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桃花朵朵开_第287章 你真不害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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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齐沙一听就不同意了,原因是她还没有出一百天,不让出家门。
  方诺立刻就生气了,“你太霸道了,什么都是你说了算,轮到你了就可以不在乎那一两天,轮到我就一天也不行!”
  齐沙一听方诺真争气了,又怕她把这些天,晚上的事情说出来,赶紧就服软了。
  “有什么天大的事情,非得你亲自去不可?告诉我不行吗?我就是转成给你们跑腿儿用的啊!”
  方诺瞪了他一眼,心想要是你能做了,还用得着我出马吗?
  “好啊,那你去给晓曼买内衣去,你知道她穿多大罩杯吗?”
  齐沙差点被方诺这句话噎死,“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我也不是自己想出去撒欢,还不是为了晓曼?”
  齐沙这才明白了,当下也没有在反对,“这样吧,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好不好?”
  “哎呀,老公,我又不是不会开车,你就让我们两个女孩子一起去吧,路上还能说点女孩子的事情,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在旁边,我们放不开!”
  话都说成这样了齐沙也不好在反对,否则方诺要是真生气了,他最近可就没有夜间小福利了。
  “那我们明天一早就去,谢谢老公!”
  方诺说完迅速地在齐沙脸上亲了一口,刚好吴晓曼从屋里出来了,看到了这一幕。
  齐沙正一脸享受的模样,搂着方诺刚要礼尚往来,看到吴晓曼正看着他们,立刻就松开了手。
  “咳咳,我去看孩子!”
  出了月子,两个孩子就像吹气球一般,肉眼可见的奶膘都起来了,肉嘟嘟粉嫩嫩的,谁看见都想抱住亲两口。
  孩子的百岁宴日子基本定下来了,这几天已经开始陆续给亲友下了请帖,流水席的厨师也是从饭店抽调过来的大厨。
  因为提前拉好了物料清单,这几天都是刘栋帮着采购,齐沙还策划着在村里挨家挨户都挂上了红灯笼。
  流水席主要场地就放在了村口的老槐树下,大磨盘就是主席台。
  老槐树上也挂满了红绸和灯笼,整个狼窝村比过年还热闹。
  就连隔壁桃花村,不少人都被吸引过来了,其中就有张晓峰和他老婆,这让齐沙不禁想到了那天他和王朵在芦苇荡深入交流的事情。
  齐沙斜眼看了一眼张晓峰和他老婆,张晓峰个子不太高,长得还算周正,只看外表还真没办法和“张小驴”联系到一起。
  他老婆似乎也不想王朵说的那样,只是跟王朵比是差了那么点意思,但也不至于是“搓衣板”。
  这个时候张晓峰不去工作,到跟着一群妇女来邻村看热闹来了,看他也不像个勤快人。
  估计王朵想跟他在一起,那八成是没戏。
  这个时候王朵还住在狼窝村,平时史大娥在农场上班,王朵也就在家里做做家务,年纪轻轻也没出去工作。
  两个孩子基本吃住都在姥姥家,他们倒觉得自己就是狼窝村的人了。
  方诺一大早就开车带着吴晓曼去了县城。
  “嫂子,你真厉害呢,都会开车!”
  “我是警校毕业的,要求必须会开车!所以上学的时候就学会了!你想学吗?”
  “难不难学啊?我怕我太笨学不会!”
  “一点都不难,咱家有车,让你哥有空了教教你,学会了给你也买辆车,以后带着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方诺的话,让吴晓曼不禁想到了自己开车豪车,英姿飒爽的样子,别提有多拉风了,她要是也能开上车,一定会让那些以前瞧不起他的人惊掉了下巴。
  “那我要学,我要学!”
  “行,咱们先买内衣,嫂子保证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不会打扮,太可惜了!”
  “嫂子,你真觉得我漂亮吗?”
  “这不是废话吗?你是齐沙的亲妹妹,他那么帅,他的妹妹能丑到哪里去?”
  “嫂子,你这是变着法在夸自己男人!哈哈,你真不害臊!”
  “这有啥呢?他还是你哥呢!”
  “那倒是,我以后嫁人,也要找个像我哥这样的!”
  “那我帮你打着灯笼!”
  “嫂子,你是说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吗?”
  “不是,你哥多优秀啊?一般男人可都比不上他,你不得多打几个灯笼,仔细找啊?哈哈哈!”
  方诺也没有想到,内衣事件后,能跟吴晓曼突然就拉近了关系,自己还发愁姑嫂关系难相处呢。
  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也不似刚来那几日的生疏和防备了。
  “嫂子,你就这么喜欢我哥啊?瞧这都夸上瘾了呢!”
  “自己选的男人,当然喜欢了!怎么样?我眼光不错吧?”
  “是不错,我哥眼光也好!”
  方诺心想,这小姑子上道了,一会儿到了商场,一定好好奖励一下。
  “过两天,百日宴也是你哥十年来第一次,在村里闹这么大动静,咱们不能给他掉链子!”
  “我也觉得我哥太厉害了,村里人都服他,就是不知道百日宴那天,会来多少人,反正我看村里人早就盼着这天了呢!”
  说话间,两人把车停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锁好车就径直进了百货大楼的女装区。
  “小姑娘,你们买内衣啊?”
  “是啊,老板,给我妹妹挑几件质量好的,孩子正在发育,不能随便买那太便宜的!”
  “呦,不是你买啊?”
  那老板这才看见离方诺一米远的地方,站着的吴晓曼,还没靠近,脸就红得像个苹果了。
  “不是我!”方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晓曼,过来,多那么远干嘛、一会儿还要试试呢!”
  “嫂子,要不还是不要了!”
  吴晓曼觉得很难为情,拉着方诺就像要逃走。
  “小姑娘你都结婚了?看不出来啊!”
  “不是小姑娘了,我都是三个孩子的妈了!”
  “你长得可真年轻啊!”
  “老板,您就别说我了,先给我妹妹把那个,那个,还有那个拿过来,让她试试看!”
  “你眼光真好,一下就看上了我们店里最好了三件,价格可不便宜啊!”
  那老板也怕他们试过不买,先打了个预防针。
  “只要合适就行!”方诺一边跟老板搭话,一边拉住吴晓曼,“哎呀,大家都是女人,害什么臊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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