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听雨本是想找个时机,好好八卦一下曲乐渠跟闺蜜之间的事,谁料她没找上门,闺蜜先来了。 [蓝蓝蓝:听雨,我有个朋友,想托小惊问问小曲总有没有什么爱好?] 迟听雨:…… 这一刻,大小姐忽然就明白过来“我有个朋友”的隐藏含义。 [你的这个朋友,是叫荀婧澜吗?] 荀婧澜眼看着闺蜜回复消息的速度这么快,心知她此刻没什么事,就直接打了电话过来,“听雨,不要这么不留情面嘛,人家上次也给你留脸了。” 恰巧这时惊云端从厨房出来,一手举着茶叶另一只手拿着咖啡罐问她选哪个,迟听雨弯了弯眼,给惊云端比了个2的手势。 “你的朋友,是喜欢小曲吗?”被狼崽子这么一打岔,迟大小姐忽然失了想要委婉打听的心思,给闺蜜发了一波直球。 荀婧澜那边好一阵沉默。 迟听雨也不急着挂电话,只是单手扶着另一只手的手肘,举着电话站在落地窗前看窗外的风景。 “我觉得她跟外界传闻的不太一样。”此刻的荀婧澜正在榕大校园的操场上。 她在榕大有个关于古典音乐的小讲座。 讲座结束之后也没急着回去,反而是在操场上散起了步。 “最开始,我以为她会是那种很乖张的性格,”荀婧澜笑笑,“不止乖张,还很渣。” 结果相处一段时间,曲乐渠打破了荀婧澜的观点,荀婧澜对她的猜想除了“漂亮”以外,没一个中的。 “你知道吗,我们以为的她去跟xxx还有xx去开房,实际上是去征服刷了一晚上的本。”荀婧澜想起来就觉得好笑。 偏偏当事人之一没觉得哪里不正常。 迟听雨:……? 这一点,她倒是有点意外。 谁能想到小情侣去开房不为别的,就是盖着棉被打游戏呢。 “所以……”迟听雨顿了顿话音。 多年闺蜜,荀婧澜知道她想说什么,“现在的问题是,我应该有点喜欢她,但是她……没有这个概念,她一门心思只有和漂亮小姐姐贴贴。” 所谓贴贴就是单纯字面意义上的贴贴,完全不带任何情人遐思。 说起来荀婧澜就来气。 “还记得之前我问你家小惊有没有兄弟,给我介绍一个的事么?” 迟听雨瞥了一眼端着咖啡出来的狼崽子。 她当然记得,那时她跟闺蜜说的是:“劝你不要,她有点呆。” “一语成谶,兄弟是没有,姐姐有一个,的确也很呆。”荀婧澜深感头疼,“真不愧是姐弟俩。” 吃瓜吃到自己身上的大小姐:…… 给大小姐泡了咖啡还贴心端到她跟前此刻正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无辜被瞪的惊云端:? 她又做错什么事了嘛…… [我觉得大小姐最近的脾气愈发古怪。]惊云端忍不住戳了下鹅。 鹅还在努力联系喻湖,木得心情应付闲的长毛的咸鱼宿主。 思忖半天,给宿主丢了一堆小说压缩包:[宿主,你要是太闲就看看小说吧里面什么都有。] 又被嫌弃了一把的惊云端:? 她都想去翻翻日历看最近是不是水逆了,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么嫌弃她? 那边荀婧澜还想叫闺蜜给她出出招,然而迟大小姐自己都快被气成“大小姐追人未半而中道崩殂”,哪里有经验分享给她。 于是大小姐走到某个没良心的呆木头边上,伸脚踢了踢她。 惊云端:? 迟大小姐清了清嗓子,一副端庄模样,“我有个朋友,想追乐乐,你……”她顿了一顿,注意着惊云端的神色变幻,“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惊云端:?? 据她所知,“我有个朋友”通常指代的都是自己。 综上—— 大小姐想追显眼包??? 惊云端恨不能变成一个问号本号,但她又不免想起之前在游戏里,大小姐好像就有点那么一分两分的趋势。 比如显眼包亲近她的时候,大小姐总要借机过来一起亲近。 合着她还真成僚机了? 现在还要她来当牵红线的红娘,惊云端在心里暗搓搓给显眼包扎了一千根小银针,面上却噙着一份恰到好处的泰然,“我当然有办法,这世上就没有我不会的东西!” 在给大小姐支招的时候,惊云端疯狂检索擎天给她发的小说包,“送花、创造浪漫的环境,甜言蜜语什么的,都行的!” “你懂这么多?”迟听雨都惊讶了。 理论知识听上去挺丰富的呀。 怎么实操这么差。 “那是的,我很有用的!”惊云端站了起来,高大的影子一下就将迟大小姐笼罩,“不过大小姐你……你朋友怎么突然就看上乐乐了?” 大小姐也喜欢傻里傻气的款式啊…… 不对,这个“也”字从何而来? 还有谁喜欢傻里傻气的? “你觉得乐乐怎么样?”迟听雨牵起了惊云端的手,拉着她在沙发上坐下。 二人的胳膊贴在一起,只可惜惊云端满脑子都是“大小姐居然看上显眼包”这一茬,没注意到两个人的距离过分相近。 甚至于迟大小姐的脑袋靠着她的肩膀她也没什么反应。 接受程度不可谓不良好。 “有点傻,”惊云端压下了心底咕嘟咕嘟泛起来的酸泡泡,到底是没有借机说显眼包坏话,“我听曲总说,她之前谈恋爱其实就是去找人打游戏。” 曲乐渠的前任除了漂亮以外,还得是沉迷征服不可自拔的网瘾少女。 她重度颜控,看见漂亮小姐姐就走不动道,但心思单纯,“谈恋爱”只是跟人家黏黏糊糊黏在一起,拉个小手就能笑得牙不见眼,也顶多就是拉个小手。 再多就没了。 要说她恋爱史丰富吧,她的确有百十来个前任,但要说她海王吧…… 好像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如果你……你朋友真喜欢她,想要的是情侣之间的恋爱模式,可能……有点难度吧?”惊云端企图让大小姐知难而退。 毕竟她跟曲总一度认为,曲乐渠本质还是木鱼脑袋不开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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