子,就是同村都没听说谁能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妍妍,我那个姨妈她不是个正经人,所以她才会到处跑。”张小芳着急解释。 只有不正经的女人才会到处乱窜,谁家的良家妇女不是守家待地啊? 李妍的目光冷静自持,看向不远处,她说:“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大冬天的,张小芳愣是背部出了一层汗。 吓的! 如果不是她提了一表三千里的表姨,妍妍根本不会生出来这种念头,可可……可她表姨不是个正经人啊?已经不知道跟过多少男人,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自由恋爱。 “不行不行,我们去不了的。”张小芳打退堂鼓。 没人带着,外面的世界长什么样没人清楚,如果出了事情死了都没办法埋在老家。 以前没发现,这读了高中的就是不一样,心可真野。 “你甘心就做一辈子的小保姆吗?”李妍问表姐。 张小芳缓缓说着:“这有什么甘心不甘心的?我们起点已经比我妈她们好多了,再说这里可不是谁都能进来的,这是x区大院,住在这里头的人都是有头有脸,万一将来命好被谁看上,我们也能翻身。” 女孩子这辈子最大的输赢不就是看嫁个什么样的婆家。 万一,她是说万一自己踏踏实实工作,被哪位领导夫人看上了呢? “我不甘心!我不想寄希望在男人的身上,我只相信人定胜天。”李妍将嘴里的糖,咬得咯吱咯吱作响。 她的命,只能指望自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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