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几个人,这是也看见了车上的确睡着一个小男孩儿,这才知道他们确实找错人了。 “确实不是他,咱们要不去那边看看!说不定人在那边。” 这个人说话还算中听,齐沙也不想跟他们纠缠,“我们来的时候,看见那边还有个灌木丛,说不定你们要找的人在那边!” 这几个人都说要去那边看看,抓奸的苦主,也只好跟着一起走了。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齐沙心里骂娘,这时候也没了兴致,抱着方语也躺倒了面包车里,“没事儿了,别怕,有我呢!” 方语并不是怕这些人,毕竟她也是警校教官,只是被人发现子这里干那种事,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加无地自容。 过了不到五分钟,便听到一声女人凄厉的惨叫。 荷花和奸夫果然躲在了灌木丛里,正做得忘我的时候,突然被几束手电筒的光晃得啥也看不见了。 奸夫一激动竟然卡住了,两人怎么也分不开了,就像村里的狗连蛋一样。 这让荷花的男人怒火中烧,过去强硬地要把两人掰开,结果两个人越紧张越分不开。 两人疼得尖叫起来,这才惊动了齐沙他们,要说这个时代对女人还是不太友好的,即便自己男人再无能,再窝囊,一般村子里的女人也是不敢离婚的。 可女人一旦知道了那种滋味,男人又满足不了她,忍受一时半会儿也许还行,要是长年累月的忍,那种渴望就像弹簧一样,总有一天会爆发出来。 荷花就是实在受不了他男人了。 他每次在她身上摩擦两下,自己被撩得火急火燎的,结果这男人却三分钟完事,自己还要装作很享受的样子,配合他演戏。 这才跟自己村里一个光棍对上眼儿了,这光棍家里太穷了去不起媳妇儿,荷花又长期得不到满足,两人渐渐就发展成了这种地下情的关系。 荷花万万没想到,他男人哪方面不行,倒是长了一个狗鼻子,很快就闻到她身上味儿不对了。 这才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捉奸大戏,只是齐沙和方语被无辜牵连,子弹已上膛,却突然哑火卡在了枪膛里了。 荷花的男人上去就给了荷花几个大耳刮子。 “臭婊子,老子的脸都让你丢尽了!”荷花的窝囊费男人,还十分好面子,从地上捡起两人的衣服,扔在了他们连着的身体上。 荷花嘴角流血了,她看不清来的人除了他男人还有谁,但现在她恨不得咬舌自尽了,这样子是在还不如杀了她呢。 荷花的男人还在,轮不到别人打她,再说打女人确实有点下不了手,于是这些人把棍子都招呼到光棍后生身上了。 那后生跟荷花分不开,纵然有一身力气也使不上,只能硬生生挨了几声闷棍,头一歪昏死过去了。 “不好了,出人命了,你们还不快住手?” 荷花一喊,一群男人顿时都怂了,“真打死了,算谁的啊?” “我们快走吧,万一被人发现了,咱们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对,咱们统一口径,就说这男人是被荷花害死的!”荷花的窝囊废男人,见闹出了人命,首先想到的便是把责任推给她,这是赤裸裸的嫁祸! 荷花算是彻底看清了这个男人,“你果然是个窝囊废,你敢做不敢当,你不是个男人。” 荷花越骂越激动,“华子就是比你强,比你厉害,比你粗比你大,比你硬,还比你时间长,你他妈的就是个软脚虾,还是个小虾米!” 这些男人还用手电筒晃着荷花的眼睛,荷花根本听不出来他们是谁,只知道打他的就是她男人。 所以就用极尽侮辱性的语言,把他男人的隐私全抖落出来了。 他男人这会儿,已经完全慌了神,只顾着自保呢,哪还顾得上听荷花都骂了些什么。 倒是这些话,全让齐沙和方诺听到了。 他们这才明白其中的原委,这时候拿手电筒的人慌乱地离开了“命案”现场,只剩下了一对野合的男女,男人昏死过去了,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哭天抢地。 吵得齐沙和方诺也没了睡意。 “我过去看看,你看着方逸晨,把车门锁好。” 齐沙说完,顺着女人哭喊的声音走了过去,他也拿着手电筒。 那女人看见手电筒的光束,以为他男人又去而复返了,心里顿时又紧张起来。 “你杀了我吧,华子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齐沙一听,那女人应该以为他是她那个窝囊废男人。 看来他男人平时对荷花也并不好,所以她才想要跟华子生死相随,更何况华子让她尝到了做女人的快乐。 她本来想跟他男人离婚呢,就是华子是个穷光蛋她也认了,最起码那方面能满足她,女人要的幸福从来就不多,但他男人显然给不了她这些。 “你别怕,我不是坏人!” 只见那女人怀里抱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她身上也就披了件衣服勉强遮羞,女人脸颊红肿,头发凌乱,涕泪四流。 应该是刚才被打了,现在又惊又吓,齐沙的出现让他瞬间警觉起来了。 那双眼睛里满是恐惧和胆怯。 齐沙不再看她,走上前查看了一下华子的伤势,发现他失血过多,激情之下大脑供血不足,才导致的休克。 如果再不施救,怕真的是要一命呜呼了。 此时,因为华子昏厥过去了,整个身体也放松下来了,两个人的才分开了。 齐沙则运气内功,灌入了华子的天灵盖,又封住了华子的几处穴位,这才让血止住了。 “啊!” 华子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悠悠转醒了,荷花喜极而泣,抱着华子就泪如雨下,“华子,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他们打死了,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行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他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齐沙的话,让荷花刚刚放松的神经,又紧张了起来。 这里可是荒郊野地,她一个女人,该怎么救华子呢?女人带着哭腔问,“那怎么办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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