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 乐平公主惨然笑道,“元元,你知道什么叫改朝换代吗?改朝换代,不是只换一个皇帝就行了,要把前面那个皇帝身边所有的人全部杀掉才行,无论是不是真的反对新朝。即便阿赟他生前暴虐成性,得罪了一众王室贵族,可本宫的继子,侄子,亲随,嬷嬷,阿赟的弟弟,叔叔,甚至是姨母,舅父,几日之内,便都没了!还有那些与此完全无关的人,皇宫内死了一千余人,皇宫外死了近万人,长安城郊死了十数万人。呵呵~本宫那个父亲啊,视权势为所有,人命于他眼中,远不如一匹马来的金贵。m.biqubao.com “元元,你知道父亲为什么要把国都从长安城搬到大兴城吗?因为长安城闹鬼。当年为了剿灭尉迟炯,他下令屠杀了一城的百姓,后来还在那座城的最高处,建了一座镇妖塔……世人哪里知道,那镇妖塔镇的不是妖,而是数万无辜百姓的冤魂。 “所谓的长安城闹鬼,不过是人心里有鬼罢了!而本宫的这条命,要不是母亲的强势劝阻,要不是为了稳定前朝老臣的心,他根本不会留下我的命来。” 肖元元怔怔看着乐平公主,心中才明白为何乐平公主年纪轻轻便日日常伴青灯古佛,手中佛串从不离身,也许只有佛祖,才能稍稍抑制手中的愤恨与悲凉吧! 想想下午自己在贤文馆所念的那首《君不知》,才明白当年,为何这篇诗文连第一轮都没过。对于真正看到历史斑斑血迹的人来说,那凭着想象而作出的诗,写得太过空洞苍白了。 “本宫之前住的弘圣宫已经没了,正阳宫也没了,长安城也没了。十年,短短十年,人也好,物也好,关于阿赟的一切,都从本宫身边慢慢消失了,只剩下小娥英。 “母亲她又能护我到几时呢,所以本宫日后也会死的,可小娥英怎么办呢?说的好听些,她是前朝公主,说的不好听,她便是宣帝余孽。偏偏小娥英生性单纯,又毫无心计,我这个大公主身份尴尬,看似尊贵,可无论是谁,都可以向小娥英身上踩上一脚,一不小心,我与小娥英便可成为他们争斗的靶子。我只能不断的去搜寻一些珍宝美人,找各个时机送给京中士族,让她们为婢为妾,换得公主府一个平安。” “……我是专门为晋王殿下所挑选的人吗?”肖元元问道。 乐平公主并没有直接回复,而是自顾自的说道:“母亲不喜欢臣子们家中妻妾成群,对自己的儿子们也管得严。可若是知道那美人是本宫送给弟弟们的,她便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我那几个弟弟也乐意接受。唯独二弟,他自小便是一个极为懂事的孩子,因为知道母亲不喜欢,他便与晋王妃夫妻恩爱,十四岁成婚,成婚后四年,便生了三个孩子。他与我亲近,却从来不从公主府带人回去,母亲说唯他待我这个阿姊,是至亲至诚的。可我知道,他看似重情,实则是寡情,世间一般的情爱,是打动不了他的。” 乐平公主没有正面回答肖元元的问题,可肖元元已经明白了乐平公主的答案。 “那——公主就把我这个来历不明的人,送给晋王殿下,不怕会出什么事吗?”肖元元问。 “我不在意你的来历,只要二弟喜欢就行。你越是来历不明,越是琢磨不透,再加你美艳过人,便越能抓住二弟的心。”乐平公主缓缓说道。 乐平公主晃了晃酒壶,显然已经空了,她叹了口气,放下酒壶,又将腿上的暖毯拉至胸口。望着月亮,眼睛渐渐困得睁不开了,但嘴里还在喃喃道:“元元,本宫喜欢你,从第一眼见你,就从心底里喜欢。人长得美,每次看到你心里面就觉得舒服。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我于高堂之上,你于高堂之下,明明你我身份有别,你却昂首而立,目光坚定,不欺不满,无畏无惧,似乎在这个世间无论发生了多么奇怪的事,在你看来都是平常事。你明明来历不明,可好像又能一眼看到底,无所伪饰。在你身上,本宫看到了本宫最想成为的样子。 “可本宫做不到,本宫要维护前朝,又要谄媚于新朝;本宫要谨小慎微,又要尊贵气度;本宫要尊爱父亲,要疼爱弟妹,就算心中不情愿,装也要装出个样子来。若不是生在杨家,只是生在一个普通的士族家中,有父母疼爱,亲族护佑,会不会长得和你一样,但行前路,无所畏惧……” 肖元元看着月亮,听见乐平公主的声音越来越小,也是思绪翻涌,待乐平公主的声音渐渐停下,又等了一会儿,肖元元才慢慢回道:“公主错了,若是真正受千娇万宠,百般善待之下长大的孩子,绝不是我这种浑身是刺,针锋相对的性子。” 肖元元的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从一片泪影中看月亮,越发觉得那月亮大的不太真切,“肖,是我母亲的姓,父亲是入赘。我父亲为了占夺我外公的家产,费尽了心思,而我的母亲却在生意和父亲的情爱纠葛之间,来回拉扯,终究被逼疯了。我从小,便从自己的……亲生父亲身上,看到了一个男人最卑劣的样子! “自我记事以来,我在家中从未感受过爱意,面对外面的世界,我也只能孤身一人,可偏偏我又不是多么聪明能干的人。我不会学习,不会交朋友,做不了他们眼中的好人,就只能做一个坏人。 “我要蛮不讲理,我要嚣张跋扈,我要不学无术,我要成为他们眼中一无是处,却又无可奈何的混蛋,他们不喜欢我,才会离我远远的,才能不被欺负。” 肖元元抹了一把眼泪,看了看小桌子那边已经睡着的乐平公主。月光下,乐平公主的睡觉的样子平静祥和,桌子下的炭火不知何时已经熄灭了,肖元元明白,再过一会儿,这里就会冷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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