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戴红颜做缉毒警察,见过了世上最卑劣的行径,所以更能理解做父母的不易。 “不是你们的错,不需要补偿的!我还要谢谢你们生下我,给了我生命!” 齐沙那边给方逸晨把了尿,抱在怀里又晃了晃,孩子又倒头睡着了。 他才轻轻把儿子重新放回了婴儿床上。 方父还在纠结,他的双胞胎女儿都爱上了齐沙,他更奇怪,面对一模一样的戴红颜,齐沙会无动于衷? 难道他的女儿这么没有魅力? 老爷子这种心理齐沙一时还很难理解,总之他怎么说,怎么错,干脆沉默或者转移话题了。 “爸,您看这样行吗?让我爸那边想想办法,把方诺调到c城工作,这样以后我们互相也有个照应,她也算回家了!” 方母此时已经不似刚才那么情绪激动,冷静下来,觉得齐沙考虑得非常周到,他们老两口只顾着心疼姑娘了。 “那会不会太麻烦钟老爷子了?”方母弱弱地问了一句。 “不会,都是一家人!老爷子一句话的事儿。” 戴红颜此刻,看向齐沙的眼神更多了一层哀怨,这下可好了,自己喜欢的男人,突然变成了姐夫。 关键是自己这个小姨子,还跟姐夫关系暧昧,同在一个屋檐下,以后不知道如何自处。 想到之前,自己还在齐沙面前赤身裸体地投怀送抱,那些热辣辣的话,仿佛还在耳边回响,她的脸颊不由地红了。 在钟家人的运作下,戴红颜的调令很快就批下来了,她本来也是立功之人,组织上也要保护她,这样一来她便成了c城警校的文职教官。 与方家人相认后,名字改回了方诺,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她。 这些考虑既周密又稳妥,可谓一举两得。 齐沙也不好意思晚上再住在方家了,一来方诺住进来了,需要避嫌,二来方家也没有多余的房间了。 原来他可以和方语住在一个屋子里,现在方谨也住在家里,所以他只好把方语原来的房间让给了方诺。 毕竟二十多年没见了,方家人对这个失而复得的女儿白般疼爱,他这个女婿自然不香了。 不过方逸晨又多了一个很妈妈一模一样的小姨照顾他,仿佛缺失的母爱又回来了。 有三个女人一起照顾方逸晨,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齐沙每天就像上班一样,早上来方家,晚上再回大院。 方逸晨还是叫方诺妈妈,也没有人刻意去纠正小孩子。 只是每次当着齐沙的面叫,他就有些尴尬了。 还好,方诺每天都需要去上班,齐沙也需要做自己的事,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 1987年国内发生了很多大事,澳门问题得到解决。 肯德基在北京前门开了当时全球最大的快餐店,摩托罗拉在北京来了办事处。 中国人人第一次接触了互联网。 两万多的大哥大也正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 发哥凭借《英雄本色》斩获第六届金像奖的影帝。 台湾发现了大熊猫,这是个乌龙假新闻…… 除夕夜这晚,齐沙抱着儿子去了钟家吃了年夜饭,又回到方家吃了第二顿年夜饭。 方家母女守在电视机前等着看费翔,费翔刚一出场,大家就被那妖娆的舞姿吸引了,这就是当年的顶流! “快快,费翔出来了!” “这大高个,深眼窝就是帅啊!” 齐沙看了一眼方父,俩人一起撇了撇嘴。 方父还很不屑地说:“一帮花痴老娘们儿!” 丈母娘更是看女婿也不香了,明星的魅力可见一斑,追星也没有年龄限制。 谁知道方逸晨不干了,摇摇晃晃地走到电视机前,挡住了电视屏幕说:“爷爷,爸爸和我才帅!” “别挡姥姥他们看电视啊!” 齐沙像拎小鸡崽子似的,把儿子拎走了。 方谨本来就喜欢孩子,加上孩子没了妈,她这个二姨就更疼他了。 见齐沙动作粗暴生怕弄疼了孩子,方谨连忙上前去抱方逸晨。 “把孩子弄疼了!”她边说还边拍了齐沙一下。 “就不能让他们这俩糙老爷们儿带孩子,没几天就像个小土匪!”方母控诉道。 除夕夜,温馨而欢快,与此同时,王强耗子和毛三儿他们早早回了江河县过年。 王强自从离婚后,就有点抑郁寡欢,好不容易回老家过年,家里人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让他趁年轻,赶紧再找个结婚对象,安排了几个相亲,王强实在推不开,便去见面了。 第一个女的是个小学老师,一听说王强不是吃商品粮的,立刻端上了架子,眼高于顶。 人家没看上他,第二个女的但是看上王强了,只是话没说几句,就问王强。 “你一个月能挣多少钱?结婚以后,你和前妻的孩子,让你妈带吧!” 原来这女的也是个离婚带娃的,这都不装一下,明着说不管王强的孩子。 “我一个月挣不了多少钱,养活我自己都难,我还爱打个麻将,喝点酒,没事去歌舞厅跳舞,婚后估计我和我儿子都得靠你养活了!” 王强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那女人气得直翻白眼。 接下来,就是媒人说得再天花乱坠,王强都死活不去相亲了。 “您也别费劲了,缘分到了,自然会找到的!” “别跟我,说猿粪马粪的,你总得找个人搭伙日子了吧?” 王母也是恨铁不成钢,儿子一天单着,做母亲的一天放不下心。 “你不会,还想着张丽那个烂货了吧?” “妈,当着孩子的面呢,您注意点,她毕竟还是孩子她妈!” “我可是听说她跟那个张宝军结婚了!” 张宝军有老婆,张丽离婚后,张宝军也火速离婚了,两人都有孩子,真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了。 张丽是张宝军的白月光初恋,算算他们再婚也差不多有快一年了。 只是,张宝军想让张丽再给他生个孩子,张丽老想她和王强的孩子,几次偷偷过来看孩子。 被张宝军发现后,两人就经常因为孩子的事吵架。 据说并没有过得多幸福,反而成了怨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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