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听雨活了二十六年,没有哪一天像今天一样绝望。 狼崽子给她搬了一张椅子叫她坐在卧室门口。 ——看着她打扫她那凌乱的卧室。 关键她当时究竟是怎么脑子一抽答应下来的?? 迟听雨:…… 惊云端的眼睛不能看,看了会让人心软,深陷其中而丧失主权。 希望下一秒这栋楼能塌了,地砖裂开一个滔天巨缝,让她钻进去。 为什么帮她收拾房间,还要她坐在这里监工? 惊云端收拾东西的速度很快,堆在外面的衣服会问一遍干净不干净,干净就叠起来,不干净就收到一旁。 迟听雨单手托着下巴,在那看狼崽子干活,起初还会过意不去,问上一句:“我帮你?” 打工惊哪儿敢让上司帮忙,手脚利索地把叠好的衣服收进柜子里之后,才道:“不用,收拾起来很快。” 大小姐的房间只是有点儿乱,并不是脏。 到得后来,迟听雨好像能平静地坐在门口欣赏劳动人民的劳动现场了。 半个小时时间,惊云端把房间收拾成她能忍受的模样,扫视一圈,终于松了口气。 强迫症舒服了。 “大小姐,满意请给五星好评。”如果大小姐屁股底下坐得椅子有轮子,惊云端甚至能周到到推着人进去视察。 迟听雨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唇角勾起一个极小的弧度,几步过去从抽屉里拿出一支签字笔,而惊云端像是极有默契一般,伸出了自己的手。 手背处,尺骨小头极其明显,惹得迟听雨想伸手去碰一碰。 ——她也的确这么做了。 做完之后,迟听雨才有些后知后觉地不好意思,低着头不敢对狼崽子的目光,但还是把她的手掌翻了过来,在掌心画了标准的五颗星。 有点幼稚,迟大小姐心想。 她的手和狼崽子的手放在一处时,衬得她无比娇小,惊云端的手掌似是能将她的手完全包裹住。 看着一大一小两只手,迟大小姐不受控制地走神。 惊云端就发现大小姐又开始犯呆气了,她忍不住给了大小姐一个摸头杀,揉了一下大小姐打理得整整齐齐的长发。 揉出几分炸毛小动物的感觉之后,宽大的手掌就放在人家脑壳顶上不走了。 明明在做着坏事,讲话的语气却是好不温柔:“是觉得自己画得太好看了吗,大小姐?” 迟听雨:…… 呆瓜大小姐终于仰头,想要把狼崽子的胳膊给拿下来,用了点儿力。 没成功。 再加一点儿力气。 又没成功。 迟听雨:…… 惊云端哈哈大笑,最后还是她自己主动把手给举了起来。 “方警官打电话过来说你的手机可以去拿了,”迟听雨转身就走,不想理这个气人的狼崽子,可她垂在身侧的手却忍不住握了握拳。 惊云端的胳膊极其有力,刚刚伸手捏的时候,捏不到一点柔软的地方。 那看似脆弱的筋骨皮肉之下,像是蕴藏了极其蓬勃的力量。 手感还不错。 ——她们之前的关系看起来也没有那么生疏了。 似乎在朝着不错的方向进展。 “姐姐要带我去吗?”惊云端一秒变脸,几步追上了呆瓜大小姐。 迟听雨打开鞋柜,抽出一双黑色的乐福鞋。 她今天没有穿裙子,polo衫,大短裤,长发静静垂落在她肩头,显得分外乖巧。 换好了鞋之后,她才轻轻嗯了声,仰头望着狼崽子:“要我去吗?” 如果狼崽子不希望她去的话,她可以在家继续泡睡眠舱。 “当然,没有姐姐,我会害怕。”惊云端表面装得无辜,心里想的却是,有免费的车蹭为什么不蹭。 迟大小姐当然知道狼崽子的花言巧语,在台面上拿了钥匙递给惊云端,“我不带包,钥匙你收。” 总得使唤一下她。 惊云端从善如流地应下。 她的鞋子都还在锦绣苑那边没有拿过来,目前能穿的就是一双篮球鞋,所以也没有需要挑选的,伸脚一蹬就进去了。 连鞋带都不用解开。 而这次,方警官等到的终于不是那句“警察叔叔”,惊云端记性不错,在看见他的时候,还喊了一声哥。 做完登记之后,方远把手机还给了惊云端,还是那句叮嘱:“下次遇到这种事,及时报警,别自己一个人闯龙潭虎穴。” 太不安全了。 惊云端点头,“我知道了,谢谢哥。” 迟大小姐还看着小狼崽子跟方远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没出五分钟,两个人关系就已经迅速拉近。 不得不说,狼崽子的这个交际能力,真不是吹的。 在这个时候,她倒是不像狼了。 像对人无比热情的狗狗。 可惜,狗狗坏得很,只会窝里横的欺负她。 明明是嫌弃人坏,迟听雨的眉梢却缀起了笑,待到惊云端走近时,就见着一个似乎在忍笑的大小姐。 唇角每每勾起时,大小姐就总想把它压平。 怪傻气的。 上车之后,惊云端见大小姐开车的方向并不是往家里开,也不是往公司去,她有些懵。 正想问问她们去哪儿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 是个本地陌生号。 惊云端盯着这个号码盯了一会儿,开始从原主的记忆里扒。 “电话不接?”迟听雨见狼崽子一直盯着手机发呆,电话都快要自动挂断了。 “接的。” 惊云端按下了接听键,那边传来中气十足的问话:“小惊啊,房子你还租不租啦?不租就过来把东西收拾一下,我好找下一个房客的啦!” 房东大妈嗓门过大,饶是没开免提,迟大小姐也听了个清清楚楚。 “阿姨,我不租了,”惊云端礼貌回答,“我下午过去收拾东西可以吗?”biqubao.com “可以的啦!”离房子到期还有一个月时间,如果惊云端今天就去腾东西,房东会多一个月时间,她自然是再乐意不过的,“那我下午也过去,就直接收房子了啊!” 惊云端没反对。 那个房子并不能用房子来形容,就是一个公寓楼门口临时用砖垒起来的毛坯,里面的床都是凳子+木板拼起来的,简陋得很。 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便宜。 在这个房租普遍在1500以上的榕城,它只需要450一个月。 如果没有剧本里后期学坏的那些,如果真的有真假千金剧本,原主也能称得上一句可怜人。 惊云端沉默看向窗外,不知在思索些什么。 下一瞬,她的面前却多了一只如玉般白皙的手,纤细的手腕上还戴了一条征服游戏的红绳周边。 大小姐的掌心有一颗橘子糖,她单手把着方向盘,并没有偏头去看惊云端,语气却是带着哄小朋友一般的柔软。 “惊云端,吃糖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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