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龙希麟的表情有些缓和了,他似乎回想起了曾经的过往。 那时候龙珠刚被收养到龙家,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儿。 十七八岁的龙希麟,因为身体孱弱,并没有什么朋友和玩伴。 倒是龙珠因为从小是孤儿,第一次拥有了“家人”让她的心被融化了。 特别是有一个“哥哥”来保护她了,这些都是她梦寐以求的。 龙希麟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妹妹,自然他知道这种喜欢有些不合时宜。 他也只能将这份喜欢默默藏在心底,等待龙珠慢慢长大然后再告诉她。 只可惜,长大的龙珠似乎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龙珠渐渐知道了一些内幕,她也变得冰冷麻木。 这无疑是龙希麟最不想看到的,可是他又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 直到他知道龙珠失身后,才明白龙珠爱得另有其人。 “既然你不爱我,那你跟曾少还是齐沙有什么区别呢?” 龙珠听到这些话的时候,神情都呆滞了。 男人绝情的时候,怎么可以这么干脆? “这是曾老爷子寿宴的邀请函,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 “好,我答应你!” 龙希麟扔下请柬就走出了龙珠的房间,这时候门口的保镖也撤走了。 帝都就这么大,就算龙珠真的连夜跑了,龙家也能挖地三尺找出来。 更何况她还有所求,也不会轻易放弃唾手可得的东西。 晚上龙珠给曾世华打了个电话。 “这么长时间都不跟我联系,我以为你把我忘记了!” 曾世华先用话堵了龙珠的嘴。 世家子弟哪有一个是长情的? 这段时间他只给龙珠打过一次电话,龙珠被软禁没有接到。 然后他就发了两次短信,也只是收到了龙希麟代为回复的两条答复,曾世华就感觉龙珠可能是在吊他的胃口。 因此,就没有再像天狗一样,对龙珠狂轰滥炸。 这招对付吴晓曼这种涉世未深的小女生,或许还有用,但是对龙珠来说就适得其反了。 “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龙珠说话的语气有些幽怨,似乎在抱怨曾世华对他的薄情。 “都坦诚相见了,还有什么不敢面对的呢?” “有件事儿,我自己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都这么熟了,有什么你尽管说,我能做到的一定帮你!” 曾世华倒是也没有那么小家子气,毕竟他这样的世家子弟,睡个姑娘,也没必要躲着不敢见面了。 再说龙珠也不是却那点分手费的女人,给钱倒是显得太侮辱人家了。 关键是给多少合适啊? 少了拿不出手,几百万,几千万龙珠也不缺这点钱啊? “明天我们家老爷子七十大寿,你来吗?” “我跟我哥会一起去的!” “那就见面再说吧!” 龙珠本来想在电话里给曾世华打个预防针,明天在曾老爷子的寿宴上再把话挑明了。 估计当着众人的面子,曾家也不会公然无视龙珠肚子里的孩子。 “好!那明天见吧!” 龙珠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挂断了电话后,就在考虑寿宴上讲出这件事儿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无外乎就是承认不承认了。 齐沙作为曼瑞地产的实际控股人,自然也收到了谢嘉怡的邀请。 两人现在除了有救命之恩外,还是合伙人的关系,而且曼瑞手头的一千亩地,还是曾老爷子给出的消息。 即便谢嘉怡不邀请他去,于情于理齐沙都应该去参加曾老爷子的寿宴。 只是这次他不想一个人去了,还想带上方诺。 或者说要跟方诺过两天二人世界,因为在方家是在太不方便了。 两人大白天老往酒店跑,也不是个事儿。 知道他们俩曾经是夫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偷情呢。 “跟我去趟帝都吧!” “去干吗啊?” 两人最近的相处模式,倒是有点像热恋中的情侣。 只要没有孩子打扰,两个人基本上就像连体婴儿一样,经常抱在一起。 还好进入了冬天,这样抱着也不会热,倒像是相互取暖。 “曾老爷子七十大寿,邀请我去参加呢,我不想一个人去!” 他现在名义上是离异状态,他也怕会被人纠缠,所以想带上方诺一起去,目的就是为了挡桃花。 齐沙好像结婚与否都没有影响到他的桃花运,或许带着方诺只是为了表明一种态度。 他的心里只有方诺。 “都是你们政商界的人物,我去不合适吧?” “又不用你穿着警服去震慑他们,你作为我的女人去就行了!” “我跟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是外星人吗?那我更要好好研究一下了!哈哈哈!” 齐沙说着又要上下其手了。 有时候嘴上说爱不爱,那都是可以骗人的,只有身体最诚实。 一个男人对女人的身体都不感兴趣了,还谈什么爱啊? 跟你说柏拉图式的恋爱,那都是扯淡! “哎呀,爸妈还没睡呢!” “你以为爸妈那么没眼色啊?没看今天早早就哄弟弟和妹妹睡觉了?” 那天两个还在趟在两人中间睡觉后,第二天齐沙一大早就带着方诺去酒店补功课了。 老两口也看出来了,女儿女婿肯定分不了。 所以也在暗搓搓地给他们创造机会。 方诺无语,但也没有拒绝。 这次一家人回到c城后,反而没有了那么多纷纷扰扰,平静了许多。 可这种平静究竟能维持多久,谁也不知道。 第二天,齐沙便带着方诺一起去了帝都。 为了感谢曾老爷子的提点,齐沙特意从空间里找了一幅松鹤延年的字画。 这还是他有一年齐沙去英国考察,在一个私人拍卖会上,捡漏买到的清朝的名家手笔。 两人衣着光鲜,挽手来到了曾家的大宅。 方诺妆容简约精致,不施粉黛已经惊为天人了,稍加修饰,更是让现场女眷瞬间失色。 只见她一袭裸色长裙,外搭同色系驼色羊绒大衣,既优雅又保暖。 长发就随意地挽在后面,显得慵懒而随性。 整个人都是一种松弛的状态,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件珠宝配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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