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怎么亲了姑姑一脸口水?” 方诺看到齐逸鸣一口亲到吴晓曼的脸上,口水就粘了上去,连忙抽了张纸巾,准备给她擦拭。 “没事儿,嫂子,宝宝的口水不脏,顺便给我补水保湿了!哈哈哈!” 吴晓曼说着在脸上拍了拍。 “不知道李政哥哥看到你这个样子,还会不会喜欢你了?” 方逸晨一脸嫌弃地看着吴晓曼说。 “晓曼,李政是谁啊?你姑姑不会又小男朋友了吧?” 方诺一听有情况,立刻就来精神了,拉着吴晓曼就要去聊私房话。 “哎呀,嫂子不要这么八卦好吗?还能不能有点个人隐私了?” “呦,你还有个人隐私了?嫂子本来还想传授点经验给你呢,我看还是算了!” 方诺说完看了一眼齐沙,他立刻就心领神会了。 “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全家人总算是聚齐了,说什么都觉得特别温馨,四合院里也有了一些过年的氛围了。 齐沙提前把院子装饰了一遍,光秃秃的树枝上也挂上了些装饰的小灯笼,院子的屋檐上也安装了彩色灯带。 晚上灯一打开,倒是两个最小的孩子最兴奋了。 六七个月的孩子正是视力发育阶段,看到红红绿绿的东西,就会手舞足蹈地要去够。 方诺的手机突然响了,这个时候回事谁呢? 她自从在警校办理了停薪留职后,基本上除了单位发福利,很少有人打电话给她。 方诺大部分时间都围着孩子和家人转,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根本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社交了。 虽然在帝都也住了好几个月了,基本上就认识几个邻居,平时也很少来往。 她拿起电话,看见是杜雨微打过来的,心想估计是她和乔治的事情,应该是有眉目了。 “喂,雨薇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方诺假装生气地说,谁让她那天就回复她一个字,就把电话关机了,后来几天再也没联系她。 “方诺,我跟乔治要结婚,所以特意邀请你和家人一起参加我们的婚礼!” “你说什么?” 方诺以为自己听错了,两人的进展未免也太快了吧?这是直接坐上火箭了吧? “我和乔治的婚礼就定在一周后,在xx饭店!” “哈哈哈,你们还真在一起了?这也太快了吧?真是没想到啊!” 好不容易撮合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在一起,方诺简直比自己结婚还要开心。 这些年乔治也好,杜雨薇也好,两人一直单着,让家人和朋友们操碎了心。 “方诺,谢谢你,真心的!” “你这就见外了,咱们都是自己人,说什么谢呢?”方诺突然想到那天被拒接电话,就想报复一下杜雨薇。 “那天挂我电话,还关机,是不是正在跟乔师兄干坏事儿?” “没,没有的事儿,亏你还是个女人呢,怎么思想那么不纯洁?” 杜雨薇隔着电话听到这些话,自己都臊得脸红了,言语开始结结巴巴,一看就是个不会说谎的人。 “哈,你说我思想不纯洁?那是谁毕业的时候喝醉酒了,哭着喊着叫乔师兄的名字呢?” “方诺,都过去那么久的事情了,你还记得?讨厌!” “哎呀,现在说话都不一样了,讨厌,是不是乔师兄在你旁边呢?” “你怎么知道?” 杜雨薇根本就没察觉自己的变化,但是旁观者清,方诺都感觉到她言语之间流露出了小女人的娇羞之气。 这时候应该是乔治接起了电话,一听就是喜气盈盈的样子。 “方诺,你和你们家人都来吧,也没别人,咱们同学几乎都结婚了,也就我们俩了!” “哦,对了,能不能让你家小姑过来当伴娘啊?同学和朋友中已经没有单身女性了!” 杜雨薇在电话那边大声说了一句。 “没问题,晓曼刚放假回来了!” 方诺当下就替吴晓曼答应了,这是好事儿,大家都喜闻乐见,刚好吴晓曼也放假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 “没问题!” 方诺挂断电话,吴晓曼立刻凑了过来。 “嫂子,你帮我答应什么了?” “这个事儿,还真的只有你能做,别人还真不行,去给我同学当伴娘啊!” “嫂子你还有同学没结婚呢?” “可不是嘛?结婚太晚了,为了等自己的真爱,耽误了好久!” 吴晓曼正是憧憬美好爱情的阶段,一听是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还真有点羡慕了。 “嫂子,没问题,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好了!” “嗯,刚好给你买了两身过年的新衣服,你去看看到时候穿哪件合适!” 女孩子都爱漂亮,一听说有新衣服穿,顿时就开心地手舞足蹈。 “谢谢嫂子,我最爱你了!” 说着,吴晓曼就抱着方诺撒了个娇。 “两件衣服就被收买了?” 齐沙在旁边撇嘴道。 “哥哥,你老婆的醋都吃?” 吴晓曼撅嘴白了齐沙一眼,就往自己的房间去了。 自从放假回家这丫头几乎整天就在自己的房间里,除了吃饭还真没怎么见她出过房间。 齐沙都觉得这妹妹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心事和秘密了。 其实吴晓曼躲在房间里跟李政用qq聊天呢,刚好他们家里都有电脑,两个小情侣,每天有说不完的话。 无非是一些日常的琐事分享。 “我过两天要给人家做伴娘了!” 吴晓曼在键盘敲出了这行字。 “啊?怎么会叫你去啊?” 那边很快就有了回复。 “我嫂子的大学同学,现在才结婚,身边的同事朋友几乎都结婚了,也找不到单身的了,所以就叫我了呗!” “那你不要打扮得太漂亮了啊!” “为什么?” “我只是担心你太好看了抢了新娘子的风头,不喧宾夺主,懂吗?” “这个我当然知道,难道你就不怕我被别人看上了啊?” 吴晓曼故意试探李政,想看看他会不会吃醋,有时候他哥随时随地的吃她嫂子的醋,都让她觉得有些受不了。 但是她是真的很羡慕方诺,有一个这么爱他的男人。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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