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逍遥邪医(都市超级邪医林辰苏夕然)_第312章 我喜欢的是御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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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纳斯大酒店,这里除了提供住宿外,还有着不少娱乐设施,比如桌球室,棋牌室,健身馆,KTV等。
  一楼,KTV区域,206A包厢。
  里面坐着十来个男男女女,一个衣着时尚的女人正在拿着麦克风唱歌,其余人则彼此交谈聊天,场面有些喧闹,显得其乐融融。
  不少男的虽然在聊天,不过眼睛余光,却是在打量着角落里一个女的。
  女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长相秀美婉约,长发披肩,眼睛给人一种极为干净的感觉,身上气质有些楚楚可怜,但眼神中,又有着一丝女强人的坚毅。
  她身边,是一个长相英俊,身穿范思哲西装的男人,此时,男人正在向着女人说什么,女人脸上带着淡淡笑容,没露出什么厌烦,但眉头却是微微皱着。
  她看了下皓腕上精美的女士手表。
  男人笑道:“小婉,怎么了,要回去了吗?”
  孟小婉轻笑道:“还有些文件要处理呢,等志强回来,和他说声,然后我就要走了。”
  那个唱歌的女人,此时回过头来,翻了个白眼,道:“小婉,我的姑奶奶,你这是工作还是玩命啊?天天加班弄到十一二点,好不容易来个聚会,你还要回家里加班,就不能歇歇吗?”
  女子叫王怡芳,是孟小婉的高中同学兼死党,虽然长相比起孟小婉差了些,但也是个美女。
  孟小婉将额前秀发抚到耳后,温柔轻笑道:“你这家伙,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得得得,你这工作狂,我懒得管你了,希望你将来找的男人能够治得住你吧!”
  王怡芳一副你没救了的表情,接着看向孟小婉身旁那男的,笑道:“余大少,你可要加把劲,我家小婉可不是那么容易追的!”
  说完,她继续唱歌,也不去理会那男人的表情。
  男人笑了笑,对孟小婉温柔道:“小婉,你要注意休息,别太累了,钱是赚不完的,身体最要紧。”
  孟小婉笑道:“谢谢余少的关心,我会注意的。”
  此时的语气,比起刚才和王怡芳说话,却是多了些敷衍的感觉。
  男人也不在意,依旧一副关心的样子道:“那既然你要回去了,不如我送你回去吧?大晚上的,搭车多危险啊,听说现在很多出租车都不安全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很容易出事的。”
  他显然很会讨女人开心,这话表现出一个温柔护花使者的模样,又是暗暗拍了一记马屁,夸孟小婉长得漂亮。
  孟小婉却是依旧摇头:“余少,真的不用了,没那么夸张,不会出什么事的。”
  男人眼底闪过一丝恼怒,接着苦笑道:“我说小婉,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客气啊,老是余少余少的,我听着怪别扭的,你直接叫我子帆不好吗?都这么多年的老同学了。”
  孟小婉微微笑着,并没有接这话。
  余子帆此时心里简直想骂娘,这女人简直就是软硬不吃,让他有点无从下手!
  他是广阳市人,不过高中时父母忙,就把他扔到老家那边读书,让爷爷奶奶照顾着,也是那时候,认识了孟小婉等人,成了同学。
  当时的他就对孟小婉有好感,追求过,但被拒绝了,前阵子竟然发现要和自己谈生意的对象,是这个自己曾经垂涎的班花!
  他便开始展开追求,本来以为,按着自己富二代的身份,追求一个外来打工的女人,应该很容易,没想到这女人根本不理会他,表面上很有礼貌的笑着,实际上拒人于千里之外!
  连约她吃顿饭都不愿意,最后只能弄了个同学聚会,才把对方叫了出来!
  这时,一个笑声传了进来。
  “怎么,余大少又吃瘪了啊?还有班花大人,你真的确定要走吗?”
  余子帆听到这声音,冷哼一声,懒得回话。
  孟小婉则是笑了起来,“志强,我真的要走了。还有些工作要处理呢,再不走的话,明天就要被领导批评了。”
  “真的要走?”王志强笑着走了进来,他身材高大,一米八多,一下子就把门挡住了。
  孟小婉看王志强那有些嬉皮笑脸的表情,没有反感,反倒是感觉很亲切,很真实,而且,这笑容还让她想起了曾经的一个男孩。
  “真的要走,我还能骗你啊?我可没有个富二代对象!”孟小婉有些调侃的道。
  “嘿嘿。”王志强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这时,他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嬉笑骂道:“卧槽,你小子竟然还找了个富二代对象?白富美?可以啊小子,你个小白脸,不对,是大黑脸!对象长得怎么样,有没有照片让哥们看下?”
  王志强听到这话脸一囧。
  孟小婉听到这声音,却是身体一僵,美眸瞪圆,小嘴都忘记合上了,愣愣看着王志强,好像眼睛要透过他,看到他后面的人一样。
  不只是她,包厢里其他人表情也是有些惊愣,这声音让他们感觉很熟悉,接着,脑海中浮现出一张脸。
  “林辰?”孟小婉语气有些颤抖的道。
  王志强笑着将身体移开,林辰便出现在孟小婉面前。
  林辰看着愈发漂亮动人的孟小婉,笑道:“小婉,好久不见,你变得更漂亮了。”
  孟小婉此时心情复杂至极,眼前这家伙,自己以前喜欢过,此时见到了,心又砰砰乱跳起来,他有时还在自己梦里出现。
  他曾经当过自己的护花使者,可又那么可恶,自己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送了封情书,结果呢,这家伙看了后,第二天把自己约了出去。
  自己那天晚上,激动得失眠,第二天顶着个眼圈,好好打扮了许久,早早跑去赴会,到了学校后面的小树林,这家伙靠在树上,一手包子油条,一手豆浆,吃得满嘴流油,看到自己,放下东西,擦了擦有些油腻的手,掏出口袋里自己送的情书,递给自己道:
  “小婉,我们不合适。”
  当时自己脑子一懵,气急道:“你怎么知道不合适!”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你读书那么厉害,应该去读大学的,还有,我喜欢的是御姐。”
  御姐?
  真是可恶的家伙!
  孟小婉当时差点气哭了!
  此时想起来,还觉得很生气!
  林辰当时也确实是喜欢性感成熟的御姐们,直到后来,他遇上叶伊人,才知道,什么御姐控萝莉控熟女控之类的都是狗屁,当你的心脏因为某人而拼命狂跳时,什么控都是没意义的!
  自从被林辰拒绝后,孟小婉也就和林辰没什么交集了,不再和林辰说话,一方面是有些生气对方拒绝自己,另一方面是小女孩脸皮薄,被拒绝了,又哪里还好意思再去主动说话。
  没想到眨了下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如今再见面,却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感觉着自己心脏又快速跳动着,孟小婉心里气呼呼骂了自己一句:怎么这么不争气呢!
  “怎么样,班花大人,你还要回去吗?”王志强对着孟小婉笑道。
  孟小婉瞪了他一眼,却是有些不好意思去看林辰,道:“我……我再坐一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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