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人谁也不敢上前阻拦,眼睁睁看着曾世华把人打得鼻青脸肿的。 大家都怕得罪权贵,被人伺机报复。 “曾少饶命啊!” 那人不断在求饶,可是曾世华却充耳不闻,反而打得更厉害了。 “对不起曾少,我错了!” “你他妈的错哪了?啊?” 曾世华不依不饶,被打的人哪里知道自己错哪儿了啊? “是我不该用我的狗爪子扶您!” 这句话似乎提醒了曾世华,今天他被齐沙这个土狗抢了风头。 “狗东西,下贱胚子!” 他没办法去发布会现场暴打齐沙,就用这种方式发泄。 “是我下贱,我不配跟您说话!” “你他妈的,给老子提鞋都不配,操!” 曾世华玩玩还不解恨,又踹了一脚,吐了一口唾沫在那个人身上。 “呸!狗崽子!” 那人已经被打得意识模糊了,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 曾世华这才从兜里掏出一叠钞票,扔在了那人的脸上。 “医药费,老子给你了!” 这时候人群中才走出来几个其他的礼宾,一起把人抬走了。 “曾少您擦擦手,别脏了您的手!” 曾世华看也没看那个人,就接住了他递过来的湿巾,胡乱擦了两下,就又扔回去了。 那人又毕恭毕敬地接住了用过的湿巾。 围观的人群看到这一幕,都在感慨。 “有钱人就是有嚣张的资本!”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太残暴了,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没有什么错的人呢?” 说话的一看就是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 立刻就有被社会摧残过的过来人,出来说教他了。 “年轻人,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习惯就好!” “走吧走吧,人都被抬走了,还看啥啊?” 这时候围观的人,才渐渐散去了。 很快又一切恢复平静,如果不是地上残留着斑驳的血迹,真的就好像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一样。 与此同时,曾世华作为东道主,还要回到现场。 只是看着齐沙他们笑得那么开心,就让他很不舒服。 曾世华直接提了一瓶白酒,朝着齐沙走了过去。 “老公,他好像是冲着你来的!” 齐沙正在跟别人寒暄,背对着曾世华的方向。 当诺提醒了一下,他才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曾世华整个人身上充满戾气,来者不善的样子。 “失陪一下啊!” 齐沙连忙表示歉意,随后也向曾世华靠近了两步。 “齐总这么得意,应该不介意跟我喝一杯吧?” “得意谈不上,感谢曾总赏饭吃啊!这酒必须得喝啊!” “操,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曾世华咬牙切齿地在齐沙耳边说。 他越是这样说,齐沙就越不顺他的意思。 “你说我好好地在国外做点金融投资,也不知道是谁,死乞白赖地求着我给他投资!” “那是因为你的吃相太难看了!” 齐沙觉得好笑,这可不是当初他们联手要弄死他的时候了。 看着曾世华吃瘪,齐沙那叫一个爽,但是他是个有底线的人。 可不会在人家伤疤上撒盐。 必须要左右翻烤,不光要撒盐,还要撒点孜然。 “老公,别跟他喝了,他可不像来喝酒的,倒是像找茬的!” 方诺一脸担忧地对齐沙说。 刚才已经有不少人过来敬酒了,齐沙也喝得不少了,她担心齐沙再喝几杯就醉了。 “怎么嫂夫人心疼了?要不你陪我喝也行啊!” 曾世华上下打量了一下方诺,那眼神带着挑衅、玩味和亵渎。 “齐总应该不介意让自己老婆陪我吧?” “曾世华,你不要太过分啊!” “怎么,生意场上或许能靠点阴谋诡计,这跟女人相处,可就要靠自己的长处了!” 曾世华现在也就能逞口舌之快,齐沙也不想跟他一般见识。 落井下石也不是他的风格。 只是没想到曾世华,这只落水狗,竟然脸都不要了。 公然在这种场合,调戏起方诺了。 言语之间越来越下流。 “我能让你爽到飞,要不跟我切磋一下?” 方诺现在只想给他一记撩阴腿,让他知道什么叫鸡飞蛋打。 跃跃欲试之间,齐沙看出了她的意图,制止了她。 “老婆注意形象!” 方诺这才想起,自己今天穿着这身黑色开叉晚礼服,的确不适合做这样的动作。 “算了,不跟你一般见识,但并不代表老娘怕你了!” 调戏谁不好,非要调戏方诺这朵霸王花。 “没事儿,我心里有数!晓曼他们在那边,你可以先过去等我!” 齐沙说着就从自助区拿了两个酒杯过来。 方诺狠狠地瞪了一眼曾世华,转身离开了。 曾世华不知收敛地看着方诺,猥琐地笑着。 仿佛自己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这就好比有些人变态的心理,打不过你,就问候你家老母。 恨不得嘴里长出个生-殖器,把你家女人全糟蹋一遍。 此时的曾世华,就是这样的失败者。 只不过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曾家家大业大,完全有试错的成本。 “娘炮,有种对瓶吹!” 曾世华现在完全一副输不起的无赖样子。 这场发布会,进行到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结束了。 有些贵宾,基本上也离开了。 现场所剩不多的几个人,那是为了等着能跟齐沙结交上。 但见曾世华和齐沙一人一瓶白酒,开始喝了起来。 也不由地替他们捏了一把汗。 “曾少可是经常出入高档会所,酒肉穿肠过的,齐总恐怕不是他的对手吧?” “生意都抢走了,让人灌点酒泄一下愤,那还算个啥啊?” “也对啊,谁让曾家在帝都这么有权势呢?” “真得罪不起啊!” 曾世华听着众人的声音,心里也很是得意。 你齐四爷又怎样?白狼又如何? 到了帝都,还不得夹起尾巴做人? “哈哈哈,今天看我灌不死你!” 齐沙可是会读心术的,曾世华心里怎么想的,他当然一清二楚了。 他不动声色地运功,加速了身上的血液循环,喝下去的酒,很快就挥发出来了。 一瓶白酒下去,曾世华看人都有些重影了,齐沙却丝毫没有影响。 “再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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