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沙一副退休老干部的样子,倒是跟门房大爷聊得很嗨。 前前后后来的次数多了,大爷也跟他很熟悉了。 “小老弟啊,你看日报社的工作就没个点儿,想要出成绩,就得女的当男的用,男的当牲口用。” 齐沙听着有些心疼方语,可她好像乐在其中。 她以自己的工作为荣,打心底里热爱的那种。 齐沙不由地想到方语对自己的工作定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是啊,老哥哥,谁让人家就喜欢这工作呢,只能支持了!” “你是做啥的呢?” 大爷挺好奇的,一个大小伙子,闲的没事跟自己聊了半天。 “我自己做点小买卖!” “哦!怪不得时间这么自由呢!” 大爷的语气里多少有点鄙夷,自己一把年纪了还要在这儿看门做临时工呢,一个大小伙子竟然不务正业。 估计他是吧齐沙当成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只是不明白怎么俘获了他们社里方记者的芳心。 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大爷打量着齐沙的模样,这小子也就是模样不错,身材好一些吧! 看他也不像个勤快人,估计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报社的人陆续下班了,方语最后一个从里面走出来。 “出来了!”大爷说。 齐沙扭头看了一眼,果然是方语,顿时脸上笑意荡漾。 他从传达室出来,让方语十分意外。 “等了很久吗?你怎么不叫我?” “没有!” 齐沙掐了手里的烟,眉头一挑,那样子痞里痞气的。 “走吧,先去帮他们关一下店,然后我们再一起回家!” “好!” 他们边走边聊,就像一对老夫老妻,默契而自然。 “累不累?” “还好,你呢?” “我可是24k纯爷们儿,多干点也不觉得累!你摸摸看,是不是很硬?” 齐沙顺着弯起自己的手臂,示意方语摸摸他结实的肌肉。 方语似是想到了什么,用修长的手指,使劲捏了捏,意味深长的笑出了梨涡。 “哈哈……很硬!” 她说着垂下了眼眸,咬了咬樱唇。 齐沙这才了然,两人刚来你来我往地说的尽是些虎狼之词,不由自主地吞咽喉咙。 “臭男人!” 方语小声嘀咕了一句,可就是这细微的声音竟然被齐沙捕捉到了。 他趁着朦胧的夜色,一巴掌拍在方语的屁股上。 接着手掌又移到了她纤细的小蛮腰上,惹得方语一阵尖叫。 “啊,别闹,在大街上呢!” “要不别去服装店了,咱们直接回家吧?” 方语狠狠瞪了他一眼,齐沙只好乖乖闭嘴,他挠了挠头,冲着她笑了笑。 两人很快就到了服装店附近,大部分店铺已经闭店了,只有这边还伸着霓虹,可能店里还有客人吧。 走近了,才发现店里有两个男顾客在挑选衣服,两人吊儿郎当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老板娘,长得够带劲的啊!” “我们马上要关门了,要是买衣服你们就快点看吧!” “看见老板娘还看什么衣服啊?” 齐沙果然没有猜错,两个人言谈举止轻浮浪荡,显然是在调戏江淑影。 “不买衣服,就滚蛋!” 没等蒋淑影开口,齐沙就骂了一句。 两个人见有人替江淑影出头,开始虚张声势,手指关节掰得咯咯作响。 田丽红也许是在挑花村总挨打惯了,一看见这架势,就吓得躲在了归田后面,不敢吱声。 “豆子,别跟他们硬碰硬!”江淑影提醒道。 可能是觉得对方毕竟是两个成年男人,齐沙一个人估计不是他们的对手。 “老大不小了,还当自己是小流氓呢?到处调戏梁家妇女?” “呦,你小子嘴还挺硬!我让你......” 那人一脸不屑,突然脸色发狠,趁着齐沙没有防备,一拳直接冲着他的面门,直击过来,眼看要打在他的鼻子上了。 齐沙一把抓住了那人的拳头,稍稍发力。 那人便吱哇乱叫,因为他的手腕便脱臼了! 另外一个人见状,叫嚣着也冲过来了,可能是想用怪叫吓住齐沙吧。 谁知道,人都没近身,就被齐沙一脚踹在肚子上,飞了出了几米远。 店里的三个女人,被齐沙的武力值震惊了。 那两个被打的流氓,互相搀扶着起来了,“你知道我大哥是谁吗?”这时候还不忘记放一句狠话,“我大哥是白狼王齐沙!你等着!” 齐沙一听愣住了,这名号不是当初糊弄范振山的时候随便起的吗? 怎么? 难道在省城还有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白狼王不成? 他不禁觉得有趣,笑了笑对那两个人说:“好,我等着!” 服装店又恢复了平静。 “豆子,那两个人会不会再过来捣乱啊?” “别怕,我这两天就在店里守着,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揍一双!” 躲在柜台后面的田丽红,第一次感觉面对暴力和不公,竟可以这么痛快淋漓地反击,顿时对齐沙心生敬佩。 “齐哥,刚才你真厉害!” 方语左右看了看两个女人,一把挽住齐沙的胳膊说:“好了,赶紧收拾完,就回家吧!” 这语气就好像是在宣示主权。 三个女人跟着一个男人,走到了大院门口。 又有一个女人,在门口徘徊,看见齐沙回来了,连忙向前走了两步。 “小沙哥,你可回来了!” 方语心里嘀咕,还真挑花朵朵开啊! 她接着面色不善地甩开了齐沙的胳膊,径直走进了大院,江淑影和田丽红随后也进去了。 “刘米,怎么是你,有什么事吗?” 只见刘米脸颊似有淤青,神情黯然,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齐沙也不好多问。 “是我哥......”她刚开口,眼圈就先红了,“我哥出事了!” “你哥不是刚结婚吗?” “是刚结婚没多久,然后在工地上干活,突然就晕倒了,送到医院的时候,检查出来是骨癌!” 村长家就这一根独苗刚结婚,刘栋就得了这么个病,确实犹如晴天霹雳。 齐沙记得这个病即便是在他上一世生活的时空,也是无药可医的,更别说医疗技术落后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 “医生怎么说?”齐沙关切地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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