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和男人有肌肤之亲,而且还是和豆子,刘米都奇怪自己怎会心跳加速呢? 关键是她心里其实是还渴望豆子再抱得紧点。 “难道是因为豆子哥英雄救美,让我心动了?” 刘米走神了,自行车不小心撞到了一块石头,眼看东倒西歪要摔倒了。 齐沙双脚撑在了地上。 刘米惊魂未定,心砰砰乱跳。 “我载你吧,我劲儿大!” “你会骑车吗?” 张玲在一旁怀疑地问。 “让豆子哥试试吧!” 只见齐沙长腿一跨,直接坐在了车坐上,一只脚支在地上,一只脚蹬在车蹬子上。 那姿势很是潇洒,再配上那张不傻笑的脸,简直就是妖孽。 刘米坐上车后,双手环住了齐沙的腰。 他一用力,车子便稳稳地驶了出去。 看着齐沙宽厚的肩膀,环着他窄窄的腰,隐约还有腹肌,凹凸起伏。 刘米坐在后面忍不住浮想连篇,要是自己以后嫁的男人,也有这身材该多好。 “哎,可惜豆子哥有点傻,不然我都想嫁给他!” 她不知道,一旦有了这种想法,就会渐渐忽略那个人身上一些不好的缺点。 到了镇上,齐沙找了个人流比较多的地方,便把野山菌摆了出来。 刘米和张玲要买些女孩子的用品,几个人说好了,买完东西再来这里找他,然后一起回家。 两个女孩儿很快买好了东西,来找他汇合。 然而齐沙的东西却一点也没卖出去。 “我说什么来着,一个傻子能卖出去东西才怪!不被人骗就算好的了!” 张玲一口一个傻子的叫着,让刘米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再怎么说豆子哥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别叫人家傻子行吗?” 张玲见刘米恼了,便不再说话了,但心里还是忍不住嘀咕。 “干嘛护着一个傻子?” 刘米不知不觉已经对齐沙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虽然刘米在省城上大学,可毕竟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人们的思想还是有些保守的。 她远远看着齐沙的模样,心想着他穿上最流行的花衬衫、喇叭裤、黑皮鞋鞋,再换个三七分的发型,戴个蛤蟆镜肯定比谭咏麟还帅。 走在大学校园里,那是不知道要让多少女生犯花痴的。 “走吧,豆子哥第一次出来卖山货,可能不太会呢,我们帮帮他!” “好吧!” 张玲很不情愿,但还是跟着刘米过去了。 “你们买了什么,这么快就买好了?” 齐沙记得上一世的女朋友让他陪着逛街,都直奔奢侈品店,没有几个小时是出不来的。 她们这么快就逛完街,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 “女孩子用的东西!” 刘米脸色泛起红晕,害羞地说。 齐沙看着眼前的羞涩的女孩儿,猜到了她们买的无非就是内衣内裤之类。 目测这俩丫头应该是穿胸罩的,不像村里的已婚妇女那样真空上阵。 不知道这是进步,还是落后。 此一时彼一时罢了。 他不由的感叹:“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还真是可爱,买个私人物品都能臊的自己脸红了!” 他生活的那个时空,男人帮女人买内衣,买姨妈巾,女人在商场买小雨伞都再坦然不过了。 “豆子,怎么一斤也没卖出去?” “大家没吃过,看新鲜的多!” “那怎么办?不能白跑一趟,一无所获的回去吧?” “一个大男人,这么没用?” 张玲在一旁不屑地说。 “豆子哥是第一次,没经验,一回生二回熟嘛!” 刘米赶紧打圆场。 在集市上叫卖,确实对于齐沙来说很难开口。 上一世,他哪为钱发过愁呢? 更不要说当街叫卖了。 哎!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傻子就没这种烦恼。 刘米想了想说:“看我的!” “大家瞧一瞧看一看啊,宫廷贡菜,人间绝味,羊肚菌、松茸、鸡枞菌、牛肝菌应有尽有,用它煲汤喝,美容养颜,用它炖肉吃延年益寿。” 集市上的人,看见一个水灵的姑娘在叫卖,果然停下了脚步。 文化和颜值就是生产力。 人群中还有几个打扮时髦,烫着大波浪卷发,嘴巴涂的鲜红的少妇。 虽然这打扮在城里已经很普遍了,但是在狼窝村,却没人这么打扮。 村里的女人有时候在镇上看见了,回去还当笑话讲给大家听。 说那些女人,像吃了死孩子满嘴血的卷毛狗,但每次她们赶集,又忍不住去盯着人家看半天。 “小姑娘,多少钱一斤啊?这东西真像你说得那么好?” 一个看起来像三十多岁的女人问。 “大姐,3块钱一斤!” “这么贵?买斤猪肉也没这么贵!” 刘米笑着说:“物以稀为贵,再说这菌菇也不是什么地方都长的,俺们要在下雨后,到山上一朵一朵亲手采。” “对啊,俺们三个都是吃山里的菌菇长大的!” 一旁的张玲也急忙帮腔。 人们不由地打量着三个人,除了穿着打扮土气点,长得真不比城里人差。 “小姑娘看起来挺小的,你男人也挺俊的!” “他,还不是.....!” 刘米红着脸,后面的话越说声音越小。 齐沙都看过她的身子了,应该算是她男人吧? “给我来两斤尝尝鲜,好吃的话,我再来买。” 见第一个人买,围观的人也陆陆续续都掏腰包了。 张玲在一旁看得傻眼了,这大学生就是不一样。 三个人分工合作吆喝、过秤、数钱,忙得不亦乐乎,心里像乐开了花。 三个人,很快就把一背篓的菌子卖完了。 一共赚了230块,齐沙抽出两张10元大钞票,递给刘米和张玲一人一张。 “豆子哥,你干嘛这么客气,大家都是一个村的,帮点忙是应该的!” 刘米觉得自己就吆喝了几声,哪能要他的钱呢?而且还给这么多。 张玲见刘米不收,她也不好意思要了。 齐沙抬头看了看太阳,离中午还早,不着急回家。 “这样吧,前面有个录像厅,要不俺请你们看录像!” 刘米和张玲都没看过,也好奇得很,便一口答应了。 走到录像厅门口,牌子上写着:“马上播放《醉拳》,大约2小时,票价1元。” 刘米早就想看了,只是舍不得花一块钱去看,要知道一块钱都够她一个礼拜的生活费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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