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杨丽话语,齐闻迟疑的看向杜峰,“二哥,麻将好学吗?” “好学,聪明的几分钟就能学会,就算笨了点,也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行吧,今天咱们先试试,我弟弟也不会,等把他叫来,我们三个一起学。” 齐闻觉得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尝试一下,没准真能打发时间。 杜峰点了点头,“没问题,等我们俩把院子清扫完,再让小森叫你弟弟过来。” 齐闻琢磨了一下,然后对杜森说道,“你现在就去,刚好让他过来帮你们铲雪,人多干得快,还有,别忘了让他带上钱和粮食,中午他还得在这吃呢。” 这话一出,李旭等人全都沉默了。 你让自己的亲弟弟过来干活,连饭都不管一顿? 就算再怎么偏向婆家,也不能这么干吧? 再说现在市场上就能买到粮食,虽然价格稍微高了些,可对杜家来说不算什么,要是不管这顿饭,传出去后外人该怎么想杜家人? 想到这里,杜明连忙叮嘱道,“小森,跟你小舅子说只带钱就行,粮食就别带了,家里管饭。” 杜森应了一声,紧接着就快步向外走去,任凭齐闻怎么叫喊,他都装作没听到。 他都清楚齐闻要说什么,无非是让自己按她说的做,跟她弟弟说带上粮食。 这不是开玩笑嘛,第一次让小舅子上门干活,哪有不管饭的? 杜森觉得自己可丢不起这人。 见他不理睬自己,齐闻气的狠狠的朝地上跺了一脚,然后扭头说道,“爸,我弟弟那人好吃懒做,干多少活都是没准的事,给他饭吃太便宜他了。” 她这一脚跺得杜明心头直颤,“齐闻啊,有话好好说,别这么激动行不行?再说那是你弟弟,他来家里就算只是做客,我们也得管一顿饭,这是最起码的礼节。” “就是,一顿饭而已,不用这么激动。”接着杨丽看了眼堂屋里的时钟,继续说道,“时候不早了,我们得去上班了,闺女,你就老老实实地在屋里待着,别乱跑乱动明白没?” 事已至此,齐闻也不好多说了,只能应和道,“明白了,路上雪厚还滑,你们都小心点。” “知道。”众人应了一声,然后向各自单位走去。 走在路上,想起杜明夫妻刚才的表现,李旭不由得咂了咂嘴,“就齐闻这性子,等她把孩子生下来,我估计那时候杜叔和杨姨起码得掉十斤秤。” “啥意思?” “操心的呗。” 听到这话,杜红顿时笑了起来,“还别说,真有这个可能,你都不知道,昨天要不是我二哥坚持要把齐闻送去医院检查,她还以为是肚子坏了呢,完全没当回事,而且还非要拉着小森去雪地里站桩。” 李旭露出好奇表情,催促道,“快说说,什么情况?” “齐闻有个不太好的习惯,练完武要喝杯凉水,哪怕天再冷也是如此,昨天她觉得肚子不舒服时,刚喝下一杯凉水没几分钟,所以她认为是肚子坏了,就没当回事; 等到下午恢复力气,她就想拉着小森去雪地里站桩,小森不想淋雪,齐闻就打了他两下,由于动作有些大,肚子就不舒服了,她就拿手捂着肚子,这一幕刚好被我二哥看到,询问之后,我二哥就坚持要带她去医院检查,这一查,就查出了怀孕。” 好家伙。 李旭心里直呼好家伙。 按照之前齐闻的说法,她怀孕起码有两个月了。 期间她天天练武喝凉水,而且做事风风火火,就这孩子都没出现问题,只能说这孩子的命真够硬的。 不要拿乡下的怀孕女人去跟她比,觉得人家怀孕期间照常干农活都没问题,于是认为她这样算是正常情况。 可实际上一点都不正常。 说句难听的,就算是乡下男人的运动量都不见得有她大。 作为一个从小习武,还泡药浴的人,她的体力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 就这她还能每天练到精疲力竭,可想而知那是多大的运动量。 而且她每天不仅要站桩,还得练习武术招式。 形意拳又是大开大合,刚猛霸道的拳法,再加上怀孕前三个月胎儿不稳定。 说句心里话,就算孩子掉了李旭都觉得正常... 想到这里,李旭低声询问道,“你家祭灶王吗?” “祭啊,怎么了?” “刚好今天是小年,晚上让杜叔他们好好拜拜灶王,要是不嫌麻烦,就顺带把祖宗也一块拜了,感谢他们保佑杜家子孙。” 杜红一脸懵逼的看着他,“能说明白点吗?” 见她不明白,李旭只好解释一遍。 听完之后,杜红觉得李旭说的很有道理,齐闻这么折腾都没事,是得好好谢谢灶王和列祖列宗,于是语气坚定的说道,“就按你说的办,晚上回去我跟他们说。” 李旭点了点头,然后眼珠子一转,询问道,“小红,你冷不冷?” “不怎么冷,咋了?” 李旭嘿嘿一笑,伸出右手牵起她的左手,“我有点冷,你给我捂捂。” 杜红没有反抗,只是小声呸了一口,“真不要脸。” “咱俩都订亲了,现在说你是我媳妇都没问题,牵自己媳妇的手,能叫不要脸吗?”李旭小小的反驳一句,然后聊起了其它话题。m.biqubao.com 就这样,两人有说有笑的走到单位,一路上手都没有松开过。 虽说天气不好,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子,可是直到下班雪都没有下下来。 回到家里,发现院里的雪被铲的差不多了,屋里也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李旭忍不住夸赞道,“老三,院里的雪是你铲的吧,做的不错,终于知道帮家里干活了。” 屋里是谁打扫的他不敢说,但他敢保证院子里绝对是李晨干的。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他心甘情愿主动做的。 可既然做了,就得夸他几句,让他高兴一下。 听到这话的李晨笑得跟斗牛犬似的,并且竖起一根大拇指,“二哥,您眼光真好,一眼就看出来了。” 李旭呵呵一笑,院子里被铲的跟狗啃的一样,坑坑洼洼的,除了你,实在想不到第二个能把活干成这样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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