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逸晨一步三回头,看到了惊喜地叫了起来,“爷爷,你看,它们也想跟我们一起回去呢!” “就让他们跟我们一起回去吧!好不好爷爷?” 老爷子又往前走了几步,回头一看,那母狼果然亦步亦趋地跟着。 如是再三,老爷子一咬牙一跺脚,“那好吧,一起回去吧!” 黑豹似乎听懂了他们的交谈,“呜呜”叫了两声,叼起一只狼崽子就往前走,后面的母狼也叼起了一只小狼,还有一只小狼无措地左右看看。 方逸晨蹲下,一把抱起了那只小狼。 方老爷子瞬间捏了一把汗,还好小狼崽子没长牙呢,只是在方逸晨的手臂上舔了舔,又闻了闻问道,然后就往他怀里拱了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了眼睛。 老爷子带着方逸晨和黑豹一家回到农场的时候,齐沙已经在门口张望了半天了。 “爸,你们干嘛去了?怎么才回来啊?” 说话间齐沙才看到了方逸晨怀里抱着的狼崽子,加上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只母狼,顿时有些心惊肉跳的。 这时候黑豹和母狼已经把嘴里的狼崽子放到了地上,母狼见到齐沙,有些紧张,它也跟着紧张地龇牙,凶相毕露。 “汪汪!” 黑豹突然叫了两声,那母狼才收回了爪牙,低下头“呜呜”了两声,就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媳妇儿一样。 “黑豹跟山上的母狼生了一窝狼崽子,非要跟着我们一起回来!” 还有这事儿?齐沙顿时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过黑豹是一只德国黑背,说不定他的祖先也是狼。 不是有个什么外国电影讲的就是一只狗成了狼王的故事吗? 黑豹收服一只小母狼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那就一块养着吧,后面训练一下,说不定能帮着农场看场子呢!” 现在农场可比之前大了将近十倍,单单靠人看是卡不住的,狼和警犬第一把交椅的黑背生下的后代,一定具备了两者的优势。 等这几只狼崽子长大了,看看顾农场就如虎添翼了。 “黑背,好样的!” 齐沙心里更是开心,他家的狗放养几年,都他妈的能把狼上了,这狼窝村可不是浪得虚名啊。 自己才修炼了一个来小时,便觉得真气充盈,浑身散发着使不完的力气,恨不得马上就能跟老婆一试高下。 他已然子弹上膛,随时可以开炮。 方诺啊方诺,你可快点好起来吧,再这么下去,他说不定也能把山里的母狼上了。 收起神思,齐沙让方逸晨放下狼崽子,把黑豹一家关进了狗窝里,又给他们放了些吃的喝的,才抱起方逸晨回了家里。 方母已经做了一桌子好饭,这时候方老爷子也饿了,方逸晨迅速跑到卫生间洗了洗手,抓起一个馒头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看把孩子看成啥样了?就不能让你爸带孩子出去玩,玩着玩着就忘了时间了!” “你这老婆子,怎么就知道吃吃喝喝的,我带孙子出去玩,那是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你问孩子今天开不开心?” 老爷子到底以前也是做领导的,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奶奶,今天我好开心哦!我和爷爷一起带回来一窝小......” 方逸晨刚要说“狼崽子”,就别方老爷子塞到嘴里一块小酥肉,“饿了就多吃点,吃肉才能长身体,别光吃馒头啊!” 要是让方母知道他们上山,带回来一窝狼,那还不吓死了? 方老爷子连忙就堵住了方逸晨的小嘴,防止他小嘴一吧嗒就全说出来。 “爷爷正好三只,我和弟弟妹妹各一只!” 谁知道方逸晨突然想到有三只小狼崽子,立刻就想到如何分配了,一激动就说了出来。 “什么三只?”方母狐疑地问。 “没什么,就是三只小狗,我们在山上捡到了三只小狗,孩子喜欢就带回来了,养养小动物,培养孩子的爱心,哈哈哈!是吧齐沙?” “啊,是啊妈,三只小狗,挺可爱的!” 齐沙只好跟着打圆场,他心想老爷子指鹿为马的本领还真不是盖的,睁着眼睛眨都不眨就把狼说成狗了。 齐沙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饭,起身就往屋里走,“我去看看我的宝贝闺女饿了么有!” “问问小诺还想吃点什么,刚才等不及你们了,我就先给她吃了点!” 到了村里没几天,方母的嗓门跟着先变大了,真是入乡随俗啊。 方诺在房间里就听见他们说话,“妈,我吃饱了,不吃了!” 齐沙走进房间,一屁股就坐到了方诺旁边,两人依偎在一起看着小床上熟睡的一儿一女,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我的真气恢复了一些,来你坐好,我帮你推拿一下!” 方诺刚好每天躺在床上,感觉身体有些僵硬,因为肚子上有伤口,一直都不敢有大幅度的动作,上厕所都要小心翼翼,否则牵扯到伤口,还是会有一些疼的。 她是在医院拆完线才回的农场,所以伤口基本上以及长好了,就是还有一道疤痕,和被撑开的肚皮,松松垮垮的。 “老公,你能帮我治一下松弛的肚子和缝合的疤痕吗?好难看啊!” 方诺每次看到身材走样,就有些焦虑,就怕齐沙不会再像以前一样爱她了。 齐沙差距到她可能有些产后抑郁,每天变着法的逗她开心。 “哪里难看了?这才出院几天呢?相信我,由我帮你按摩,你吃好喝好,休息好,什么也别想知道吗?我发现自己现在比以前更爱你了呢?” “真的吗?” “今天晚上我抱着你睡好不好?” “我保证不乱动!” “放心吧,媳妇儿我有分寸,你现在身体还很虚弱,我不会乱来的!” “那好吧!” 见方诺答应了,齐沙立刻高兴的要飞起来了,走到客厅就对方母说:“妈,这几天您辛苦,今天晚上就由我来照顾小诺和孩子吧!” “你能行吗?”方母有些不太放心,就怕女婿血气方刚,晚上干啥出格的事情,“俩孩子半夜饿了,那你记得叫我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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