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术姐在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时几乎是声泪俱下地表示,周氏实在撑不下去的话会宣布破产。 董事会开了一期又一期,也没人能拿得出什么好办法,无非就是再去求求孙氏。 孙况又等了几天,眼看火候差不多了,他决定让手底下人去找周氏其中一位控股达到8%的大股东谈。 所有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孙况胜券在握。 可没想到手下却灰溜溜地回来了,“对不起孙总,我没能谈成。” “陈董说他们的股份已经卖掉了。” “他们?” 孙况猛地抬头。 “是。” 手下冒冷汗, “除了周总手里的份额,几乎所有大股东的股份都已经出售了。” “就在两天前。” 孙况眉心狂跳,“谁?” 谁会在这个节骨眼给他搞破坏? 手下瑟瑟发抖,“我……我不知道。” 孙况狂怒,“不知道不会查吗?” 手下,“是。” 落荒而逃。 孙况气得在办公室里不停踱步,他辛辛苦苦的布局,没想到居然是替他人做了嫁衣! 孙况自我检讨,也怪自己太掉以轻心,本以为像周家那个烂摊子不会有人愿意接手,没想到居然被截胡! 孙况越想越气,气到最后一拳狠狠捶在办公桌上,差点没把好好的桌子敲个洞。 “姐。” 孙况给周术姐打电话, “你知道周氏里头的大股东们已经把股权卖掉了吗?” 周术姐冷抽口气,“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事?” 孙况扶额。 “你一点风声都没听到吗?” 按理说在自己公司里不说每个部门,但一定有相当数量的眼线存在。 周术姐懵,“没有。” 孙况,“……” 她果然不适合做生意,精明程度还不及周术。 孙况气到无语,“罢了,看来你也不知道他们的股权卖给了谁。” 周术姐连忙说,“我来查,我这就帮你查,你别着急。” 孙况暗暗叹口气,“不用,我自己查。” 周术姐很内疚,“对不起,我也没想到……”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对方之所以截胡肯定不是为了接手周氏,而是知道孙况的心思,想转手买个高价。 孙况只得安慰周术姐,“姐,这不怪你,商场上就是如此风云诡谲,否则也不会存在商业间谍这样的角色。” “我会把周氏股权拿回来的,无论花多大代价。” 周术姐见孙况没怪自己,心中越发觉得对不起孙况,但是事情到如此地步她也无能为力,只能叮嘱弟弟对孙况好点。 周术听大姐说了事情的过程,心中震惊不已,他没想到孙况肯为周家做到如此地步。 “姐,你怎么会这么糊涂?那么多人偷偷卖股权,你居然半点不知情?” “我……” 周术姐愧疚,她是自从得知孙况要接手周家,就彻底撂摊子了,怎会想到临了出这样的状况? 周术知道再苛责大姐也没用,“算了,孙况会有办法的。” 那个男人无所不能,他相信没什么能难倒孙况。 而此刻孙况却对着手下送来的资料上皱眉。 是陆氏。 沈重将所有大股东以及小鱼虾们一网打尽,几乎除了周术姐以外的股权都被他收购去。 “沈重。” 孙况几乎是从牙缝里咬出这个名字。 他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谋划? 可恶! 孙况觉得沈重这个人挺疯的,周氏跟陆氏的经营方向不同,就算强行收购过去也只会成为累赘,毫无益处。 而周氏现在还欠一屁股债,难道他要帮着偿还? 如果孙况就此撒手不管,那些股权就会烂在沈重手里。 很显然,沈重之所以会果断出手就是看准了他孙况要收购周氏。 沈重是故意给他使绊子,甚至不管自己会不会承受巨大损失。 可偏偏沈重就是赌赢了。 孙况不会对那些股权置之不理,他一定要拿回来。 至于怎么拿回来才是需要好好动动脑筋的事情,这次他不能再被沈重牵制。 * 宋明泽有一个多月没看到k了,倒是阿鸣约过他几次,但宋明泽想到自己跟k承诺过,就婉拒了阿鸣的邀约。 k很守规,说好的合同并不是做做戏。 宋父因为这事很高兴,大大夸赞了宋明泽,还骄傲地跟对方经理介绍这是他儿子。 宋明泽只觉得无地自容,那不是自己能力换来的,而是人情换来的。 他们部门特地为宋明泽准备了庆功宴,主管这才知道天天被自己指着鼻子骂的小子居然是下放的太子爷,吓出一头冷汗。 就在主管以为自己要被人穿小鞋时,却见宋明泽主动来敬自己的酒,说他工作严谨认真,感谢他的教导。 主管也不知道宋明泽这话是正话还是反话,只得不停地赔酒,好话说了一箩筐。 宋明泽并没有报复他人的想法,“主管,我已经跟我爸反映了你的能力。” “他随后会做人事调整,这个项目由你来跟进。” “你要被调到总公司了。” 主管热泪盈眶,他没想到宋明泽如此心胸开阔,只觉得自己越发不是人,“小江,不,宋少,我……” “我以后不随便骂人了。” 宋明泽笑着点点头,“好。” 这一晚宋明泽没住回宿舍,因为他想一个人清静清静。 之所以父亲不再隐瞒他的身份,是因为宋明泽做了一个决定—— 出国。 这个想法还是阿鸣提出来的,他说,“明泽,既然你不想待在公司,何不趁这次机会摆脱困境?” 宋明泽当时沮丧地摇摇头,“我爸不会让我离开公司,无非从一个分公司换到另一个分公司而已。” 阿鸣,“你可以提出出国进修。” “反正你爸现在年轻力壮,还不需要依靠你,让你学到更厉害的公司管理模式岂不更好?” 宋明泽眼前微微一亮。 可随即又黯下去,“我不喜欢工商管理。” 他不喜欢做生意,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好烦好累的。 “那你喜欢什么?” 宋明泽想了一下,“我喜欢玩。” “玩什么?” “玩什么都行。” 阿鸣,“那你可以开个游乐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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