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 陆奢竖起耳朵侧耳凝听,沈母的手机是老式的那种,声音很清晰地透过隔音效果不好的听筒传出来。 “沈姨,是我。” “我考完了,发挥还挺好,考t大应该没问题的。” 沈母连忙恭喜她。 阮宁宁跟沈母寒暄一番后聊到正题,“沈姨,我打沈哥的电话打不通,有个事……我觉得跟您商量也一样。” “你说。” “我……” 沈母见阮宁宁吞吞吐吐似乎不太好意思,“都是一家孩子,宁宁你有什么事尽管说。” 阮宁宁这才有勇气说出来,“我现在放假了,想趁着假期提前去t大看看,顺便在江城玩几天。” “不知道方不方便……住你家?” 她这话一问出,似乎害怕别人为难,连忙又说,“如果不方便就算了,我可以住宾馆。” 沈母想想,以前阿重在家里时肯定不方便,现在阿重回陆家了,好像也没什么不方便。 “来,只要你不嫌弃姨这边条件差尽管来,想住多久住多久,方便着呢。” 阮宁宁很开心,“那太好了,谢谢沈姨。” 沈母又跟阮宁宁聊了几句才挂断。 “小奢,宁宁说明天就过来,要不到时候你去车站接下她?” “啊?” 他去接? 那可是女主,这……不太好吧? 毕竟反派是在男女主角的感情基本上心照不宣后才出来搞破坏。 现在很明显男女主还没定下来,他太早出现会不会扰乱女主的心? 毕竟原主这张皮囊可是很诱人的,再加上自己光芒万丈的人格魅力,女主真的爱上自己怎么办? 沈母见陆奢皱眉,以为他不愿意,“怎么了?你跟宁宁闹过矛盾?” 陆奢连忙回过神,“没没,我明天去接她。” “她手机号多少?” “我存一下。” 第二天阮宁宁是上午的车,赶下午一点到,陆奢给跟她打电话时,那头吓了一跳, “怎么是你?” “你家沈哥没空,我比较闲。” 看来女主对男主一往情深啊,那他的担心是不是就多余了? 这么一想,陆奢反倒放下心来,“沈重去了滇城,坐大飞机去的,后天才能回来呢。” 女主这么喜欢男主,就算他无意间施展了男性魅力,人家姑娘也不会移情别恋吧? “哦。” 阮宁宁明显失望, “早知道我就晚两天来了。” 陆奢,“……” 这小丫头片子,是一点也不掩饰嫌弃啊。 阮宁宁叹了口气,“你现在在哪儿呢?” “出站口。” “行吧,我马上出来。” 阮宁宁挂断电话之后蓦地打了个寒战,自从上次亲眼目睹陆奢推人事件,回去之后她接连做了几晚的噩梦。 梦里的陆奢青面獠牙…… 太可怕了! 深吸口气,阮宁宁告诉自己一定要时刻警惕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哥哥。 出站的人特别多,阮宁宁也就见过陆奢一次,她本来以为自己要花很多时间才能找到人。 但她显然错了。 陆奢太耀眼了,丢在人群里他仿佛自带光环,会让所有人的目光都忍不住投向他。 简单的t恤牛仔裤,他靠在不太干净的柱子上,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正低头玩手机,偶尔抬头看向人群。 阮宁宁一眼就看到了陆奢,还是那么光彩夺目。 可惜呀,精神不正常。 她妈肯定不会让她找一个精神不正常的男朋友。 男朋友? 阮宁宁一愣,她想什么呢? 主要还是陆奢那张脸太具有迷惑性,让人忍不住心动。 理智。 她一定要理智。 “陆奢。” 阮宁宁冲陆奢招手,这一声让更多的目光刷刷投向青春洋溢的年轻人身上。 陆奢循声看过来,然后展颜一笑,“宁宁。” 他笑起来时让人感觉整个老旧的车站大厅都蓬荜生辉了。 啊。 好帅。 阮宁宁花痴了几秒。 可能这就是遗憾吧,人无完人,老天爷打开一扇窗肯定就要关上一扇门,总不能什么好事都让一个人占了,那对其他人多不公平啊。 “小姑娘变漂亮了呢。” “哪有。” 阮宁宁羞涩地笑, “我都晒黑了。” 陆奢很自然地接过阮宁宁手中的大包和箱子,“这个点你肯定没吃饭,饿坏了吧?” “你沈姨给你准备了丰盛的午餐。” “为了等你来一起吃,我到现在还饿着肚子。” 陆奢三两句话就让阮宁宁渐渐放下戒心,小哥哥笑起来好好看,说话好温柔啊。 “对了,你有没有跟沈重说你来江城的事?” 阮宁宁摇摇头,“没联系上。” “不过既然沈哥在忙,那我就先不打扰他。” 陆奢,“行,我们回去吃饭。” 阮宁宁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大都市,望着周围的高楼大厦感觉既新奇又害怕,有一点胆怯, “这里看上去好大,我们不会迷路吧?” “不会,你跟紧我。” 阮宁宁连忙拉住陆奢的手。 陆奢一愣,也没有拒绝,在他看来阮宁宁只是个初到陌生地方没有安全感的小姑娘,直到上了地铁陆奢才松开她的手。 “想去哪里玩?” 因为阮宁宁说要来玩,陆奢今天上午特地做了一番功课, “世纪广场那边挺热闹的,你想去逛的话我可以陪你。” “这一站下去的中山路,有本市最大的图书馆,你想看的书里面几乎都有。” “当然,江城的游乐园也很有趣,够玩一天。” “或者水上世界,你喜欢什么可以告诉我。” “……” 陆奢一一做着介绍,为了不影响到别人,他的声音格外轻,整个人也显得特别温柔。 坐在阮宁宁隔壁的小姑娘一脸羡慕,“你男朋友好帅好体贴,你真是太幸福了!” 阮宁宁的脸一下子红了,她才要解释却听到‘咔嚓’,闪光灯刺得人眼睛差点睁不开。 阮宁宁跟陆奢齐齐愣住,转而朝拍照人看去。 只见一位扎着小马尾衣着很时尚的年轻人手捧着相机正在咔咔拍照,陆奢忙抬手制止, “你干什么?” 年轻人友好地笑笑,“帅哥别生气,我是觉得你跟这位小姐的爱情太美好了,想替你们记录下来。” 然后当场洗出照片递给陆奢,“送给你们,祝你们永远这么幸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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