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沙进了房间,每个屋子都找过了,也没发现刘米的踪迹。 如果像方语昨天描述的那样,刘米受伤的样子肯定短时间内是不能回单位工作了。 昨天方语刚去见了刘米,这么快就把人转移走了,显然是不想让人找到刘米。 真不知道高致远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齐沙只好从房间出来,把门关好,把那把锁子重新挂了上去,才又翻墙出了高家。 毛三儿他们在外面把风,看见他出来了,紧张地问:“怎么样?人在里面吗?” 齐沙摇了摇头,神情黯然:“人不在里面!” “他妈的,这小子,会把刘米藏到哪儿呢?” “他们家人都见过我了,这两天辛苦你,盯着点高家人的动静,看他们都去了哪里,也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行,大哥,这个事包在我身上,你就只管先忙你的正事吧!” 几个人收拾了东西便离开了高家附近。 医院那边,齐沙只好先在村长一家人面前打了个马虎眼,在没找到人之前,也只好这样办了。 刘栋的病,竟然奇迹般地好转了。 医院那边也帮齐沙快速办理了中医医师证,以后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医院行医坐诊,救死扶伤。 齐沙虽然想低调一点,但真的是实力不允许啊! 好在,他也不用天天去医院坐班,只是每周固定时间在那里挂了专家坐诊的牌子。 权当是积德行善了。 这天,齐沙给刘栋疏通完经脉后,又施了针灸。 刘栋竟然能下地行走了,主治医生赵长青比刘栋还高兴。 这个事迅速就在医院传开了。 本来齐沙刚到医院坐诊,也没什么知名度,这下子突然挂号的人爆满,甚至坐诊时间结束后,还有很多人在苦苦排队,不肯离开。 甚至有些人因为插队还打起来了。 这个年代人们还没自觉到主动排队呢,都是一窝蜂地往前挤,这下可是激怒了齐沙。 “要是不会排队,今天谁也别看了!而且每天最多只能看十个,后面的人就不用排队了!” “哎,我说大夫,你怎么能这么冷血啊?这排队的基本都是重症患者,多等一天就有可能离死近一步!你就不能辛苦点,多看几个人啊?” 说话的人妥妥的道德绑架,外加偷换概念,齐沙也不惯着他这毛病,直接回怼! “重病不是你插队的理由,再说医生也是人,我每次看一个病人,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和心神!” 齐沙心里冷笑一声,道德绑架谁不会啊? “你们在这吵吵闹闹地搞得我心神不宁,稍有差池可是要人命的!请问是你负责吗?” 其他人也不敢再往前挤了,生怕万一大夫失手扎坏了人,赖到自己头上,还是积点阴德乖乖排队好了。 “病不是一天得的,哪能一天就治好,再着急也得一个一个来,这么多人,不是着急救命,来医院干嘛?” 这几句反击下来,刚才还理直气壮的那个人,立刻不说话了。 “是啊,大夫说得对,咱们都别挤了,好好排吧,把大夫累垮了,一个也看不成了!” 人群中有明事理的人,开始纾解大家的情绪,大家开始排了队。 后面排得远的,一看轮不到自己,干脆就等下一次了。 半个多月过去了,刘栋也该出院了,刘米还是下落不明,齐沙手头又加了一项医院坐诊的工作,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饭店的选址已经基本确定了,方谨那边也快办好了交接手续了,国营饭店那边找了个接班人,但是那个人实在是太笨了,方谨带着工作了好长时间才放手。 这天齐沙坐诊归来。 “我们家老中医回来了?” 得,方语现在也不叫他“臭男人”了,改叫“老中医”了! “那要不要老中医帮你推拿一下啊?” 两人在没人的时候经常开着颜色玩笑,这也算是两人之间的一种小情趣了。 “大哥!” 齐沙的手刚伸到方语屁股上,突然被跑进大院的毛三儿打断了。 他急忙把手向上移动了一下,放在了方语的腰间。 “咳咳,我这两天跟着高致远,发现他隔两三天就往郊区跑一趟。去的时候还带着吃的东西。” “看清是他了吗?” “肯定是他,化成灰我也认得他,人渣!” 自从听说了刘米的遭遇,毛三儿对高致远非常厌恶,在他的思想里打女人那就和禽兽没有区别,更何况刘米那曾经差点成了他们的“大嫂”。 竟然让这小子糟蹋了!可惜了! “确定刘米在那里吗?” “不确定,但是高致远除了单位和回家,也就经常去这个地方。应该错不了!” 毛三儿的分析也不是没有道理。 “那我们赶紧去吧,多叫两个兄弟,开车去!” 齐沙简单安排了一下,便要去开车。 为了便于工作他最近又买了一辆小轿车,方便他在医院、服装店、建筑工地和饭店几个地方来回来奔走。 “我也跟你们一起去吧!” 齐沙想了想,刘米是个女人,万一找到了,方便在更方便一些,于是便答应让她一起去了。 汽车很快就开到了毛三儿所说的地方。 这是一处很久没有人居住的院子,院子大门有些破败了,但门锁却是崭新的。 显然是刚换上的,齐沙和毛三儿担心打草惊蛇,就从院墙上翻了过去。m.biqubao.com 走到房屋门前,又是上了锁。 毛三儿趴在窗户上往里看,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 “嗯嗯!” 突然,他听见房间里似乎有呻吟的声音传出来。 “大哥房间里,好像有人!” 齐沙和毛三儿对视一眼,确定下一步动作后,两人很有默契地,一脚踹向了房屋的门上。 “哐当!” 门开了,房间里散发出腐烂的味道,还混合着便溺的味道。 两人不由地用手扇了扇面前的空气,才走进房间里。 只见房间里的土炕上,杂乱不堪,凌乱的毯子上躺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看不清面容。 几个人,怎么也没办法和那个身材窈窕,面容清秀的刘米联系在一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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