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齐沙的时候,他就对齐沙产生了好感,他比他之前的任何一个男朋友都优秀。 可那些曾经跟自己山盟海誓过的男人,听说自己得了乳腺癌,曾经的誓言就都化为泡影了。 只怕被他拖累了,更怕跟他们借钱,虽然他还没有开口过,但是很快就被分手了。 那个男人,只看到他的伤口,就恶心地吐了。 这很伤他的自尊心,曾经他也是个美少年,身材也是那种公狗腰,攻受皆可以的那种。 为了爱情,他甘愿屈辱地受着,患难见真情啊,可换来的却是背叛,那个男人火速跟他分手,又迅速找到了下家。 他是身心受到了重创,所以病情才会加重的。 曾经一度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是却被家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他决定了即便在最后的时间里,不能为家人做太多,但是也好好活着,这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 虽然一开始家人知道他的性取向的时候,简直如五雷轰顶,甚至都带他去看了心理医生,进行了一些治疗,但是最终都没有改变他。 很长一段时间都接受不了,甚至还断了他的信用卡,和一切花销。 但在最困难的时候他都挺过来了,靠着自己顽强的意志,白天在工地搬砖,晚上到酒吧驻场。 闫野伦从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他从小就不喜欢跟女孩子一起玩,反而更喜欢和男孩子在一起,到了青春期,别的男孩子看到心仪的女生都会做春梦。 知道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男孩子,他竟然心跳加速,而且晚上还做了不可描述的春梦,梦里全是那个男孩。 醒来的时候,他吓坏了,他这才真正明白,他为什么对女人不感兴趣,反而对男人会发生化学反应了。 整个学生时期,对他来说都是灰色的,他不敢告诉别人,他的真实去向,害怕被人歧视。 直到上了大学,接触到了互联网,才明白原来世界上有很多跟他一样的人,而且在国外同性恋是允许结婚的。 爱情和性别没有关系,爱就爱了! 在闫野伦的眼里齐沙简直就是他的救世主,是他生命里的光和电。 他这个圈子里很难遇到真爱,很多人都是遍体鳞伤,每个人都有一部血泪史,因为太渴望爱与被爱,才会伤得面目全非。 这边,齐沙在帝都跟家人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当然也补交了不少作业。 而且帝都这边天使福利院的案子也有了新的进展,虽然幕后黑手被人掩盖了,但是黑心的院长和猥琐男老师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地下室的实验室也被证实是非法牟取暴利的“人血面膜”作坊,而且这些面膜流向了帝都名媛圈和贵妇群。 想想这些衣着光鲜的所谓名媛,从头到脚都充斥着金钱的恶臭,就连保持容颜的面膜,都是血淋淋的。 “我以后也不想用面膜了,想想就觉得可怕!感觉那个叫龙珠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没事儿,以后我给你研发一款中药面膜,保证让你青春永驻,容颜不老!” 齐沙也不是没想过要挣女人的钱,毕竟现代消费价值观就那么赤裸裸说明了一切,女人、孩子、老人、狗、男人。 女人的钱还是很容易挣的,只是比较麻烦而已。 人血面膜之所以能卖到天价,还能被那些富婆追捧,那还不是抓住了女人爱美的天性? 周末结束后,齐沙又回到了c城,那个闫野伦还真是守时,早早地就等候在了酒店大厅里了。 看到齐沙进了酒店大厅,他立刻就缓步走了过来。 “神医,您回来了?” “等很久了吧?” “没有,我也刚到!” 闫野伦颜值高身材好,要不是得了乳腺癌,应该会比现在更加精神焕发,走过酒店大堂的时候,引得一众女服务员纷纷侧目。 齐沙发现他并不为所动,好像习以为常了。 换成一般人,肯定多少会沾沾自喜的,这也不得不让齐沙对他刮目相看了。 两人一起上了电梯,来到了齐沙的总统套房门口,齐沙掏出房卡刷开门,就进去。 “进来吧,随便坐!” 齐沙很随意地把商务包扔在了沙发上,然后就去洗手。 闫野伦环视了一下房间里的装饰装潢,然后就做到了沙发上,这里的布置显然是按照齐沙的喜好安排的。 而且这房间里没有女人的味道,不要问他为什么知道...... 齐沙洗完手,从卫生间里出来了,然后倒了两杯水,自己喝了一杯,另一杯递给了闫野伦。 “先喝点水,一会儿开始治疗!放松心情,不要紧张!” 闫野伦感觉齐沙说话的声音都很有磁性,是那种男低音,听起来耳朵会怀孕,当然他是不能怀孕的。 “好的!” 此时,齐沙脱掉了身上的西装,露出了自己结实的身材,闫野伦看得直吞口水,齐沙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 只是觉得大家都是男人,换个衣服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了,就直接开脱了。 接着他走到衣帽间,找了一套宽松休闲的衣服换上了,才走出来。 这时候闫野伦的身体某处竟然有些反应了,但是为了不让齐沙发现,他翘起了二郎腿,努力在平复自己的心绪。 他只好一口接一口地喝水,来掩饰内心的饥渴,手里的水杯,也很快就见底了。 “这里也不是专门的中医诊疗室,所以也么有推拿用的躺床!” 齐沙看了看房间里的沙发,觉得有些矮,又看了看桌子,觉得有些高,他一边四处环顾,一边喃喃自语。 “干脆你躺我床上吧!去吧,把衣服脱了,好了告诉我!” 齐沙这些话平平无奇,可是听在闫野伦的耳朵里,简直就是虎狼之词。 “好的!” 他竟然露出了羞涩的神态,但还是很快就走进了卧室,把衣服全脱光了。 这时候齐沙走了进来,看到床上一丝不挂的闫野伦,皱了皱眉头,“怎么还全脱了?脱掉上衣就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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