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瞪他一眼,“别啰嗦,有你什么事?” 猴子被呛了一下,顿时不敢说废话了,可其他人却议论开。 “括哥居然因为陪女朋友听音乐会连比赛都不参加了?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次啊。” “嫂子,你不知道,今天我们听到括哥要带女朋友来有多激动。” “对呀,他从来没带过女朋友。” “……” 宋可可还处在方才小小的震惊中,毕竟听猴子那么说,沈括似乎犯了挺严重的错。 现在却又听说沈括从来没带过女朋友,那之前的女孩……不是女朋友吗? 不过看这些人一个个瞪着眼睛好奇打量自己的样子,好像沈括带女朋友当真是多稀奇的事。 沈括打断大家的七嘴八舌,“你们别这么多问题,会吓着她。” 众人立马唏嘘,“不得了了,括哥宠媳妇了。” 沈括低着头认真剥虾,“别搭理他们,他们就爱起哄。” 然后将剥好的虾推到宋可可跟前,“吃虾。” 宋可可,“谢谢。” 心中有一丝微妙的悸动。 这还是男生第一次给自己剥虾。 宋可可记得自己念大学那会儿,寝室里有个女生的男朋友特别宠那个女生,每天都会为她打饭,去图书馆占座。 她当时就曾幻想过,如果她有个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 可事实一次次证明每个对她好的男生都是冲着她家世去的,而不是因为她。 渐渐的,宋可可的心也就冷了。 她愿意听从家里人的安排,找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平平静静过一生。 吃了饭,众人又起哄着去喝酒跳舞,宋可可正要拒绝,可对上沈括满怀期待的目光,她如鲠在喉, “好。” 反正是最后一次了。 过了今晚他们就不再见面。 不知道是不是离别在即,沈括今天话很少,基本上就听到他那些朋友咋咋呼呼,相比较而言,他倒显得沉稳了。 乖乖女宋可可第一次来酒吧这种地方,里面灯光闪烁、人头攒动,宋可可本能地攥紧沈括的衣服。 这里头,她唯一信任的人只有沈括。 沈括感觉到什么,转头看去,彩色的灯正好打进宋可可眼里,照见她惶恐的样子。 沈括心头一紧,“不喜欢这里吗?” 宋可可迟疑着点点头,“……嗯。” “那我们走。” “啊?可你的朋友……” 沈括不管不顾,“他们自己玩。” 宋可可不舒服,他就一刻也不想留。 她不适合这种地方。 两人挤过人群走了出去,到外面呼吸到新鲜空气,宋可可总算觉得自己能喘气了。 “呼——” 她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喜欢跟一群陌生人挤在那种昏暗的地方? 多少罪恶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滋生。 沈括出来不久,手机就开始一直响,他也不接。 宋可可疑惑,“肯定是你朋友等你等急了,你为什么不接?” 沈括转头深深看了一眼宋可可,忍不住伸手揉乱她的发,“傻女人。” 那些人能有什么好心思? 沈括随即拉住宋可可的手,“前面有一家咖啡厅,天还挺冷的,我们去那边坐坐。” 宋可可没拒绝,她今晚打算小小放纵一下自己,毕竟以后再也不会见到沈括。 内心深处,似乎有根弦紧紧绷着。 咖啡厅里有包间,两人各自点了两杯咖啡。 宋可可又要了一份点心。 沈括,“刚才没吃饱?” 宋可可点点头,“那么多人盯着……有点不好意思吃。” 沈括笑,“我还以为你很淡定。” 宋可可也跟着笑,“装的。” 两人之间的交往似乎轻松了不少。 宋可可今晚对沈括的印象有改观,至少他冻得尊重自己,看到自己不舒服立马带自己从酒吧出来。 “沈括,其实你挺好的,以后一定会遇到真正跟你契合的姑娘。” 沈括本性不坏,只是可能对宋可可来说他不太安分。 沈括盯着她看,“你不可以吗?” 宋可可有些遗憾地摇摇头,“我对你来说太无趣了。” 沈括连忙表态,“为什么一定要两个人都有趣?又不是练杂耍,何况我不觉得你无趣。” 宋可可,“你现在不觉得,时间久了你就会觉得。” 而她没信心在沈括厌倦了她的无趣之后能够潇洒离开。 她一定会伤心欲绝,她甚至会不顾颜面地纠缠。 宋可可并不想自己那样。 沈括笑她,“你真胆小。” 没想到宋可可居然认了,“嗯,我怕受伤。” 怕疼。 她从来不认为自己的相貌足够让男生一见倾心,所以对疯狂的追求者都是冷静对待。 猴子的电话又打来了,这次沈括忍无可忍地接了,“你烦不烦?” “我都不接电话了看不明白?” 猴子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嘻嘻,我说让你俩接吻你就跑,什么意思?心虚了?” “你俩是不是在那儿装呢?” “我看人家姑娘就是一副不太喜欢你的样子。” “说吧,认不认输?” 猴子那句‘人家姑娘就是一副不太喜欢你的样子’刺伤了沈括的心,原来旁观的人都看出来了。 猴子见沈括沉默,“怎么了括哥?只是升级一下装备,不至于这点小钱都舍不得出吧?” 沈括心灰意冷,才要答应下来,手机却被人抢走, “你好,我是沈括的女朋友宋可可。” “你想看我们亲吻吗?” “稍等一下,我们现在就发给你。” 沈括直接懵逼了,傻乎乎地看着宋可可,宋可可被他的样子逗笑, “放心,我答应了帮你就一定帮你。” 然后她掏出自己的手机调好摄像头的角度,然后主动坐在沈括身侧,凑上去将唇贴在沈括脸颊上。 ‘咔咔’ 拍了两张。 宋可可看照片效果,眉头皱起,“不行,你也不笑一下,感觉我在强迫你似的。” 沈括的心跳慢慢加快,虽然宋可可的唇离开了他的脸颊,但方才柔软的触感还在。 “沈括。” 宋可可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们再来一张。” “这个拍完交差我也该回家了。” 听到这话,沈括心头一沉,他不想他跟宋可可的关系就这么断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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