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朵这个女人虽然风骚了点,但是他要是再想娶到这么漂亮,身材傲人,床上功夫一流的女人,那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当年要不是王朵还小,他自己霸王硬上弓,把王朵给破了瓜,自己连哄带骗地告诉她,被男人扎过针就能怀孕,哪能轮得到他抱得美人归呢? 这时候村里人基本上都下班了,路过他们家的人,便围在门口看起了热闹,这么大的瓜也还是十年前史大娥的。 没想到大瓜还是得他们家才有啊。 “这是二十万,你拿上,赶紧滚,以后不要纠缠王朵了!” 知女莫若母啊,史大娥最清楚王朵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她能帮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以后她跟张晓峰过好过赖,那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谁也没有想到史大娥直接拍出了二十万,就连王大波都震惊了。 “你哪来这么多钱?” 王大波也做了十年一家之主,家里的收支基本上都必须经过他的手,史大娥手里有这么一大笔钱,他竟然不知道。 总不能说帮人吸尿得到的报酬吧? “王伟这么多年,零零散散给我的零花钱,我都攒起来了,今天刚去银行取出来的!” 她本来还想说是要帮王国买小区的房子呢,但是话已经说出口了,没办法再改口了。 李云鹏也没有想到史大娥这么有钱,王朵自从嫁给他之后,就没有工作过,基本上花的钱都是他赚的钱。 王朵花多少,他心里也有数,男人想要藏点私房钱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是王朵大手大脚习惯了,竟然没有攒多少钱。 王大波还想拦住李云鹏拿钱,没想到他也年纪大了,根本就不如年轻人眼疾手快。 “钱我拿到了,王朵咱俩两清了,以后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以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王大波的心都在滴血啊,虽说王朵也是他的亲闺女,但是那些钱才是他的命根子啊。 那可是二十万啊,要花也是给王国花才行,闺女应该给娘家捞回来点才行啊。 “你真是个赔钱货!” 王大波恨得牙痒痒,谁知道王朵直接说,“让俺哥再给你好了,反正他是博士后,他在上海能挣钱!” 王伟要是听到家里人这么说,估计能气死,全家人都把他当提款机了。 有了这二十万,李云鹏想着怎么着也能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媳妇儿,拿到钱签了协议,他就走了。 王朵这边和李云鹏两清之后,当天就搬到了张晓峰家里,过起了没羞没臊的生活,倒是小山被他们留在了王大波这里,不管不顾的。 村里人也是见识到了他们家的做派,不得不服。 农场这边一切照旧,齐沙依然每天跟着老头子一块儿修炼,有了老头子耳提面命的指点,倒是精进不少。 他要把《玄元真经》修炼到满级,才能更好地帮助老神仙渡劫成功,否则老头子估计还要走哪跟到哪儿。 虽然老头子并没有妨碍他什么,但是到底不是一个时空的人类,他不是人,是神仙。 他可以不吃不喝,靠着体内的真气辟谷,非但不会饿死,反而会更加厉害。 齐沙就不一样了,他还有七情六欲,人情世故。 所以不可能了无牵挂,一心修道成仙。 “老头子,你有没有自己的道场呢?” 齐沙突然问了陈玄元这样一个问题,老头子这才想到,自己做了这么久的神仙,竟然没有没有设立道场。 “这个嘛,咳咳!” 要是说没有,是不是很掉价啊? 陈玄元想了想,有些尴尬的不好意思了。 齐沙大概也猜到了,“师父啊,如果你有了道场,人间供奉的香火,能不能帮你渡劫啊?” “嗯?”陈玄元恍然大悟,原来齐沙是在替他考虑问题啊,并不是为了揭他的短。 “老夫一心修道,本来也没想过借助外力来渡劫飞升,这个香火确实可以助力!” 原来人间供奉的香火,这个事可以操作的空间比较大,就好比选秀拉票是一个道理。 这陈玄元本身有些清高,不屑于这种操作,但是今天齐沙竟然都想到了。 “那这样吧,我给你在狼窝山上修一座道场,每天给你供奉香火,您看怎么样啊?”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我可没有强迫你去做的!” 陈玄元赶紧把这件事儿跟自己撇清了关系,齐沙觉得这个老神仙着实是个铁憨憨,怪不得别人能渡劫成功,他却每次都让天雷打偏了。 估计是功德没有攒够,缺了点香火啊! 说做就做,齐沙这点就比较务实。 山上刚好有个年久失修的破庙,他们搞生态度假区,保留点原始的东西,也可以对外说是个文物,还能拉动一下旅游业的发展。 “师父给你的道场起个响亮的名字吧!” 其实陈玄元早就想好了,只是他一贯独来独往惯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徒弟道友之类的结交。 所以,自然也没有人为他修建道场。 原来还想过,也许有一天渡劫成功了,成了上仙,自然就有人主动给他修建庙宇了。 无奈两次渡劫都失败收场,所以道场这件事就一直没敢在想了。 今天齐沙这么一提醒,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不是先成仙,再有道场,而是先有了道场,才能助他成仙。 “玄元老祖祠!” “这个名字着实不错!” 齐沙表示认同,陈玄元也很欣慰,以后玄元老祖祠就是他的道场了 早知道徒弟是这个作用,他真的该早点收几个徒弟才对,不过齐沙这个徒儿他还是很满意的。 一切都是缘分,没有假设,所以老头子也很看得开了,修道之人连这点道理都参不透,那岂不是白瞎了? “徒儿啊,你看你朋友也挺多是吧?” “是的!” “而且还都挺有钱是吧?” “没错!” “这个山上的别墅也是卖给那些有钱人的是吧?” “嗯啊!” “嗯啊个锤子啊?” 老头子都觉得齐沙这小子故意装傻充愣了,忍不住给他一个爆栗。 “师傅我知道了,让他们都给你多捐点香火钱!” “我可啥也没说啊,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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