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舅舅跟母亲有话要说,不方便外人在场,宇文娥英想着,便笑着说道:“那好,那娥英晚些再来找舅舅。” 晋王点点头,便吩咐门卫继续向前走了。 “我们接着钓鱼吧!”宇文娥英蹦蹦跳跳的回来道。 肖元元心有隐隐有些不安,“刚刚的那是?” “我舅舅呀!”宇文娥英答道,“好看吧,我有五个舅舅,这个舅舅最好看,对我也是最好的。之前经常来府上,后来去了并州,很少回京了。” “他是你哪个舅舅?” “二舅舅。” 二皇子晋王杨广,未来的隋炀帝。 一声炸雷在肖元元脑中轰然炸开,隋炀帝——亡国之君,杀兄、弑父、淫母、荒淫、残暴、虐民,集千古恶名于一身的帝王。 肖元元猛然转头,看向晋王消失的方向,心中一阵惊骇。 “原来乐平公主为我准备的买主,是杨广!” 青石路面,乐平公主与晋王二人相携前行,身后还跟着一众婢子。 “早在月前就听母亲说,朝廷要派你去扬州,我就日日想着,你从并州回来还可见上一面,怎么今天才来?”杨广扶着乐平公主,慢慢从佛堂走向书房,乐平公主边走边道。 “几日前才接到父亲的旨令,昨日才到京。先进宫见母亲,又拜会了太子,安顿好已经是晚间了。怕扰了阿姊安歇,是故今早方来拜见阿姊。”杨广向乐平公主缓缓解释道。 转眼间便到了书房,乐平公主放开杨广的手,命人上了茶点,安排杨广坐下。 “怎么今日不见王妃?她没有从并州回来么?”乐平公主疑惑问道。 “父亲派三弟去了并州接任,阿环自然是跟我一起回京了。不过,昨日回府匆忙,舟车劳顿,夜里又诊出喜脉,太医说这几日不能出府了,我替她向阿姊致歉!”杨广淡笑着解释道。 乐平公主听到此脸上一笑:“又有孕了——也是,小南阳都五岁了。”继而担忧道:“那她岂不是不能跟你去扬州赴任了?” 杨广点点头,“虽说越国公已镇压了反叛的势头,但毕竟是战区,还是把她安顿在京都稳妥些。” 乐平公主点点头,关心道:“也好,从大兴到扬州这一路风餐露宿,她一个有孕之人怎么受得了!” 杨广犹豫了一下:“阿姊,我去扬州这一行起码几个月不能回京,阿环还是要拜托阿姊多多照拂。” “你放心,我时常派人去看她便是。况且萧氏懂事,母亲也喜欢,她在京都不会受委屈的。”乐平公主道。 “多谢阿姊。”杨广谢道。 “你与萧氏伉俪情深,惹得整个京都称颂不已,前几日我还听说,父亲因怕你耽于萧氏情爱之中,想要再赐你些美人宫婢,被母亲数落了一顿,才算罢了。”乐平公主笑着说道。 杨广一脸惭愧道,“是我让家中大人挂心了。” “哪里的话,你明明是家中最让人省心的孩子,近些年你四处奔波,如今江南复反,阿俊处理不了才让你去灭火,你的辛苦,父亲母亲都知道的。”乐平公主一半安慰一半赞赏道。 那杨广笑了笑,即而叹道:“说到此,我与三弟四弟五弟皆已成年,我们这些年一直在外赴任。而兄长他虽在京中,可他身为太子,一直忙于朝政,均不能好好在母亲膝下尽孝,实在有失人子之道。幸亏阿姊时常入宫陪伴母亲,聊以宽慰,这才让弟弟们放心了许多!” 乐平公主脸上的笑容顿了一顿,转而问道,“对了阿摩,你何日出发去扬州?” “明日就走。”杨广答道。 “这么快!”乐平感叹了一声,继而接着道:“那你今天来的正好,我有一事想请你帮忙。” 杨广正色道,“阿姊但说无妨。” “帮我查一个人的来历。”乐平公主道。 “何人?”杨广问。 “她叫肖元元。”乐平公主道。 “萧?是兰陵萧氏,还是广陵萧氏?”杨广疑问道。 乐平公主摇摇头,“都不是,此肖,乃‘小月肖’,我特意求证过,她虽识字不多,但明确否认是自己是士族萧氏,而是小月肖。” “小月肖?”杨广犹豫了一下,“这个姓氏倒是极为少见,世间有这个姓氏么?” 乐平公主摇摇头,“我也未曾遇到过。不过,她说她是江南人,或许江南有这个姓氏。自打听说你要去扬州,便想让你帮我打听一下江南是否有姓肖的人家。” “此人有何奇异之处,让阿姊这么费心?”杨广疑问道。 乐平公主起身从书架上抽出一张纸来,递于杨广。 杨广接过,展开一看,上书四句: 天下大势, 浩浩汤汤, 顺之者昌, 逆之者亡。 杨广一开始不以为意,稍顷,又读了一遍,才读出一层心境来,叹服道:“好词句。” 乐平公主见状,开口问道:“阿摩你自小熟读经书,又文采蜚然,可知这词句出自何处?” 杨广抬头看向乐平公主,摇摇头,“此等诗句若于典籍之中,必为世人反复吟诵,何以籍籍无名!” 乐平公主认同道,“我也查了些典籍,确实找不到出处。” “莫非,此诗就是那肖元元所写?”杨广问道。 “的确出于她之口,可她却是个不识字的!”乐平公主道。“两月之前,公主府采买了一批奴婢,这肖元元便是其中之一。她忘了自己的年纪、出身、来历,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她说他走南闯北,却连大兴城都没听说过。她说她目不识丁,却出口成章,有诡辩之才。到府三天,几句话气走了我重金请来的江南名儒——徐老夫子。” 乐平公主一边说,一边又拿了一叠纸递于杨广:“我又请了一个夫子,让她跟小娥英一起读书,这是她日常所练的字——” 杨广接过,翻了翻,只见上面的字歪七扭八,一条横线都划不直,说它是‘字’,当真有些勉强了。 乐平公主接着说道,“可她读书真的奇差,还爱偷懒,带着小娥英各种玩闹。小娥英也喜欢跟她在一起,我见她心思还算纯直,没犯什么大错,也就由着娥英高兴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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