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半年的时间过去。 因为即将前往鸿蒙界,大概率要和家人分开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林辰选择花费许多时间,用来陪伴家人。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有进行着日常的修炼,并没有丝毫懈怠。 只可惜,无论境界的提升,还是他自创的那几门手段的进一步完善,都没有太大收获。 到了他如今的层次,想要有一丝一毫的提升,都并非易事。 半年时间,对他这等强者而言,如同一瞬,根本难有成效。 “就连阴阳墟的创造者都没法拿我怎么样,听到这话,谁都会觉得我很厉害。然而,事实却是若论战斗手段,估摸着随便来个神王,都能将我碾压? 镇魔军的那些家伙,都说我是什么天才,庸才还差不多。用老话来说,我纯粹是扯着原初之火的虎皮,至于我自己,其实也就那样!在阴阳墟的神王之中,不算垫底,却也算不上顶尖。” 傍晚,刚结束每日修炼的林辰站起身来,脸上有几分自嘲。 他很清楚,之所以能够让洪钧忌惮,以及那么快便将迦楼罗古族给摆平,其实全部是靠着原初之火。 所以,他会时长在内心提醒自己,不要被眼前的情况给迷了眼,真觉得自己多么厉害了。 现在根本就不是自鸣得意的时候! 而是应该抓住机会去进行提升! 不然的话,等到原初之火离去,便将现出“原形”。 他一向没觉得自己是什么天骄妖孽,即便这段时间,在修炼上没有收获,也不觉得有什么,心态很是平静。 让他心情沉重的,是另一件事。 半年过去,桃夭却是依旧没来找他! 之前,他认为桃夭不可能出事,但现在却是有些担心起来。 会不会是桃夭在过来找自己的路上,遇到了什么意外? 在一个月前,他便让镇魔军和阴墟界的那几个土著势力,帮他寻找桃夭的踪迹。 只可惜,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任何消息传来。 “不能继续这么干等下去了!” 林辰走出自己房间后,朝着专门为城主府里几个小孩建造的游乐园方向走去。 他打算去找原初之火,然后再一同去洪钧那边一趟。 一来,他想让洪钧帮忙,寻找桃夭的踪迹。 洪钧毕竟是阴阳墟的创造者,如果他愿意帮忙,要找到桃夭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二来,他要和洪钧谈一件事,那就是将地球城的人们,迁移到大荒那边; 最后,便是该做的准备都已经做了,等到将桃夭找到,以及将家人送到大荒,他便是时候启程,前往鸿蒙界! “话说,我都好一段时间,没见到那家伙了!” 林辰口中的那家伙,指的是原初之火。 这半年来,原初之火基本都和林盼盼、林乐乐等人厮混在一起。 一开始还会来催他,问他什么时候动身前往鸿蒙界。 林辰因为想要等桃夭过来,以及多陪陪家人的缘故,所以并不着急,这使得对方显然有几分不悦。 然而,到了后面,原初之火却是越来越少来找他。 如今,更是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过对方。 游乐园所在的位置,原本是城主府后面的一块空地,如今算是直接将其变成后花园的一部分。 林辰刚走到那游乐园的大门外面,远远就看到两个极为可爱的小女孩,打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一般,手拉着手,朝游乐园里走去。 在她们身旁,跟着的是林辰的母亲陈兰芝。 其中一个小女孩,是他女儿林乐乐。 至于另一个小女孩,林辰打量几眼,很快认了出来,随后露出古怪神色,快步走上前去。 “你不是说,不屑于变成人类的模样吗?” 林辰望着变成人类的原初之火,似笑非笑,脸上有着几分调侃。 原初之火早就察觉到林辰的到来。 本想立马变回原本模样,但感受到林乐乐紧抓着她的手,终究没有选择变回火焰形态,像是没听到林辰的问话,一副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表情。 “爸爸!爷爷和姐姐他们准备了好多烟火!我和火火要去看烟火,好多好多烟火。” 林乐乐见到林辰,很是兴奋,蹦蹦跳跳。 原初之火纠正她,说道:“不是烟火,是烟花啦。” “烟瓜?”林乐乐歪了歪脑袋,小脸有些迷糊。 “算啦,你爱怎么叫怎么叫好了!别跳来跳去,衣服又给你弄乱啦。”原初之火皱了皱眉,给林乐乐整理了下公主裙。 见到这看似寻常的一幕,林辰却是有些发愣。 他本以为,原初之火能够和林乐乐玩到一起,是因为林乐乐带她玩了很多好玩的东西。 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只是如此? 眼前的原初之火,简直要比林盼盼更像是林乐乐的姐姐,竟然在主动照顾对方! “火火?怎么没听说过你有这个名字,是你自己刚起的,还是本就叫这个名字?” 林辰留意到了林乐乐对原初之火的称呼,望着原初之火,有些好奇的问道。 “关你什么事?” 原初之火哼了一声,并不想回答。 林乐乐小脸兴奋的举手,像是等待表扬似的: “是我起的!我起的名字。火火她最喜欢看烟火啦,所以我就这么喊她!林火火!爸爸,这名字是不是很好听?” 原初之火下意识又想纠正她,是烟花不是烟火,但想到什么,立马闭上嘴巴,不管怎么说,她宁愿被称为火火而不是花花! 林火火? 林辰听到这称呼,看了眼原初之火,见祂并没有太过排斥,一时间不由愣在原地。 要知道,先前原初之火可是对变成人类的外形,都有些不屑,现在,却竟似乎接受了林乐乐给她起的名字! 甚至加上姓氏! 当然,祂或许并非真的接受这个姓名,只是不想让林乐乐伤心,所以才没有反驳,但这已经够了。 林辰忽然发现,自己似乎无心插柳柳成荫,让原初之火和林乐乐等人玩到一起,似乎气到了他意想之外的作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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